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评议工作第二批次被评议部门突出问题整改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1-06-10 17:31:27 文章来源:淄博人大 文章作者: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群众反映拖欠工资的问题
目前我市在解决群众反映拖欠工资的问题,特别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仍然存在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不规范、联合惩戒作用不明显、源头治理和部门配合有待加强等问题。
(一)整改目标
加大源头治理,遏制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增量、化解存量。加大信息化技术应用,搭建扫码维权平台、全省联动平台、劳动争议调解平台、工资支付预警平台。把发挥网格员“办小事、报大事”和化解劳动纠纷“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相结合,建立网格与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争议仲裁调解机构等之间的联动机制。
(二)整改措施
1.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一周年活动时机,开展“依法治欠・温情护薪”主题宣传月。制作紧贴实际,浅显易懂的《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办事指南》和《劳动用工维权知识问答》宣传册,进入各个建筑工地、各个用人单位发放宣传。
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发挥扫码投诉平台作用,公布市及区县有关单位、权益保障机构咨询和维权电话、办公地址信息。着力推行扫码维权、云办案云审理,做到“一地举报投诉,区域联动受理”,落实好“当日受理、次日对接、三日反馈、办结销号”案件快速办结机制。
3.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建立“四项清单”,明确“三个步骤”,流程明确网格员化解基层劳动纠纷工作职责和流程,推动网格员对劳动纠纷信息采集上报、任务分流、交办督办、结果反馈等工作实现闭环流转。
4.完善预警机制。依托社保画像,建立工资支付预警系统,将监管对象划分为特别防控、重点防控、一般防控三级。针对不同防控等级,通过责任挂包、约谈单位负责人、函告、政策宣传、强化内部调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等实施分类施策,提供精准服务。
5.加大信息化建设。持续推广应用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发挥预警和数据分析作用,确保平台内在建项目规范运行,试点推广电子劳动合同,方便企业和农民工留存电子证据,减轻企业负担,助力提升服务效能。
6.严格失信行为惩戒。落实《淄博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和《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工作十项举措实施意见》等文件。对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一经查实坚决列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确保处置到位、惩戒到位。
(三)完成时限
1.5-6月份,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一周年“依法治欠·温情护薪”宣传月活动。印发《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办事指南》和《劳动用工维权知识问答》宣传册,结合大走访大排查大提升活动,进入工地、企业开展宣传。
2.5-6月份,做好国务院对省政府2020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迎检备查工作。结合考核督导情况,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完善保障支付制度,健全长效机制。
3.6-9月份,组织网格员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网上业务培训。对培训合格的网格员发放调解员证书,由经过人社部门认证的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对其进行聘任。
4.5-10月份,开展全市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在部分区县先行试点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实现项目实名制管理、专户、银行代发、考勤四项指标覆盖率100%和预警动态清零。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宋振波
部门主要负责人:李勇
分管负责人:车新鹏
责任科室:监察支队
二、推动缴费困难群众参保、续保
截至2020年末,全市基本养老保险断保人数较多,居民养老保险仍有60周岁以上居民尚未参保。推动缴费困难群众参保、续保,需要进一步找准症结,创新举措,强力推进。
(一)整改目标
积极争取商业银行推送贷款服务的政策,鼓励企业和灵活就业等断保人员继续缴费至满足退休条件,切实解决断保人员续保的困难。主动协调农村商业银行推出居民养老保险贷款服务方式,对我市年满60周岁缴费困难居民给予低息贷款,在不增加群众负担的前提下,解决缴费困难居民的养老难题。
(二)整改措施
1.全面进行数据分析,摸清底数。充分利用各级各类社会保险信息比对系统,分析全市养老保险参保情况,重点核实60周岁以上尚未参保居民和断保人员参保缴费实际。
2.扎实开展调研工作,找准症结。全面分析,重点对五年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满15年、中断缴费连续超过1年、超出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延长缴费条件人员及按灵活就业标准缴费人员进行调研,研究参保、续保措施。
3.强化沟通协作,创新举措。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协商相关银行依据社会保险有关政策和规定研究贷款参保业务,及时制定工作方案。
4.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以印发《断保接续专项计划》为总抓手,督促全市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解决好困难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断保问题。对60周岁以上缴费困难的居民,通过“无形认证,政策找人”工作模式,精准锁定辖区内年满60周岁的未参保人员,“一对一”上门宣传,“面对面”讲解政策,“手把手”指导办理,推进“应保尽保”。
5.总结分析。全面落实周调度、月分析、季总结的工作方法,研究工作中的不足,明确改进举措,健全督导激励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和奖惩考核机制,推进缴费困难群众参保、续保。
(三)完成时限
1.5月底前,完成全市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分析,开展60周岁以上缴费困难居民参保、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情况的调研工作,制定60周岁以上缴费困难居民贷款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方案,并全面启动贷款服务工作。
2.6月底前,全面分析基本养老保险断保情况,制定全市断保接续专项计划,完成与相关部门和银行的沟通与协商,制定企业与灵活就业人员贷款续保方案。
3.7-10月份,会同财政、银行、担保公司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出台《淄博市缴费困难人员贷款缴纳养老保险费政府贴息实施办法》。
4.10月底前,在认真组织区县、镇办社保工作人员和相关银行客户经理培训的基础上,精准宣传、认真经办,不断推进各方案、计划和机制的落实,提升服务对象的获得感。
5.10月份,全面总结工作推进情况,认真分析新形势、制定新措施、明确新目标。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宋振波
部门主要负责人:李勇
分管负责人:王勇
责任科室: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市生态环境局
一、加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等突出问题,切实保障群众最根本的环境权益
我市目前符合国家和省“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标准的村庄仅有300个,现状完成率12.23%,低于全省平均值,污水收集处理率较低,处理设施长效运维管理机制尚未健全完善。
