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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评议工作第一批次被评议部门突出问题整改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1-04-01 15:27:45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市教育局

  一、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足的问题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全面“二孩”政策入园入学高峰的到来,城镇适龄入学人数增长迅速,配套学校建设相对滞后,学位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还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就近入学、上好学”的愿望,需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

  (一)整改目标

  实施教育资源提质扩容工程,年内计划新改扩建幼儿园53处、中小学20所。提升淄博二中、淄博五中、淄博十七中、淄博十八中、淄博齐盛高级中学等5所市属学校办学条件。

  (二)整改措施

  1.确定建设任务。进一步优化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确定2021年学校、幼儿园新改扩建清单。

  2.建立工作台账。细化任务分解,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责任到岗、到人。明确每个项目的“时间表”“路线图”,落实挂图作战、销号管理。

  3.强化部门联动。协调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及时解决资金、土地、建设规划等问题,保障学校顺利推进。

  4.加强督促调度。加大督促指导工作力度,在满足环保、防疫要求和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所有工程尽快开工、提前完工。

  (三)完成时限

  1.3月份,制定中小学、幼儿园新改扩建工期计划,建立工作台账,加快开工手续办理。

  2.6月份,督促暑期开学投入使用的工程进展,力争幼儿园全部新建项目和18所中小学新改扩建项目开工。

  3.8月底前,力争53处幼儿园、20所中小学新改扩建项目全部开工,淄博五中、淄博十八中、淄博齐盛高级中学新改扩建项目完工。

  4.12月底前,力争53处幼儿园、12所中小学主体完工。淄博十七中迁建项目开工建设,淄博二中改扩建项目根据市政府决策力争开工。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毕红卫

  部门主要负责人:孙英涛

  中小学建设分管负责人:高权,责任科室:发展规划科,责任人:高宁。

  幼儿园建设分管负责人:李效同,责任科室:学前教育科,责任人:张云。

  二、学校课后服务不能满足群众需求的问题

  小学生尤其是低年级小学生放学时间与家长下班时间存在“时间差”,学生放学后的看护“空档期”和校外托管机构质量的良莠不齐,给家长带来很大困扰,亟需强化措施,整体提升学校课后服务质量,着力帮助家长解决后顾之忧。

  (一)整改目标

  提升小学生课后服务质量,解决好“小学生放学时间与家长下班时间存在‘时间差’,造成学生放学后看护出现‘空档期’”的问题。

  (二)整改措施

  1.明确课后服务时间。在全市全面开展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在上学日下午放学后,为在读且有服务需求的小学生提供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17:30。

  2.丰富课后服务形式。由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学校因校制宜完善服务内容和形式,鼓励各学校充分挖潜,开展读书、体育、艺术、劳动、科普等活动。

  3.强化课后服务保障。督促各区县按财政经费补助标准足额拨付课后服务经费;切实强化教师激励保障机制,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4.加强课后服务考评。课后服务开展情况纳入市对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定期对各区县和学校开展服务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培育一批课后服务示范学校,推广一批课后服务典型经验。

  (三)完成时限

  1.3月份,对全面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进行部署。

  2.4月份,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5月份,推介一批课后服务典型做法。

  4.8月份,对上一学期课后服务情况进行总结,对下学期课后服务进行部署。

  5.9月份,对新学期课后服务工作进行督查。

  6.11月份,对各区县课后服务开展情况进行调研评估,评估结果纳入相关考核。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毕红卫

  部门主要负责人:孙英涛

  分管负责人:唐勋,责任科室:基础教育科,责任人:成康。

  三、符合条件的中小学体育场馆设施尚未全部向社会开放的问题

  当前学校体育场馆设施的教学属性和社会健身要求不相匹配,学校体育教学时间和社会开放时间存在一定冲突,服务运行的公益性和保障支持政策尚未平衡,导致学校体育场馆设施面向社会提供服务不足,未能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求。

  (一)整改目标

  对基本符合开放条件的中小学体育场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和物理隔离,确保符合条件的中小学体育场馆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

  (二)整改措施

  1.摸清底数。落实《淄博市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字〔2020〕61号),摸清体育场馆设施基本符合向社会开放的学校底数。

  2.建立台账。制定工作时间表、任务图,每个项目明确责任人,切实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3.争取支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落实相关开放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物理隔离、电子围栏改造等项目资金来源。

