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淄博市节约能源条例(草案修改稿)》
发布时间:2013-09-29 16:20:23 文章来源:市人大法工委 文章作者:毕庆云
9月29日,市十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对修改后的《淄博市节约能源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统一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尚秋云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淄博市节约能源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汇报,对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认真审议。委员们认为,修改后的条例草案修改稿充分吸收了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内容更加充实,表述更加准确,进一步完善了节能管理制度,规范了对重点领域的节能管理。该条例的出台,对推动全市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将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
委员们认为条例草案经过两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修改后,已经成熟,建议主任会议研究后将条例草案修改稿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淄博市节约能源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汇报,对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认真审议。委员们认为,修改后的条例草案修改稿充分吸收了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内容更加充实,表述更加准确,进一步完善了节能管理制度,规范了对重点领域的节能管理。该条例的出台,对推动全市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将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
委员们认为条例草案经过两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修改后,已经成熟,建议主任会议研究后将条例草案修改稿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