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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六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0-12-10 10:57:16  文章来源:淄博人大  文章作者:毕庆云
  12月9日上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六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第二会议室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立法协调小组组长翟乃翠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立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分管领导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分别作的《淄博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淄博市职业病防治监督办法》立法后评估情况汇报,听取了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人社局对两件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情况的补充说明;听取了市公安局关于我市养犬管理立法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关于2021年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计划项目征集情况的汇报。立法协调小组成员进行了热烈讨论和发言。
  在听取大家的发言后, 翟乃翠指出,对现行政府规章进行立法后评估,是检验立法效果和立法质量的重要环节,规章实施一段时间后,有必要采取“回头看”的方式进行跟踪问效,为规章的“立改废”奠定基础,确保该修改的要及时修改,该废止的要及时废止。
  翟乃翠强调,我市养犬管理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广大市民积极建言献策,多数意见建议正面客观,有些意见比较尖锐偏激,值得理解。我们要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最大限度吸纳合理合法意见,积极寻求符合广大市民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努力探索创新我市养犬管理制度的新模式。
  翟乃翠最后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要尽快按照流程科学编制立法计划,使立法工作有序化,科学化,系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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