  4.加强督查。建立全市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考核机制,督促各项目尽快完成招标、采购等前期工作,争分夺秒抢工期、赶进度,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确保符合条件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三)完成时限

  1.3月上旬,确定2021年度体育场地设施拟向社会开放学校名单,编制工作计划书。

  2.3月份,开始实行“月调度”机制,每月23日调度工作进展和下一步打算。

  3.7月份,召开现场观摩会,总结上半年工作进展,推广成功经验,查摆存在问题,强化工作措施,安排下半年工作打算。

  4.8月底前,力争70所学校体育场馆设施面向社会开放。

  5.10月底前,力争90所学校体育场馆设施面向社会开放。

  6.年底前,会同体育局等部门印发《全市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奖励考核办法》,构建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工作进展。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毕红卫

  部门主要负责人:孙英涛

  分管负责人:赵志远

  责任科室:体卫艺科,责任人:田彩虹。

  市民政局

  一、群众反映社会救助政策分散、不方便求助

  目前困难群众的救助政策除涉及民政部门的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外,还有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灾害、事故等50余项,分散在若干部门。面对各种救助项目,困难群众弄不清楚怎么办,去哪里办,不方便求助。

  (一)整改目标

  坚持系统思维、有解思维、平台思维,将分散在各个部门单位的救助事项、救助政策,进行全面梳理、系统集成、流程再造,在镇、街道搭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窗口,健全工作机制,对各类救助申请实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方便困难群众求助受助,打造“淄助你、博通办”社会救助服务品牌。

  (二)整改措施

  1.集成政策。全面梳理现有的社会救助事项、救助政策,对各类社会救助政策进行系统集成、流程再造,编印《淄博市社会救助工作指南》和《淄博市社会救助服务手册》,加大政策宣传服务力度。

  2.搭建窗口。在镇、街道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窗口,对各类困难群众求助“一门”受理,再按权限和程序进行办理或者转交给有关部门办理。

  3.健全机制。健全完善困难群众主动识别发现和突发性事故、因病、因残致困救助机制,加快实现“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

  4.加快信息化建设。在博山区试点,加快社会救助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开发应用,探索将各类社会救助政策搬到网上和信息平台上来,方便群众查询、求助、受助,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能。

  (三)完成时限

  1.3月份,整合我市社会救助政策,印发《淄博市社会救助工作指南》《淄博市社会救助对象服务手册》。召开动员会暨博山区试点工作会,对各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建立向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汇报制度。

  2.4-6月份,在博山区试点,对社会救助政策流程再造,推动审批权下放至镇级及基层服务机构,在镇、街道构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窗口;做好省级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平台试用、完善。做好试点经验推广,初步形成市、区、镇、村四级社会救助服务网络。

  3.7-8月份,召开现场会,对前期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查漏补缺,加快进度。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工作报告,接受询问。

  4.9-10月份,开展一次“回头看”,检查督导各区县工作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贾刚

  部门主要负责人:杨刚

  分管局长:高建军;

  责任科室:市低保办,责任人:王克军。

  二、为老年人助餐服务资源有效供给不足

  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超过104万,老龄化程度加快,城乡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日益加大,目前全市已建成的59处长者食堂还不能完全满足老年人的有效需求,需要加快布点规划和建设步伐。

  (一)整改目标

  坚持以老年人助餐需求为导向,按照“15分钟生活圈”的标准,加快长者食堂规划布局,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压实镇、街道主体责任,依托现有各类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餐饮企业或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新建、调剂服务用房,配建助餐设施,年内计划建设长者食堂95处,逐步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市场化的长者助餐服务体系。

  (二)整改措施

  1.做好布点规划。做好老年人就餐意愿调研,掌握老年人口分布情况及助餐需求状况。按照“15分钟生活圈”的标准,对长者食堂进行布点规划,年内建设95处,即全市长者食堂总数达到154处。

  2.强化政策支持。出台我市《关于加快推进“长者食堂”建设不断提高养老助餐服务水平的意见》,健全完善长者食堂运营补贴和老人助餐补贴政策,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全市长者助餐服务体系建设。

  3.加强规范管理。制定长者助餐配餐服务管理规范,进一步明确长者食堂建设、运营、服务标准规格,推动全市长者食堂规范化、可持续运营,提高为老助餐服务整体水平。

  4.抓好评估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长者助餐运营机构进行服务质量评估,民政部门做好评估结果抽查,评估结果与运营补贴挂钩,落实奖补资金。将长者食堂建设工作,纳入市对区县民政重点工作评估内容,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选树一批典型进行推广。