(一)整改目标
完成省下达的2021年新增治理144个行政村、巩固提升73个行政村的治理目标。各区县政府制定出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行管理办法。
(二)整改措施
督导各区县科学编制、充分论证治理方案,根据《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要求,采取纳管、集中拉运、建设集中污水处理站、建设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等模式开展治理,根据《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验收要求》标准完成验收上报,确保完成省定年度治理任务。
指导各区县政府制定出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行管理办法。从管理体系、建设验收、改造提升、监测监控、运行维护、监督考核、资金保障、宣传培训等方面明确管理职责、管理程序、管理措施,由区县财政兜底保障运维资金,确保设施长期稳定达标运行。
(三)完成时限
2021年12月31日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贾刚
部门主要负责人:满军
分管负责人:贾士龙
责任科室:土壤生态环境科(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科牌子)
责任人:魏炜
二、大力提升科技治污、精准治污能力,着力解决溯源效果差、监管不精准等问题
目前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多个信息化业务系统并存,呈现“烟囱式”现象,尚未发挥出集成统一的效用。环保云中心虽然实现数据汇聚,但未实现业务融合。同时,数据治理能力较弱,目前环保云中心仅实现了数据汇聚第一步,在数据结构标准化/数据标准梳理/数据资源梳理等持续数据改善环节投入力量不足,导致数据“不好用、不能用”;数据分析能力不足,数据与业务未能很好的融合,基于空间的分析应用有待加强。
为了进一步增强我市污染防治更加有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完善环境监测、监控网络,提升精细化管控能力,降低污染物的排放,实现环境污染防治精准施策和量化管理,提升我市环境质量,解决污染源不能精准溯源,信息化环境监管网络体系不完善的问题,提升我市环保科技治污、精准治污的能力水平。
(一)整改目标
建设“一个平台”,完成多业务系统全部整合到一个平台上;搭建“数据中台”,提升数据治理能力,强化以环境信息为中心的交换共享信息资源梳理整合级应用;开发“预警中心”,挖潜大数据分析能力,推动数据与业务深度融合。
(二)整改措施
通过我市在建的生态环境超级指挥平台来完成上述整改目标。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了数据中台建设、预警中心建设、指挥调度平台建设,将实现生态环境数据全接入、环境态势早预知、跨部门综合研判、多部门协同指挥的建设效果。
(三)完成时限
2021年12月31日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贾刚
部门主要负责人:满军
分管负责人:崔伟春
责任科室:监测与标准科
责任人:成宜泽
市交通运输局
一、公交整体服务水平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
着力解决公交线网和站点的规划和布局还不够优化,群众对增加公交运力、延长运营时间反映较多,在扩大老年人、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免费乘车范围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扩大普惠力度,交通互联互通卡尚未实现一卡通用等问题。
(一)整改目标
实施城市公交优化工程,完善基础设施,优化线网布局,增加公交覆盖面和服务区域,提升公共交通通达率和换乘便捷度;在全面完成公交集约化改革任务的基础上,健全发展保障机制,不断扩大公交普惠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公共出行便捷度和满意度。
(二)整改措施
1.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公交线网布局。结合我市城市公共交通“十四五”规划制定和年度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综合考虑现有公交线路、道路、场站等条件,计划2021年新建公交枢纽1处,新增3条、优化调整12条公交线路。
2.增加公交运力,延长运营时间。计划年内新增更新公交车辆106台,为增加公交线网覆盖面和运行班次打好基础。并根据客流情况和我市夜经济发展,逐步延长121路、123路、139路等10条公交线路晚间运行时间,方便群众出行。
3.落实优惠政策,扩大免费乘车范围。在严格落实60周岁以上老年人、退役军人建成区内免费乘公交政策基础上,积极协调财政、国资、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研究出台新政策,年内实现60周岁以上老年人、退役军人、三属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全市范围内跨区县免费乘公交车。开展“淄博人1元公交游景点”活动,探索节假日期间推出定制公交线路,票价1元钱直达市内著名网红打卡地和AAAA级景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等景点,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4.加强互联互通,加快一卡通用。围绕加快推进济淄城际公交一体化发展,积极协调对接财政、国资等相关部门,加快对刷卡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和系统对接,推动实行交通互联互通卡普及应用、一卡通用。
(三)完成时限
1.6月底前完成对公交线路实地勘察和规划设计,12月底前新增3条、优化调整12条公交线路。
2.12月底前开工新建公交枢纽1处。
3.9月底前延长121路、123路、139路等10条公交线路运营时间。
4.5月1日前制定“淄博人1元公交游景点”方案并组织实施。
5.7月1日前在全市范围内实行60周岁以上老年人、退役军人、三属人员跨区县免费乘坐公交车。
6.6月底前实现全国交通互联互通卡在省会城市圈城市内互通使用。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刘荣喜
部门主要负责人:郑良宪
分管负责人:胡安郭
责任科室:城市交通科、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公共汽车公司
责任人:李军、朱均、蒋鹏
二、国省道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有待进一步提升
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是市委、市政府针对我市当前城乡环境质量和精细化管理存在的短板弱项而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近年来,我市路域环境整治力度不断加大,公路基础设施、绿化美化、安全防护不断加强,但国省道公路里程基数较大,通行环境复杂,部分路段依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S231张台线(湖南路)作为我市一条南北重要通道和外环线,交通量大、货运车辆多,道路两侧绿化标准较低,道路扬尘难以控制,路面病害发展迅速,雨季路面坑槽现象较为严重,群众反映较多,近年来多次进行路域环境整治,但效果不好,改善不明显。
(一)整改目标
持续推进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通过净化、绿化美化、硬化、拆除、迁移、清理等方式解决路域两侧绿量不足,穿村路段占道经营,道路两侧乱搭乱建、乱摆乱放,漏洒扬尘等问题,打造生态文明通道;对重点路段进行老路病害维修、罩面翻新,改善路面使用性能,提高公路通行能力,创造畅通、安全、舒适、优美、文明的公路通行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二)整改措施
1.组织排查摸底。以治尘、治乱、治脏为重点,加强研判、迅速起势,聚焦路域环境、裸土扬尘、移动污染源治理等突出问题,边查边改、即知即改。
2.开展集中整治。利用好有利季节,加强裸露土地治理,以造绿治裸、绿化美化为重点,迅速开展绿化补植、裸土治理,彻底解决扬尘污染问题;以治脏美化、改善环境为重点,集中实施路面改造修补、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聚焦平交道口硬化,严防道路扬带泥上路;科学制定路口硬化标准,结合各路段实际,因地制宜积极采取措施,优化合并,查缺补漏,实现未硬化的平交道口全部硬化。
3.抓好重点路段。对S231张台线(湖南路)中润大道至泉头段等重点路段既有路面病害维修处理后实施罩面,维修、完善道路附属设施,顺接改造沿线平交道口等,提升建设和绿化标准,从根本上解决路域环境突出问题。
