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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16日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4-01-16  文章来源:淄博人大  文章作者:

  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梁久军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双提升”为目标,在服务大局、为民司法、改革创新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巩固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锻造过硬司法干部队伍,为建设“强富美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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