  (三)完成时限

  1.3月份,对全市长者食堂建设进行部署;做好长者食堂布点规划;建立向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汇报制度。

  2.4月份起草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长者食堂”建设不断提高养老助餐服务水平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同步全面展开长者食堂建设工作。

  3.5月份,对各区县长者食堂建设情况进行督导,加快工作进度。

  4.7月份,全市长者食堂建设完成全年任务的的50%;筛选典型区县,召开现场会推广经验做法;组织对各区县建设情况进行观摩。

  5.8月份,对长者食堂建设、运营情况进行评估,作为落实奖补政策依据;对全市建设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工作报告,接受询问。

  6.9月份对区县长者食堂建设情况进行督查。

  7.10月份,对各区县长者食堂建设工作进行评估。

  8.年底全面完成年内建设任务。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贾刚

  部门主要负责人:杨刚

  分管局长:白全永

  责任科室:慈善社工科,责任人:陆娟。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突破用地保障瓶颈,解决工业用地低效利用

  2019年以来,国家实行“增存挂钩”(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与存量建设用地消化相挂钩)等政策保障用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使用限制条件多,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与实际需求数量差距较大,加之我市耕地后备资源严重匮乏,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占补平衡落实困难,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用地保障难。但同时作为重工业城市,我市历史上设立的工业用地多,开发利用比较粗放,节约集约利用程度不高,由于产业结构调整,部分工业用地已闲置多年,存量较大,应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有效破解用地保障瓶颈。

  (一)整改目标

  按照“土地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和“增存挂钩”工作机制要求,加大市级统筹力度,用足用好国家计划指标使用政策,以真实有效项目落地作为配置计划指标依据,确保省市重大项目和有效投资项目用地需求。积极推进省市重大项目和公益类、民生类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配置精准化、项目化,强化存量土地和挖潜指标使用,严格执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确保符合条件的项目用地需求“应保尽保”。

  (二)整改措施

  1.配合发改等有关部门提前梳理各类项目。指导用地单位做好项目立项、可研、初设、环评等前期工作,有针对性地将重大产业类、民生类和基础设施类项目纳入省级以上重点项目清单,争取使用国家和省级专项指标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2.强化项目与空间规划衔接。指导各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建立项目储备库,将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政策等审查事项前移至项目谋划生成阶段,避开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红线保护范围,优先选用批而未供闲置存量土地和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土地,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成片开发范围,确保项目选址符合规划要求并具备征收条件。

  3.通过批而未供调整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节余建新指标等方式,挖潜用地指标,保障其它项目用地需求。

  4.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分解下达处置任务,压实区县政府责任,加强督导,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督促各区县加快处置。全年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完成643.44公顷(合9651.56亩);全市闲置土地共47宗,面积147.7829公顷(合2216.7434亩),除司法查封外,所有闲置土地全部处置到位。

  5.积极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每个区县启动不少于2个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对经摸底调查建立的低效用地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和更新;指导区县科学编制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明确改造利用的目标任务、性质用途、规模布局和时序安排,确保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健康有序推进。

  6.持续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和关停企业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利用月调度通报机制,督促各区县加快盘活利用和处置进度,年度完成农村闲散土地盘活不低于4000亩,完成关停企业闲置土地处置6000亩。

  7.持续推行“标准地”制度。完善“标准地”配套制度;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区县积极实施“标准地”供地。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内,新增工业用地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不低于30%。

  (三)完成时限

  第1项措施:每季度与发改部门对接重大项目清单

  第2、3项措施:长期坚持

  第4、6、7项措施:12月底前

  第5项措施:6月底前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刘荣喜

  部门主要负责人:汪德法

  分管局长:孙长顺、国强

  责任科室(单位):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开发利用科,各区县局、分局

  责任人:马艳丽、王超,各区县局、分局主要负责人

  二、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推动民生项目落地实施

  不动产登记工作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2020年,12345热线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的投诉件中,不动产咨询类129件,排在所有转办件的第2位,其中要求开发商在约定期限内提前办理不动产证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的转办件居前两位。同时,在调研中发现,省“一网通办”平台已经实现了网上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网上缴纳税费,但未开通水电气网上协同过户业务,没有给群众提供更好的房屋过户登记便利条件,应主动作为,协调有关部门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一)整改目标