4.完善长效管理。以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结合全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等活动,建章立制,实现长效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打造“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升级版。
(三)完成时限
1.5月底前组织对全市国省道路域环境进行排查摸底,建立问题台账。
2.6月份起开展集中整治,10月底前基本整改完毕。
3.6月份开工建设S231张台线(湖南路)大中修,12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
4.12月底前完善长效机制。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刘荣喜
部门主要负责人:郑良宪
分管负责人:张秀萍
责任科室:建设管理科、公路管理科、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各区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人:车法、谢祥林、张显浩
市水利局
一、城乡供水安全保障和服务需要全面提升的问题
综合分析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的反映,城市供水方面,问题主要为获得用水的体验感和满意度不够高,停水、水压问题较为集中,需进一步完善服务手段,创新服务举措,提升用户满意度;农村供水方面,问题主要为供水保障水平标准不高、供水服务水平偏低,集中体现在规模化供水工程比例低,单村供水工程运管能力薄弱。
(一)整改目标
1.在城市,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减少用户接水资料,缩短用户接水时间,为用户提供上门、超前服务,做到让用户“零跑腿”;提高用水服务质量,注重提升用户满意度,做到有诉即办,件件有回音。
2.在农村,继续落实“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思路,在232个村实施供水提质工程,改造村内供水管网,配套用水计量设施,同步推广农村供水公司化、专业化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
(二)整改措施
1.进一步落实《用水报装督办专员管理办法(试行)》,对报装业务流程线上线下各环节全程监督,落实每个环节的时限,在超时限前提醒相关部门办结,对用水报装业务全程跟踪、协调、督办。修订《潜在用户调查制度》《潜在用户调查表》,超前对接、主动服务潜在用户,做好潜在用户的整理和报备工作。
2.利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信息渠道,提前获知项目用水需求信息,主动对接,保证用户及时获得用水。
3.推行供水服务网格化管理,设立供水服务网格员,为用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4.进一步加强投诉处理工作,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水平,接到用户诉求,做到投诉即办、快速处理,处理完毕后件件回访,跟踪了解用户对服务的满意程度,形成闭环管理。
5.开展农村供水工程问题大排查大整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摸清查实全市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现状,动态发现并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确保农村供水工程长期稳定安全运行。
6.加快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实施供水提质工程、通水入户工程等,进一步提高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比例,提升单村供水工程质量。
7.健全农村供水长效管护机制。按照《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供水工程、运营管理、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监管责任、水源和水质保障等五个体系,逐步提高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水平。
(三)完成时限
1.关于城市供水,5月底前建立提前办理用水报装机制,6月底前修订完善《用水报装督办专员管理办法》,7月底前全面落实供水服务网格化管理,8月底前梳理修订营业大厅内部管理制度,把“用户思维”“客户体验”贯穿供水服务全过程,全面提升供水服务品质。
2.关于农村供水,6月底前完成农村供水工程问题整改工作,10月底前完成农村供水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年底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市场化运作目标,巩固提升农村供水安全整体保障服务水平。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贾刚
部门主要负责人:王龙辉
分管负责人:蒋卫霞
责任科室、单位:城乡供水科、市水务集团
责任人:王黎明、郭兆学
二、建设美丽幸福河湖,深入推进清除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的问题
2019年以来,通过开展“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专项行动和清违清障“回头看”,我市河湖“四乱”问题得到明显整治,但是与广大群众对优良水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期望相比,河湖管护特别是镇村河湖管护还存在薄弱环节,需进一步细化实化措施,狠抓落实,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一)整改目标
1.进一步提高河湖长和河管员巡河质量,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管,坚持河湖清违清障常态化规范化管理,确保河湖“四乱”问题“动态清零”。
2.以孝妇河湿地公园为试点,紧贴群众需求诉求,加强精细化管理和运营,打造“有品质、有活力、有温度”的市民公园;并按照创建标准,年内争创14处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完成123条市级美丽幸福河湖建设。
(二)整改措施
1.开展2021年全市汛前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5月底前,对全市河湖开展“四乱”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即查即改、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督促有关区县制定台账,限期整改到位。
2.按期完成河湖管理范围矢量数据校核工作。以农村河湖为重点对河湖管理范围矢量数据成果进行校核修正,5月底前,指导各区县完成矢量数据校核修正;6月底前,推进审核完成。
3.提高各级河湖长和河管员有效巡河率。按照“区县级河长每月巡河一次,20分钟,500米;镇级河长每旬巡河一次,15分钟,300米;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一次,10分钟,200米;河管员每天巡河一次,10分钟,200米”要求,督促河湖长和河管员进一步提升巡河效率。发现问题及时通过巡河APP上传,并按期销号,推进河湖清违清障常态化、实效化。
4.建立河湖问题有奖举报制度。指导区县探索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公布相关办法和举报方式。加大河湖违法案件曝光力度,畅通公众监督参与渠道。
5.组织开展市级暗访。通过多种形式,对全市河湖“四乱”问题开展3次排查或人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区县印发督查通知,限期整改到位。
6.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按照创建标准,组织有关区县开展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创建,并通过上级验收;同步推动开展市级美丽幸福河湖建设。
7.开展全市河湖长制综合督查。6月底前、12月底前,开展全市河湖长制综合督查,将河湖清违清障列为重点内容,督查结果予以通报,对进度缓慢、达不到时间节点要求的,采取挂牌督办、约谈等措施。年底,综合督查结果将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生态河湖”指标差异化考核重要依据。
8.提升孝妇河湿地公园品质措施。持续增加公园绿化面积,维护提升园内设施设备,引入儿童游乐设施,常态化开放音乐喷泉,增加智慧健身器材,对园区域树木植物进行科普挂牌,增设网红打卡景点。
9.提升孝妇河湿地公园活力措施。建设一处多元互动现代化舞台,举办摄影展、菊花展、金鱼展等科普展览活动,定期举办公益“河畔课堂”。开放16公里环湖“最美绿道”骑行,协助做好大型文艺展演、大型体育赛事活动场地保障服务。
