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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4-04-30 16:46:30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张灿 张丽艳

  4月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会议厅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庆雷,副主任翟乃翠、董学武、许冰、巩曰锋、王义朴,秘书长王龙辉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毕红卫,市法院院长梁久军,市检察院检察长魏玉民列席。

  会议表决通过了《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淄博市大武水源地水资源管理办法>的决定》、《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市政府关于《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保护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保护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上对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保护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

  孙庆雷在讲话中要求,要进一步做好会议审议通过法规的修改完善和报请批准、公告公布等后续工作。要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不断提升我市备案审查工作水平。要持续加大对全市生态环境工作的监督力度,突出做好“治根本”、“降污染”、“护发展”、“抓整改”四篇文章,以更高标准、更大决心、更实举措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持续加大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保护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的监督力度,推动解决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助力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各部门要落实“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持续深化理论学习,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同落实党委决策部署、完成人大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实绩实效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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