  加大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的工作力度。积极推进,逐步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升级完善登记系统和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通过省、市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与水电气管理部门共享不动产转移登记、水电气过户申请信息,增加水电气协同过户申请业务,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水电气过户网上“一窗申请”,协同办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整改措施

  1.认真落实《全省推广“交房(地)即办证”服务模式工作方案》和《淄博市“交房即交证”实施办法》文件规定,确保年内每个区县所有新开发项目具备“交房即交证”的条件。

  2.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精神,我局将认真梳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因,找出问题症结,及时研究出台相关解决问题的政策文件。其中,3月3日已印发《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上城镇住房土地出让金缴纳和不动产登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4月2日起施行。后续文件将逐步推出,不断完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依据。

  3.积极协调对接省自然资源厅,在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增加水电气协同过户功能时,我市升级改造全市不动产登记系统,与省平台进行联网对接,同步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水电气过户网上“一窗申请”。

  4.不动产登记与用电过户业务协同办理,通过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与省电力营销业务系统,以“总对总”对接方式推进,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依托省电力营销业务系统,推进各地用电过户业务联办。水气机构有业务系统的,按照相关标准改造本地系统,调用市政务信息,获取协同办理信息。水气机构没有业务系统的,向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申请查询账号,以获取信息查询下载服务。

  (三)完成时限

  第1、2、4项:12底前

  第3项:10月底前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刘荣喜

  部门主要负责人:汪德法

  分管局长:王成、孙长顺、国强

  责任单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科、权籍调查科)

  责任人:赵俊锐、王东、井宏武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一、棚户区、老旧小区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的问题

  城市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关乎群众利益和城市形象,是顺应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迫切要求。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部分棚户区、老旧小区出现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问题,离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差距较大,需要用好改造政策、资金,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一)整改目标

  1.棚户区改造。2021年全市计划新开工棚户区改造项目22个、1.05万套,进一步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2.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全市计划实施老旧小区改造2.8万户,开工率100%,竣工率30%以上。

  (二)整改措施

  1.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棚户区、老旧小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调度,做好组织指导工作。要建立和完善绿色审批通道,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保障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落实,切实做到“定目标、定措施、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间、定进度”。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我市高质量发展“十二项攻坚行动”,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制、进展巡查制、末位约谈制和工作考核制,每季度开展一次全覆盖的督导检查,对各区县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排序通报,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区县进行约谈,确保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完成。

  2.科学编制年度计划。组织各区县政府严格按照国家、省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相关政策要求,坚持尊重民意、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基本原则,重点攻坚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联合市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项目进行审核,科学确定2021年全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综合多项因素,科学编制老旧小区年度改造计划,努力做到应改尽改。

  3.拓宽改造融资渠道。一是拓宽棚改融资渠道。纳入省级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将督促区县尽快完善手续办理,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配套基础设施资金;未纳入省级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指导区县进一步加强项目策划储备,力争进入下年度省级棚户区改造计划。加大拟发行棚改专项债券项目的策划力度,最大限度争取债券发行额度,用足用好专项债券政策。加强市场化运作,鼓励引导国有企业和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投资、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支持承担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任务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指导各区县做好总体收益平衡工作,项目自身不能实现收益平衡的,可扩大平衡区域;当期不能平衡的,适当延长平衡期限。二是拓宽老旧小区融资渠道。将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有效结合起来,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多渠道筹集项目建设资金。最大限度用好中央和省级阶段性支持政策的“杠杆支点”作用的,积极探索“4+N”融资、银行贷款、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供合法合规、操作便捷、成本适当、来源稳定的融资渠道,缓解财政压力。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运营机制的策划,梳理整合片区资源,完善片区公共服务供给,并以服务设施长期运营收入作为营利点,实现综合平衡。

  4.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在棚改征迁任务中,坚持把征收拆迁政策、内容、程序、标准全面公开,大到征收补偿方案、安置房挑选办法,小到征收房屋区位、权属、面积、评估结果,全部上墙公示,既不擅自降低标准损害群众利益,也不擅自提高标准满足个别不合理的要求,切实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评到底,一个算盘算到底”。遵循共同缔造原则,在棚改、老旧小区改造任务中,建立自改委、征询等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建议权、参与权、选择权,切实做到服务群众。