10.提升孝妇河湿地公园温度措施。增设热水供应点、自助存放柜、棋盘桌椅、自助手机充电设备等设施,不断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提供救援、急救箱、寻人、失物招领等便民服务。更新导航软件内公园信息,提升园区人员服务水平。
(三)完成时限
第1项措施:5月底前
第2项措施:6月底前
第3项措施:长期坚持
第4项措施:7月底前
第5项措施:12月底前
第6项措施:10月底前
第7项措施:6月底前和12月底前
第8、9、10项措施:10月前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贾刚
部门主要负责人:王龙辉
分管负责人:宋爱香
责任单位:市河湖长制保障服务中心
责任人:韩克泉、胡安永、齐斌
市文化和旅游局
一、公共阅读服务设施覆盖率低的问题
城市书房是服务市民阅读,提升城市文明的重要载体。目前,我市围绕“15分钟阅读文化圈”规划建设公共阅读服务设施偏少,尤其是城市书房数量不足、品味不高、模式单一,离满足市民的阅读需求还有较大差距。
(一)整改目标
实施公共阅读推广工程,进一步提升已开放20家城市书房的服务效能;建成开放共享、规范运营城市书房10家;举办开展阅读推广活动100场次。
(二)整改措施
1.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按照“统一审核、统一标识、统一配置、统一监管”的要求,积极引导、加力协调各区县及社会资本建成一批开放共享、布局合理、规范运营的城市书房,形成一批城市文化地标。
2.指导、协调在具备条件的休闲场所、城市公园等改造提升、规划建设一批网红主题书吧,形成全方位多辐射的“城市书网”。
3.加强区县交流,推广成功经验,通过示范引领、加强督导等,确保城市书房建设进度和质量。
4.策划举办系列阅读推广活动,形成浓厚阅读氛围,助力打造“书香淄博”。
(三)完成时限
1.5月前,制定城市书房建设计划书、推进方案、扶持发展政策和监督考核办法,建立落实督导机制,举办第十四届读书节,全面启动阅读推广活动。
2.8月前,推广成功经验,通过示范引领、实地督导等,保证城市书房建设进度和质量,举办不少于50场次阅读推广活动。
3.10月底,加强对建成运营城市书房的监督管理,不断增加阅读服务项目,完成已开放20家城市书房服务效能提升,建成开放共享、规范运营城市书房10家,举办开展阅读推广活动100场次。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袁 良
部门主要负责人:李晓红
分管负责人:张振香、翟慎波
责任科室:公共服务科、新闻出版管理科
责任人:牟永波、王蕾
二、旅游基础设施在便民服务方面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目前,我市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仍存在短板,特别是在旅游厕所、停车场、旅游道路等方面成为短板弱项,尤其在节假日旅游高峰期,旅游基础设施不足造成的拥堵问题更加凸显,难以满足游客的需求。
(一)整改目标
实施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改造提升、新建旅游厕所200座,提升改造旅游道路31条,新建旅游停车场35个、民宿13处。
(二)整改措施
1.明确建设任务。摸排全市景区情况,分析历年景区接待游客人数,按需规划旅游厕所、通景道路、旅游停车场、民宿建设计划,制定工作推进方案。
2.定期督导调度。建立台账,明确季度任务目标、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区县、责任人等,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定期调度建设任务进度,现场查看进展情况,保证高质量完成新建和改造提升项目。
3.强化部门联动。协调市财政、市交通运输等部门及各区县政府,推进全市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三)完成时限
1.5月前,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完成景区摸排,制定全市旅游设施建设总体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加快推进通景道路、旅游停车场和民宿建设。
2.8月前,力争完成改造提升、新建旅游厕所100座,累计开工建设通景道路15条、旅游停车场23个、民宿8处。
3.10月底,力争完成改造提升、新建旅游厕所200座,累计开工建设通景道路31条、旅游停车场35个,民宿13处。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袁 良
部门主要负责人:李晓红
分管负责人:张振香
责任科室:公共服务科
责任人:牟永波
市应急管理局
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全市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不规范、不完善,执法成效不显著、成果运用不到位,基层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与实际执法工作需要还有一定差距。
(一)整改目标
严格依法履行执法职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计划执法,增强执法公信力,强化执法办案成效;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执法行为和用语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案件回复满意率较2020年度有大幅提升。
(二)整改措施
1.建章立制,统一规范。一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研究出台《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规范》,明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项要求,作为各级执法人员上岗前的必修课。二是总结执法实践,研究制定全市《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指南》《常见违法行为调查取证规范模板》,解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问题,进一步统一执法规范。
2.计划执法,落实制度。一是对年度执法计划进行分解,按照《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实施意见(试行)》制定具体的评定标准,严格完成执法检查年度计划;二是认真落实国务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行政执法“双备案”制度和廉政承诺书制度以及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纪律要求,确保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3.注重练兵,提升能力。一是主动对接、积极准备,计划于10月份与市直机关工委联合组织“安全生产执法业务岗位练兵活动”,在系统内形成比学赶超的积极氛围;二是充分运用省执法系统案卷评查模块,实现案卷评查常态化,每半年组织一次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活动。努力提升各级执法人员实战能力,进一步提升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
4.巩固成果,增强成效。一是坚持对执法用语进行规范,研究制定《全市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规范用语》;二是集中分析反馈执法检查情况,每半年召开一次市直管企业执法分析会,每季度至少指导一个区县召开一次执法分析会,达到检查少数企业规范多数企业、提高执法成效的目的;三是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事项处置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安全生产举报事项处置办法》,规范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程序和要求,进一步提升信访举报回复满意率。
(三)完成时限
2021年10月底前取得显著成效,并长期坚持。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宋振波
部门主要负责人:刘帅
分管负责人:王凯
责任科室:应急执法支队
责任人:王凯
二、深入企业帮扶和服务较少的问题
对企业安全生产执法多、检查多,有针对性的指导少,个性化安全服务不够,培树典型和组织经验交流较少,“一对一”驻点服务不经常,在帮扶指导和服务企业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一)整改目标
持续开展“进企业、解难题、促发展”帮扶服务,用心用情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应急力量。
(二)整改措施
