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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改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3-09-18 09:45:33  文章来源:市人大研究室   文章作者:巨荣俊  张灿

    9月17日,我市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改座谈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港澳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王顶岐、副主任尚秋云出席会议。

    在听取了市人大、市法院、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以及部分地方立法咨询委员、特邀研究员对立法法修改的意见和建议后,李飞指出,立法法颁布实施以来,对规范立法活动,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实施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此次修改立法法,就是要进一步明确人大和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权限,完善立法听证制度,规范授权立法,对立法效果评估作出专门规定,进一步完善我国立法体制。淄博市各相关部门对于立法法修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细致务实,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充分体现了对立法法的深入研究和思考。希望淄博相关部门继续关注和支持立法法修改,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多提好的意见和建议,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促进立法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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