  5.创新老旧小区改造模式。加大调研的广度与深度,加大项目策划的力度,充分整合相邻老旧小区周边资源,对老旧小区进行大片区统筹改造,提升改造标准,对片区内的老旧小区进行集中连片改造,在对“基础类”进行充分改造的基础上,完善片区内服务设施和配套资源,提升老旧小区改造的质量和效果,让老旧小区居民有“获得感”。以大片区统筹改造模式为突破口,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基础改造与配套建设相融合,在保障基础设施改造同时,辐射范围上向周边延伸,改造内容上向服务延展。在资源的整合使用上,统筹各专业经营单位及教育、公安、民政、体育等相关部门资源。将设计与使用相结合,本着“政府搭架子、社会资本填里子”的改造建设思路,广泛吸引片区居民急需的医疗、养老、文化等专业社会组织参与内部设计及设施配套,与社区公共服务相结合,改造后为居民提供更加多元的服务。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引导居民出资参与改造,住宅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可以申请使用物业维修资金,老旧小区改造中涉及的居民加装电梯,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6.加强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积极宣传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大意义、相关政策法规和取得的成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居民、社会资本方积极参与,形成全民知晓、全社会支持的浓厚氛围。建立和完善党建引领老旧小区基层治理机制,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激发居民参与改造的主动性、积极性。做好宣传引导,着力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引导居民建立出资购买服务的理念,形成社会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7.加大督导考核力度。对棚户区改造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纳入高质量发展“十二大攻坚行动”管理考核体系。制定《淄博市棚户区改造考核办法》,建立日常监管、定期通报制度,对工作推进快、任务完成好的区县,进行通报表扬;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实施进度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负责人,确保按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定期调度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度,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三)完成时限

  1.棚户区改造。一季度按照国家、省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组织区县申报年度计划,将改造任务分解到区县,落实到具体项目;指导区县做好项目入户调查、立项、拆迁方案制定、土地指标上报等前期准备工作;二季度开工率达到40%、4200套;三季度开工率达到70%、7350套;四季度开工率达到100%、10500套。

  2.老旧小区改造。一季度督促区县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分析、入户调查、立项手续、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二季度开工率达到30%以上;三季度开工率达到80%以上;四季度开工率达到100%,竣工率达到30%以上。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刘荣喜

  部门主要负责人:周洪刚

  分管局长:马东杰

  责任科室:住房保障科、“三改”工作办公室

  责任人:马万锐牛淑红

  二、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方面的问题

  物业管理事关群众生活品质,事关城市安全运行和社会稳定。多年来,由于历史的原因,城市老旧小区成为城市管理的薄弱环节,与新建小区相比,存在环境脏乱差、社会秩序差问题,严重影响群众生活品质和城市形象。与此同时,物业管理方面还存在物业企业服务理念有待提升、物业管理人员的素质不高、服务意识不够强等问题。

  (一)整改目标

  1.杜绝老旧小区失管问题。2021年对建账的209个老旧小区、262857户、2389万平方米全面实施物业管理,对新增失管老旧小区及时纳入台账,明确管理单位,落实管理服务标准。

  2.解决物业管理服务不规范问题,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整改措施

  1.制定出台老旧小区管理服务标准。由市住建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地区实际制定出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为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提供政策依据,具体包括保洁服务、秩序维护、绿化服务、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综合管理服务等。

  2.制定出台老旧小区收费标准。协调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住建部门制定发布我市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我市未实施星级管理的老旧小区提供向业主收费的政策依据。同时合理调整提高我市星级管理小区的政府指导价标准,为保障星级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供经济基础。大力推行成立业委会的住宅小区,依据物业服务成本情况,由业主大会决策实行物业服务市场价收费。

  3.老旧小区政府补贴及时发放到位。年内209个老旧小区实施物业管理的政府补贴资金为3350.88万元,其中市级财政奖补1005.26万元。市和区县财政部门补贴资金按季度及时发放,保障资金到位。

  4.加强业主自治建设。充分发挥业主参与决策和监督作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要组织做好辖区内老旧小区业委会组建工作,按照我市“红色物业”工作标准,建设“红色业委会”,业委会组建比例不低于60%,业委会成员中党员比例不低于60%。未组建业委会的,要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作为过渡,促进业主自治建设。