1.实行“送教入企”。针对企业师资力量匮乏、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专业知识不精等现状,根据企业类别和阶段性需求,制定特殊作业、应急处置、隐患查改等个性化服务课程,聘请专家讲师,组织企业进行学习,开展安全服务。
2.加强经验交流。注重培养选树各行业的典型企业,其中危化品企业5家,非煤矿山3家,工贸企业9家,定期不定期进行现场交流,以点带面,促进整体管理水平提高。并就某一技术或管理问题组织进行交流,相互促进,相互提高,提升安全管理和技术水平。
3.开展“驻点”服务。以驻点监管活动为契机,严格按照活动要求,开展“一对一”服务活动。其中,危化品企业300家,工贸企业17家。通过现场调研、微信、电话等多样沟通联系方式,帮扶企业化解发展难题,送去人才、服务、政策。同时在保障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上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干扰。
4.加强督导帮扶。成立11个督导帮扶专班,由局挂包分管领导带队到相关区县进行督导帮扶,指导帮助各区县针对本区县实际,针对行业和阶段特点制定应对措施和方案,并做好防范事故演练,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三)完成时限
2021年10月底前取得显著成效,并长期坚持。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宋振波
部门主要负责人:刘帅
分管负责人:石志俭、祁波、王凯、齐明山、何斌、寇宗华
责任科室:综合科、危化科、基础科等业务科室,应急执法支队、应急指挥中心
责任人:各业务科室和应急执法支队、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
市医保局
一、基层医保经办服务“最后一公里”不畅通问题
当前,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要求越来越高,对医保服务需求频次也越来越多。“网办”、“掌办”解决了大多数业务办理问题,但对老年人、行动不便者、偏远农村等特殊群来讲,“就近办”“马上办”才是解决业务办理障碍的最佳途径。群众身边的基层医保服务站点少,办理医保业务不够便捷,影响了群众办事获得感和满意度,需进一步加大投入,将医保经办服务网络向基层延伸,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一)整改目标
将医保经办服务网络延伸至镇街、村(社区)及医疗机构,扩大基层服务站点数量,在医疗机构建设医保服务站,将医保经办服务事项下沉至镇街、村(社区)及医疗机构办理。年内医保便民服务站点覆盖所有的镇(街道)和60%有条件的村(社区)以及70%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二)整改措施
1.制定工作计划。将基层医保服务能力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确定新建服务站点目标数量,明确下沉服务事项。
2.实行台账管理。按照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图挂图作战,分解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依时间节点列入台账,定期督导完成进度。
3.加大培训力度。对基层工作人员进行定期集中培训及轮岗交流,提升基层医保经办服务能力。
4.加强督导考核。加大督促指导工作力度,将医保基层服务能力建设纳入区县分局年度工作考核,以督导促落实,以考核促提升,确保年度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三)完成时限
1.5月底前,明确基层服务能力提升任务目标,扩充医保基层服务平台系统医保经办服务功能,实现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医保业务专网连接,在村卫生室医保结算程序增加医保经办服务功能。
2.6月底前,村卫生室医保结算程序及医保基层服务平台系统测试。组织村医、基层便民服务中心人员、党群服务中心人员、医疗机构定点人员医保业务培训。争取区县财政专项经费,对各医保服务站点进行统一设计、规划、设施、标识的标准化建设。
3.9月底前,村卫生室结算程序,定点医疗机构、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医保基层平台系统正式运行。
4.12月底前,医保便民服务站点覆盖所有的镇(街道)和60%有条件的村(社区)以及70%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毕红卫
部门主要负责人:陆汉明
分管负责人:宋玲
基层服务站点建设责任单位:各区县分局,责任人:各区县分局局长。
网络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市医保服务中心,负责人:郝旗峰,分管负责人:王利军,责任科室:综合信息科,责任人:李奉志。
业务经办事项责任单位:市医保服务中心,负责人:郝旗峰,分管负责人:王利军,责任科室:异地就医科,责任人:白峰。
二、“齐惠保”等商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保不能同步“一站式结算”问题
目前基本医保已经实现出院即时结算,但“齐惠保”等补充商业保险不能同步结算,仍然采用人工理赔的结算方式,存在手续繁杂、周期长的问题。由于理赔过程中群众跑腿多、等待时间长,与基本医保即时结算形成巨大反差,迫切要求实现“齐惠保”等商业医保快速理赔结算,实现商保、基本医保“一站式”结算。
(一)整改目标
创建“支持‘齐惠保’等商业医保快速结算服务平台”,加快实现医保结算信息互联互通,推动创新商业医保赔付服务新模式,破解商业医疗保险无法及时获取社会医保结算信息的瓶颈,引导各商业保险公司缩短“齐惠保”等商业医保理赔时间,减少广大参保群众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增强参保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整改措施
1.确定建设任务。成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平台服务公司,运营“支持‘齐惠保’等商业医保快速结算服务平台”,确定数据对接任务清单。
2.落实工作责任。细化项目分解,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每个项目的“时间表”,实行任务销号管理。
3.强化部门联动。协调市大数据局、淄博银保监分局等部门建立数据对接机制,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三)完成时限
1.5月底前,完成服务平台建设规划,向市政府报送建设方案。
2.6月底前,启动平台服务运营公司机构建设,同时与大数据局建立医保数据对接规范,设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需求。
3.7月底前,与商业保险公司、银保监局及大数据局共同审核项目建设需求,合规建设服务平台。
4.8月底前,完成医保数据对接,合规数据全部纳入大数据共享平台,完成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工作。
5.9月底前,打通医保数据与商业保险公司数据互联通道,并试运行“‘齐惠保’等商业医保快速结算服务平台”,完成测试工作。
6.10月底前,正式上线运行。参保人授权商业保险公司通过服务平台调取医保结算数据,实现“齐惠保”等商业医保快速理赔。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毕红卫
部门主要负责人:陆汉明
分管负责人:宋玲
责任单位:市医保服务中心,负责人:郝旗峰,分管负责人:王利军,责任科室:综合信息科,责任人:李奉志。
三、医保个人账户家庭成员间不能共济使用问题
当前部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累计多,但使用效率并不高。在同一家庭当中,中青年和健康状况较好的参保人个人账户金额充足;退休年老人员和慢性病患者个人账户资金不够用,在就医时还需要支付现金,看病个人负担依然不低,个人账户功能的局限性日益凸显。
(一)整改目标
拓宽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2021年全市90%以上的定点医药机构实现家庭成员个人账户相互共济使用功能,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家庭负担,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整改措施
1.压实工作责任。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加强对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调度。按积极改造定点医药机构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医保信息系统接口功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落实,将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2.拓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3.大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广泛开展宣传,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政策解读,大力宣传医疗保险共建共享、互助共济、减轻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的重要意义,引导参保人、定点医药机构积极参与,形成全民知晓、全社会支持的浓厚氛围。
