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立法论证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4-03-18 17:24:28 文章来源:市人大法工委、市人大研究室 文章作者:文字:毕庆云 张灿 摄影:姜
3月1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了《淄博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条例修改稿)立法论证会。来自省住建厅、山东建筑大学、山东理工大学、燃气经营企业等单位的七位专家、学者对条例修改稿进行了深入论证。市政府法制办、市安监局、市物价局、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专家、学者分别从管理、学术、立法和实践层面,对条例修改稿有关问题和内容发表了意见,对法规的可行性、必要性和合法性,特别是对常委会会议两次审议提出的重要问题,以及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的、争议较大的有关问题,作进一步评估、论证,使条例的内容更符合实际情况,更加科学合理,更具有可操作性。法工委将根据这些意见对条例修改稿再次修改,经市人大法制委审议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
这是我市人大立法首次以论证会方式征求社会各界对法规草案的意见,是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创新立法工作机制,提高立法质量”要求的又一新举措,也是人大创新立法工作机制的一次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