  5.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市、区县、镇街、社区党组织领导物业管理的体制机制,市级加强统筹协调,区县级强化组织推动,镇街落实主体责任,社区党组织抓好具体落实。按照组织共建、活动共联、资源共享要求,实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四方联动”工作机制,密切沟通联系和协调互动。全面落实“三会三公开制度”,建立物业企业、业委会向社区党组织报到、报告工作制度以及相关述职、评议、考核制度。

  6.积极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业主物业服务消费意识和契约精神,争取2年内老旧小区全面实现业主交费,年内实现收费比例30%以上,促进小区物业服务实现优质优价、质价相符。镇街、社区要积极引导业主优先选择社会信誉好、管理能力强、经营业绩优的物业服务企业入驻小区,对于服务质量不高、业主满意度差、消极整改的物业管理单位,依法按照程序予以解聘,促进优胜劣汰,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7.提升物业服务行业人员素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竞赛,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组织开展最美物业人宣传选树活动,增强从业人员荣誉感和归属感。

  8.开展“大排查、解难题、暖万家”行动。各级物业主管部门广泛走访住宅小区,深入千家万户倾听群众意见,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把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物业服务诉求和居民生活中的难点问题调查清楚,同时认真梳理物业领域投诉信访问题、舆情负面报道,开通网上投诉、“随手拍”等线上渠道,将相关问题及时予以研究解决,做好群众回访工作,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9.注重示范引领。区别老旧小区、新建小区、高档小区等类型,及时发现和总结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树立典型,通过现场会、观摩会等形式大力推广,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10.强化法治保障。积极配合市人大做好《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制定出台的相关工作,做好《条例》出台后的宣贯工作。按照《条例》要求加强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的配套完善,促进《条例》有效实施。

  (三)完成时限

  为了解决全市209个老旧小区失管状态,2021年,将采用政府补贴的方法对209个老旧小区、262857户、2389万平方米实施简易物业管理,督促各区县,按季度将补贴发放到位,利用补贴做好小区保洁、保安、环境整治等。为了强化物业管理服务,配合立法机关,9月底前出台《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完善配套政策,强化对物业企业、物业服务人员管理,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完善工作机制,以“红色物业”建设为主线,推动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刘荣喜

  部门主要负责人:周洪刚

  分管局长:马东杰

  责任科室:物业管理科

  责任人:李军

  市卫生健康委

  一、基层卫生服务能力需要加大提升力度的问题

  我市基层,特别是滩区和偏远山区,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远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体现在基层卫生服务能力还不够强,基层医疗机构设施普遍陈旧,一些自然村还没有独立卫生室。

  (一)整改目标

  引领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速推进城乡医疗服务同质化、均等化进程,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年内将“名医基层工作站”扩展到100家以上,选派不少于170名基层卫生人员到对口城市医疗机构培训进修,在全市没有独立卫生室的村建设200处卫生室服务点。

  (二)整改措施

  1.摸清底数。组织全市基层卫生服务能力调研,全面梳理基层医疗机构现状,理清空白村卫生室数量,进一步掌握基层群众看病需求。

  2.明确任务。根据基层卫生服务能力短板弱项,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3.建立台账。细化工作措施,制定整改时间表、路线图,每项措施责任到人,压实责任,逐条逐项推进。

  4.分工落实。市、区县、乡镇三级联动,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采取交叉督导方式,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三)完成时限

  1.3月底前,组织全市基层卫生服务能力调研,选派第一批次86名基层卫生人员到对口城市医疗机构培训进修,召开“行走的医生流动的医院”服务模式推广会议。

  2.6月底前,召开“名医基层工作站”经验总结交流会,提升“百家名医基层工作站(室)”建设内涵。

  3.8月底前,建设95家以上“名医基层工作站”,选派第二批次86名基层卫生人员到对口城市医疗机构培训进修,建设200处卫生室服务点。

  4.12月底前,建设100家以上“名医基层工作站”,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建设,完善中心村卫生室、一般村卫生室、卫生室服务点互为补充的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毕红卫

  部门主要负责人:肖洪涛

  分管领导:阚金菊

  责任科室:基层卫生科、人事科

  责任人:韩栋、曲艳

  二、医疗机构便民服务不能满足群众需求的问题

  看病群众在重视诊疗技术的同时,还关注看病过程是否方便、规范、温馨等,看病时间短、等候时间长,医疗机构内设科室有些标识不明显,看病群众跑腿多,部分医护人员与看病群众沟通时态度冷漠,看病群众感觉医疗机构缺乏“温度”的现象还比较突出。