4.加强调度督导。建立专项工作督导台账,定期调度各区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信息系统接口改造和医保刷卡POS机运行情况。按月通报各区县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工作进度,按照实现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的定点医药机构数量接入率进行排名,排名成绩纳入区县分局年度工作考核,对进展缓慢、工作落实不力的区县分局约谈督导。
(三)完成时限
1.5月份做好工作任务分解,组织各区县分局申报工作计划,指导区县分局做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信息系统接口改造等前期准备工作;
2.6月份实现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的定点医药机构数量达到20%;
3.三季度实现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的定点医药机构数量达到70%;
4.四季度实现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的定点医药机构数量达到90%。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毕红卫
部门主要负责人:陆汉明
分管负责人:孟庆木
责任单位:市局待遇保障科、市医保中心,责任人:郝旗峰、丁迎松。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一、中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贷款难是中小微企业普遍面临的问题,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投诉反映较为集中。近年来国家、省、市各层面制定一系列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普惠金融政策,但落地落实不够到位,中小微企业贷款渠道仍然不够畅通。
(一)整改目标
加强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分层分类支持,综合发挥银行机构主渠道作用和地方金融组织“毛细血管”功能,加强金融政策落地和金融产品创新,通过融资担保、投贷联动等方式为中小微企业进行增信,立体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有效缓解贷款难题。
(二)整改措施
1.发挥银行机构主渠道作用。落实《淄博市信贷投放和不良贷款压降“双突破”工作方案》,制定2021年银行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评价办法,引导银行机构加大信贷投放。
2.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落实“人才贷”风险补偿资金实施细则,抓好金融辅导工作,指导银行机构围绕技改、人才、绿色金融等方面开发、推广创新金融产品。
3.探索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制定落实《关于深化银担合作助力供应链金融发展的若干政策》,构建“供应链+担保”新模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
4.发挥数字化融资平台作用。用好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和股权融资服务平台,为企业信贷融资、股权融资、债券融资提供全面服务。
5.强化地方金融组织“毛细血管”功能。丰富地方金融业态,增强地方金融组织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能力。
6.放大融资担保增信作用。协同市财政局加快构建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主体的融资担保体系,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
(三)完成时限
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宋振波、赵剑
部门主要负责人:教传涛
分管负责人:薛仲联
责任科室:银行保险科、地方金融监管一科、地方金融监管二科
责任人:吕春晓、秦永彦、朱鹍
二、企业上市服务体制不健全的问题
推动企业上市,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对于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市服务企业上市的措施系统性不强,缺乏顶层设计,平台载体不足,部分有上市意愿的企业由于选择的中介机构不专业影响了上市进程。2020年我市仅实现1家企业上市,没有完成年度目标。
(一)整改目标
坚持平台思维、生态思维、有解思维,通过加强顶层设计,搭建服务载体、平台、品牌,优化服务流程等方式,全方位完善企业上市服务体制,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体系,为企业上市提供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打造资本市场“淄博板块”。
(二)整改措施
1.加强顶层设计。制定落实《淄博市资本市场突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资本市场突破为全市转型跨越发展注入新动能、新活力。
2.建设资本市场服务载体。依托头部中介机构建设资本市场服务基地,打造资本市场服务“金融生态岛”;用好深交所淄博基地,与资本市场服务基地形成合力,联动强化上市融资服务。
3.打造淄博科创产业金融品牌。举办资本市场突破行动动员部署会、中国(淄博)创投风投资本助航峰会、鲁港金融合作论坛等活动,有效凝聚各类资本资源要素。
4.搭建上市精准培训平台。建立常态化企业上市精准培训服务体系,提升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家把握资本市场形势能力和资本市场工作实操技能。
5.推进企业上市服务流程再造。建立完善“一函通办”制度,对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需相关职能部门出具合规证明或其他需协调解决事项进行统一协调办理。
6.强化后备资源培育力度。遴选符合培育条件的企业申报上市后备资源库,推动企业到新三板、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三)完成时限
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宋振波、赵剑
部门主要负责人:教传涛
分管负责人:李莉华
责任科室:资本市场科
责任人:陈森
市城市管理局
一、主城区道路秩序乱、缺乏品质活力美感的问题
群众反映我市主城区主要道路两侧户外广告乱、视觉系统缺乏整体规划设计,没有形成连续性景观界面,道路沿线景观照明和部分建筑照明缺失,城市环境品质不高,缺乏城市活力和现代美感。
(一)整改目标
开展视觉一体化提升行动,从道路(街区)色彩、建筑立面、夜景照明、户外广告、绿化景观、城市家具等方面对主城区进行整体规划设计,打造具有现代审美感的全新城市视觉体验。
(二)整改措施
1.深入调研,确定整改项目。经过走访调研和征集市民意见、建议,确定对我市主城区主要存在的城市景观无特色,沿街老旧商铺门头牌匾设置杂乱,比例失调,色彩跳跃,格调不一,缺少照明,影响夜景识别度;城市家具缺乏特色等进行提升改造。
2.科学规划,高端设计。聘请国内顶尖水平的专业团队,调研淄博齐文化、商埠文化、聊斋文化、陶琉文化、渔洋文化、孝文化等各具特色的地域文化,融入到规划设计中,形成一套现代化、系统化、个性化的主城区城市视觉系统规划。
3.先行试点,打造样板。2021年投资4.31亿元完成柳泉路(青银高速淄博出口-新村路段)、新村路(金晶大道-南京路段)及尚美第三城街区、沁园社区等区域视觉系统一体化改造试点,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其中,柳泉路投资约2.88亿元,新村路投资约0.65亿元,尚美第三城投资约0.2亿元,沁园社区投资约0.58亿元。
(三)完成时限
1.3月底前,组织调研,确定提升改造区域;
2.5月底前,推进整改项目立项、明确设计单位、签订合同等准备工作;
3.6月底前,完成提升改造规划设计;
4.12月底前,完成确定的整改项目。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刘荣喜
部门主要负责人:王立明
分管负责人:孟繁华
责任科室:市容科
责任人:王超
