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公众号

任前法律考试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立法工作 > 立法动态
市人大城环委对《淄博市汽车维修管理办法》修订工作进行调研
发布时间:2010-03-31 08:38:00  文章来源:市人大城环室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3月19日,市人大城环委对我市汽车维修企业有关情况进行视察,并就《淄博市汽车维修管理办法》修订工作进行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城环委主任委员韩家华对《办法》修订工作提出要求:一是继续做好法规修改前的调研工作。要广泛征求政府相关部门、维修企业和机动车客户的意见,发现行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法规的修订,进一步规范机动车行业管理。二是《淄博市汽车维修管理办法》的修订要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修订工作要本着符合科学发展规律要求来进行,根据我市的实际,从城市管理方面,满足消费者优质、便捷、舒适、放心的消费需求等方面全面考虑,与时俱进,找准结合点,使修订后《淄博市汽车维修管理办法》更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三是修订过程中,要对政府各部门的行为职责尽量规范清楚。要根据实际情况,放开思路,克服部门立法倾向,修订工作不要仅局限于一个部门,而应站在全社会的角度,将所有涉及到汽车维修行业部门的职责明晰到位,进一步提高法规质量,促进淄博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的健康顺利发展。 

                                                           (文字:于郡姿 摄像:王明君)

版权所有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办: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鲁ICP备09053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