  (一)整改目标

  深入实施优化卫生健康环境活动,以管理流程再造、技术流程再造、服务流程再造为基本手段,推进“看病不求人、患者少跑腿”十条措施落地落实,提升群众就医满意度。

  (二)整改措施

  1.管理流程再造。建立医疗服务好差评、就医交叉体验、投诉管理、出院病人全员随访等患者满意度评价制度,转变医疗机构服务作风。

  2.技术流程再造。“三加强、三推广”提升优质服务管理水平,加强诊疗行为、合理用药、医用耗材管理,推广新模式、新技术、新手段,以建设智慧医院为重点,拓展“健康淄博一卡(码)通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体系建设。

  3.服务流程再造。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建立“开放式服务大厅”,成立“一站式服务中心”,开展“一站式”服务,让信息多跑路、看病群众少跑腿。

  (三)完成时限

  1.3月底前,明确“互联网+医疗健康”体系建设年度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

  2.6月底前,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建立“开放式服务大厅”,成立“一站式服务中心”。

  3.8月底前,建立医疗服务好差评、就医交叉体验、投诉管理、出院病人全员随访等患者满意度评价制度,完善以服务居民全生命周期涵盖诊前、诊中、诊后服务为内容的“互联网+医疗健康”体系。

  4.12月底前,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建成互联网医院或开通互联网诊疗业务。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毕红卫

  部门主要负责人:肖洪涛

  分管领导:刘观湘、刘绵锋

  责任科室:医政科、规划信息科

  责任人:刘璐、王文波

  市市场监管局

  一、上市食品质量安全进一步提升的问题

  食品安全关系民生,上市食品是否安全、吃得是否放心问题社会高度关注,目前还存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操作不规范,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食品快检覆盖面不够等问题,上市食品质量安全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一)整改目标

  通过开展上市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公开承诺制度,乳制品、白酒生产企业“三标”(亮标承诺、对标生产、核标检验)落实率100%;学校(幼儿园)食堂量化分级B级以上达100%,实现“食材来源可溯、后厨操作可视、食安管理可查、餐饮服务可评”;全市484处农贸市场、便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开展常态化食品安全快检检测,全面提升上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整改措施

  1.开展食品安全公开承诺行动。深入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实施食品安全公开承诺并向社会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食品生产企业要坚持食品安全是“产”出来的理念,全面落实企业安全领导责任、风险管控责任、检验检测责任和食品安全投入责任,不断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不断提升我市食品企业质量安全。

  2.开展亮标承诺、对标生产、核标检验“三标”行动。强化企业自建实验室检验能力规范提升,严格落实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依照明示执行标准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做到出厂检验项目应检尽检,并按规定适时进行比对试验。7月底前完成对2家乳制品企业和8家在产白酒企业的“三标行动”覆盖。

  3.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周自查、季度检查、飞行检查和量化分级评定,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严把食材准入关口,推动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集中统一采购,7月底前配合教育部门实现学校(幼儿园)食堂米、面、油、肉等大宗食品集中统一采购;实行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食品安全警示制度,依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印制学校(幼儿园)食堂原料购进、原料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重点环节食品安全操作警示宣传画,6月底前完成张贴,严格执行操作规范;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联合教育部门引导学生家长通过监控视频参与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4.开展食品快检进市场活动。在全市484处农贸市场、便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开展常态化食品安全快检检测。从4月份至11月份,针对农贸市场和便民市场:实行每月在市场内开展食品安全快检;针对农村集贸市场:根据各区县监管力量、区域面积、监管现状等实际情况,分为每月、每两月、每季度全覆盖农村集贸市场组织快检;结合节日市场监管和省市重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适时组织开展专项快检。进一步完善市场快检筛查制度,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完成时限

  7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袁良

  部门主要负责人:苏凯

  分管局长:葛金锋;

  责任科室: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餐饮科、抽检特食科、市场科,各区县市场监管局。

  二、消费维权机制不畅、维权难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变化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消费在经济增长中的引领和能动作用越来越明显,而且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呈现出快速发展势头。市市场监管局成立后,市场监管职责领域不断扩大,涉及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数量呈逐年快速增长态势,2018年12062件,2019年20886件,2020年32128件,消费纠纷解决难度增大,消费维权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