二、群众反映市管公园设施不全、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需求的多样化,对公园游园环境的要求也逐年提高,市管公园整体环境与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存在差距,需对市管公园实施提质优化。
(一)整改目标
从社会最关心、群众最关切的问题入手,突出公园管理体制、休闲业态、文化内涵、公共设施、景观环境、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优化,努力使公园生态环境更美、文化内涵更深、服务设施更全、服务品质更优,提升市民对美好生活的获得感和幸福指数。
(二)整改措施
1.完善园区绿化、景观、设施等。在市管公园内更新地被30000余平方,栽植色叶树种、花灌木2000余株,重大节日布置花草5000余平方。更换具有时尚感的座椅300余把,果皮箱200个;新铺装园路、健身场地2500余平方;篮球场地增设围网5000余平方;更新50个破损陈旧、造型单一的宣传牌、指示牌。设置2-3处集休息、售卖一体的综合服务驿站,满足游园市民需求。
2.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实行公园市场化管理,提升公园管理服务水平。调整活动时间、签订团体活动责任书,发放定频音响(音量控制在70分贝以下),安装3台噪音电子监测屏,1套路灯智能管理系统,满足各方需求。
3.丰富园区文化内涵。打造以海岱楼为代表的文化高地,为游园市民提供休闲、阅读、搜索、交流的文化新平台,提升城市竞争力。
(三)完成时限
1.5月31日前完成定频音响的发放、噪音电子监测屏和1套路灯智能管理系统的安装,定期组织召开游园市民和健身团队座谈会,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2.9月30日前完成市管公园绿化、增花添彩、景观提升以及公园基础设施建设;
3.海岱楼文化高地项目建设,10月31日前实现部分运行,年底全部开放;
4.12月31日前完成餐饮服务设施建设。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刘荣喜
部门主要负责人:王立明
分管负责人:徐统兵
责任科室:公园一科、公园二科
责任人:李冬仁、王晓芬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职工群众反映单位不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问题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职工对利用住房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和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不断增加。鉴于目前部分单位对缴存住房公积金认识不足等原因,尚未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导致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职工反映单位不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问题时有发生。
(一)整改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推广宣传力度,提高单位自觉缴存住房公积金意识,扩大制度覆盖群体,完善服务协调机制,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让更多职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红利,力争新增缴存人数2021年同比增长15%(2020年同比增长6.68%)。
(二)整改措施
1.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制度推广情况调研。通过与社保等缴存数据信息进行比对分析,了解掌握单位经营状况、职工构成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梳理应建未建、应缴未缴单位名单,制定催建催缴计划,为扩大制度覆盖面提供有力支撑。
2.继续坚持催建催缴长效机制。坚持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开展催建催缴工作。建立未缴、停缴、缴存不正常等单位的工作台账,及时发放催建催缴建议书,做好日常排查、电话提醒、上门催缴等工作。开展走访重点单位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年内至少走访50家单位,分中心、管理部负责人至少走访100家单位。
3.建立精准宣传长效机制。结合市及区县人才招聘会,开展住房公积金主题宣传日活动。利用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公交车广告、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集中宣传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给单位及职工带来的好处,提升社会各界对住房公积金法定缴存的知晓度。通过新媒体制作短视频等生动灵活的方式,借助有关网络平台进行宣传,扩大制度的传播力、影响力。中心服务企业专员加强与企业的日常联系,及时将住房公积金最新惠企便民政策宣传落实到位,随时收集、汇总企业反映问题,第一时间处理解决。
4.进一步强化协调服务。健全完善服务协调机制,对职工反映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时开展服务协调,督促单位及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于服务协调不能解决的职工诉求,按照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及时将违法线索移交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并为执法部门提供技术和服务支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5.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强化主责主业意识,加大对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的考核力度,坚持周调度、月分析、季考核,每季度对“归集扩面进度、新增缴存人数、职工投诉办理结果的满意度”等工作指标进行重点考核,形成持续抓制度实施的工作局面。
(三)完成时限
1.6月,进一步摸清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梳理应建未建、应缴未缴单位名单,向单位发送催建催缴建议书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手册,并长期坚持。
2.5-10月,对归集扩面重点单位开展走访调研活动,为单位做好精准服务,并长期坚持。
3.5-12月,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宣传,开展多种方式的宣传,使单位认识到公积金缴存的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提高单位缴存积极性,并长期坚持。
4.5-12月,进一步完善部门间协作机制,加强服务协调和部门合作,实现职工投诉处理高效化,提高职工群众满意度,并长期坚持。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刘荣喜
部门主要负责人:李同军
分管负责人:李涛
责任科室:归集科、办公室、服务监督科、分中心、管理部
责任人:陈丽雪、杨巍巍、洪艳霞、各分中心负责人、
各管理部负责人
二、住房公积金线上业务未能有效满足缴存单位及职工多元化服务需求的问题
通过“数聚赋能”,我市住房公积金线下线上业务满足了缴存单位及职工的基本需求,但受限于数据共享不充分、信息化技术运用不全面等原因,存在服务渠道不丰富,部分线上业务操作繁冗等问题,未能有效满足缴存单位和职工多元化服务需求。
(一)整改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综合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分析技术,进一步拓展“网上办”和“掌上办”渠道,持续拓宽服务半径,构建多渠道、多层次、个性化的线上业务体系,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多元化的服务需求,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质效,让高效便捷成为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的新常态。
(二)整改措施
1.持续加大数据的共享和应用力度。在已获取公安、人社、不动产等部门30多项共享数据的基础上,增加本市户籍、公证书、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等数据的共享和应用,进一步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办理中简化材料,继续推动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助力我市“无证明城市”打造。
