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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30 10:06:01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关于选聘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的通知

 

山东理工大学,市委党校,市政府有关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

为做好我市地方立法咨询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提高立法质量,经研究,决定从有关单位中选聘部分专家、实务工作者作为立法咨询专家,常年为市人大常委会提供立法咨询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法咨询专家候选人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行、职业道德、法律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二)专家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实务工作者应当具有丰富的专业工作实践经验,并在本领域享有较高声望;

(三)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扎实的文字功底;

(四)热心立法咨询工作,并有时间保障;

(五)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五十五周岁。

二、立法咨询专家候选人的推荐数量和专业构成

    请各单位按《淄博市人大常委会选聘立法咨询专家专业和数量推荐表》确定的推荐数量和专业,从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当中择优推荐。

三、立法咨询专家的聘期

立法咨询专家聘期,自颁发聘书之日起,至当届市人大常委会届满时终止。

四、有关要求

(一)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淄博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推荐立法咨询专家候选人。

(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考察,形成建议名单(20人左右),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

(三)请各单位于2017415日前,将《淄博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候选人推荐表》发至电子邮箱,纸质推荐表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推荐表电子版已登载于淄博人大网首页“立法工作-立法意见征询”栏目)

联系人:邢玉贵     联系电话:2304568  18553327611

电子邮箱:zbrdfgw@126.com

 

附件:

1、淄博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候选人推荐表

    2、淄博市人大常委会选聘立法咨询专家专业和数量推荐表

 

 

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7330

 

关于选聘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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