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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
(草案)》修改意见的公告
4月2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对《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提出修改意见。
请在页面中查看《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草案)》文本并填写姓名、联系方式,提出修改意见(条例草案的每一条之后均可填写修改意见;如有概括性意见,请在条例草案最后的“概括意见”图框里填写)。
截止日期:2021年6月8日
联系电话:2310028
淄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