2.不断完善线上服务,推进智能办理。根据企业反映操作繁琐的问题,开发批量操作功能,实现封存、启封、补缴等高频单位业务一键办理。丰富个人线上业务类型,在网上服务厅上线提前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让贷款职工还贷更方便;在部分银行试点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本市商业性住房贷款签约业务,职工签约后,公积金中心每月定期自动划转至职工账户,有效地减轻职工还款压力。
3.深化政银合作,延伸服务触角。借助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网点优势,以试点的方式推动银行受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在齐商银行部分网点开办公积金查询、离退休提取、辞职失业提取等高频业务,将服务延伸至群众身边。同时,做好银行网点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升银行网点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能力和服务职工水平,增强不同层次、不同年龄的职工的办事体验感。
4.深入推进城际合作和“跨省通办”。畅通省会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渠道,职工缴存、贷款信息圈内通查,信息查询结果互认;开展在缴存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提取及单位在非缴存地申请单位信息变更及单位缴存证明开具的代收代办。在2020年推出3项“跨省通办”业务基础上,再推出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缴存信息变更、购房提取、开具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证明、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等5项“跨省通办”业务。
5.丰富“掌上办”服务渠道。在“爱山东”APP上线住房公积金查询、辞职失业提取、离退休提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提取、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冲还贷签约等9项高频个人服务事项;完成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开发上线工作,为职工提供更多的“掌上办”业务受理渠道。
(三)完成时限
1.5-6月,上线住房公积金小程序。
2.7-10月,在齐商银行部分网点开展受理高频住房公积金业务试点;单位网上服务厅上线批量封存、启封、补缴功能;深入推进城际间合作;推出5项“跨省通办”业务。
3.9月,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上线提前结清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4.9-11月,力争在“爱山东”APP上线9项住房公积金业务查询、办理功能。
5.11月,完成户口簿、公证书、租赁备案登记证明等信息的共享及应用;力争推出偿还本市商业性住房贷款签约业务。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刘荣喜
部门主要负责人:李同军
分管负责人:秦先刚
责任科室:信息技术科、归集科、贷款科
责任人:姚秀华、陈丽雪、陈军华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公共资源交易办理数字证书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效率低、服务差的问题
为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安全便捷运行,投标人需要办理数字证书参与招投标活动,但数字证书办理第三方服务还存在办理不便捷、办事效率不高、服务态度差等问题。
(一)整改目标
坚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市场主体满意不满意为标准,不断拓宽办理、使用渠道,推行免费办理,引入竞争机制,提升服务水平,提供高效、便捷、优质服务,增强市场主体的满意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优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二)整改措施
1.拓宽办理、使用渠道。推进数字证书新办、延期、挂失补办等业务“线上”“线下”同步办理。选择网上办理的,在线提交办理材料,制作完成后邮寄给申请人,实现“网上办”。选择现场办理的,在交易中心第三方服务窗口递交申报材料,现场采集和制作,实现即时办结。在使用方面,创新交易主体身份认证方式,实现向移动端延伸,通过移动客户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
2.落实免费办理。凡是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在淄博市范围内首个数字证书的办理费用由市财政承担,市场主体无需支付任何费用,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经济负担。
3.引入竞争机制。招标引进山东登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山东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数字证书服务,同时入驻业务受理大厅,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激发工作能动性。
4.提升服务水平。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动公开数字证书办理、更新、补办等注意事项及办理流程。加强入驻数字证书公司的服务规范,与业务受理大厅一并管理,对市场主体反映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改进服务态度。对有紧急需求的,开展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完成时限
2021年9月底,并长期坚持。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宋振波
部门主要负责人:付克金
分管负责人:毕学科、宋传军
责任科室:信息技术科、业务受理科、监督科
责任人:郭海滨、孙迪、申蒙
二、投标保证金占用资金压力大、退付时限不合理等问题
市场主体反映投标保证金管理方面存在占用资金压力大、交纳形式单一、退付时限不合理等问题。
(一)整改目标
通过压缩投标保证金退付时限、推动保函代替投标保证金、提供金融延伸服务等举措,减轻市场主体资金压力,同时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途径,切实纾困企业流动资金不足难题。
(二)整改措施
1.落实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投标保证金管理,优化退付流程,建立投标保证金台账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清理制度,提高投标保证金退付及时性和准确性,确保按规定及时退付。
2.优化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积极推动投标人以保函、保险、担保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进一步减轻投标主体资金压力。高标准搭建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管理平台,接入符合资质的银行、担保、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为投标主体提供多种选择,实现全流程线上化和智能化,让企业在线完成保函开具。
3.创新金融延伸服务。加强与市财政局、市人行、中征公司对接协调,优化完善提升金融服务平台功能,推动金融机构扩大授信,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增加金融服务供给,为投标主体提供更全面、更丰富的融资服务,有效解决企业融资慢、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三)完成时限
2021年9月底,并长期坚持。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宋振波
部门主要负责人:付克金
分管负责人:栾庆超、毕学科
责任科室:财务审计科、信息技术科、建设工程交易科、政府采购交易科、产权交易科,各分中心
责任人:陈宁、郭海滨、王鑫珠、许成旺、张勇,各分中心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