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调研组来我市调研
发布时间:2013-04-22 10:00:26 文章来源:市人大研究室、市人大城环室 文章作者:巨荣俊 于郡姿
4月18日至19日,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杨焕彩率省人大调研组,来我市对《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进行执法调研,并对《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草案)》进行立法调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清利,市委副书记周连华,市委常委、秘书长唐福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尚秋云、王树槐,副市长韩国祥陪同有关调研活动。
在淄期间,调研组在我市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对我市贯彻落实《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情况的汇报,听取了有关单位关于《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深入临淄区、张店区进行实地调研。
调研组对我市贯彻实施《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杨焕彩指出,《条例》颁布实施后,淄博市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抓手,强化监督管理,规范道路客运经营秩序,推动货运市场转型升级,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建设,全市道路运输业管理日趋规范,道路运输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许多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对我市有关部门提出的《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调研组表示将认真梳理和总结,逐条研究,积极采纳,使之更符合我省的实际和更具操作性。
在淄期间,调研组在我市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对我市贯彻落实《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情况的汇报,听取了有关单位关于《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深入临淄区、张店区进行实地调研。
调研组对我市贯彻实施《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杨焕彩指出,《条例》颁布实施后,淄博市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抓手,强化监督管理,规范道路客运经营秩序,推动货运市场转型升级,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建设,全市道路运输业管理日趋规范,道路运输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许多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对我市有关部门提出的《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调研组表示将认真梳理和总结,逐条研究,积极采纳,使之更符合我省的实际和更具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