  (一)整改目标

  强化消费投诉处理工作力度,提高处理效率,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在保持24小时回应率100%基础上,力争办理过程和合理诉求办理结果满意率100%;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全域创建,年内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5000家以上,所有具备条件且有需求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全部发展成为ODR单位,确保ODR单位按时办结率100%、力争和解率100%。

  (二)整改措施

  1.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全域创建。引导所有与群众生活消费相关的市场主体全部参与创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年内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5000家以上。推行ODR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和线下无理由退货等制度。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开展消费维权服务联络站建设,最大程度实现“小纠纷不出柜台,中纠纷不出商场,大纠纷不出商圈”,确保一般性消费纠纷即时办结率100%、力争和解成功率100%。

  2.全面落实投诉举报24小时回应机制。扎实开展12315效能评估评价,确保投诉按时初查率、按时办结率和举报按时核查率100%。及时发布各类消费维权数据分析报告和消费警示。对消费纠纷易发多发、投诉举报集中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开展行政约谈,引导企业解决苗头性问题,更好落实主体责任。

  3.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聚焦重点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围绕消费维权热点痛点问题加强研究,做好重大消费维权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提升消费者的安全感。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优势,大力整治违法违规营销宣传、不公平格式条款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乱象,查处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倒逼经营者自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

  4.积极探索建立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加强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发挥消保委、行业协会自律和社会公众、媒体的监督作用等,逐步实现社会共同治理。

  5.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和消费教育活动。针对农村消费者、老年人、学生等弱势消费群体,重点围绕预付式消费、个人信息保护、网络直播营销、汽车消费维权、农村消费维权、制止餐饮浪费等消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消费教育、消费体验活动,不断提升各类消费者群体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三)完成时限

  7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袁良

  部门主要负责人:苏凯

  分管局长:王明亮

  责任科室:消保科、消保委、各区县市场监管局。

  三、企业信用监管机制有待完善,未真正实现“守信企业无事不扰”的问题

  市场监管部门执行近700部法律法规,监管执法工作任务繁重,部分领域有重复检查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负担;企业信用分类机制不完善,对守信企业未真正实现“无事不扰”;过多强调信用约束、信用惩戒,指导企业加强信用管理、提高竞争力工作有待提升。

  (一)整改目标

  1.实现“守信企业无事不扰、失信企业利剑高悬”,差异化监管深入推进。对407家规上工业企业、351家限上批零住餐业法人单位、199家规上服务业企业、121家瞪羚类企业、独角兽企业,年内在市级双随机检查中全部实行免检免扰,关心关爱企业家免检免扰制度得到全面落实;信用风险较低的A类、B类企业受检次数大幅下降,企业切实感受到差异化监管。

  2.重复检查等问题有效解决,联合监管深入推进。联合双随机覆盖面不断拓展,“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检查、全面查体”全面落实,对企业经营的干扰明显减少,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得到有效解决。

  3.企业信用管理意识、水平明显提升,信用监管与信用服务深入推进。培育一批信用管理优秀企业,催生信用服务市场的形成和发展,拓宽信用管理部门工作领域和工作载体。

  (二)整改措施

  1.加强系统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能联尽联”和减轻企业负担原则,统筹各业务条线抽查工作,优化抽查任务和抽查频次,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企业比例不高于5%。将双随机抽查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深度结合,增加D类、E类企业(信用风险较高)企业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A类、B类企业抽查比例,提高监管抽查的靶向性、精准性和问题发现率。

  2.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挥牵头部门综合协调和督导考核作用,巩固和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面。协调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编制部门内部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公布市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加大协同推动力度;召开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会议,持续保持联合双随机在全省领先位次。

  3.认真落实企业免检免扰和包容审慎监管措施。梳理印发全市免检免扰企业名单,督促联席成员单位在市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实行免检(涉及重点行业领域、投诉举报、上级要求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检查除外)。继续探索首违不罚、轻违免罚等包容监管措施,慎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多用行政指导等帮扶举措,落实“服务走在监管前”执法理念。

  4.坚持信用监管与信用服务有机结合,推动企业信用管理迈出新步伐。探索制定《淄博市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帮助企业提升信用管理能力,增强企业竞争力。探索企业信用约束报告和企业风险分类监管报告。在全省率先启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评估,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完成时限

  7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袁良

  部门主要负责人:苏凯

  分管局长:王光春

  责任科室(单位):市局信用科及各执法科室,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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