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法院规范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2-01-29 11:08:07 文章来源:沂源县法院 文章作者:周 鹏
沂源县法院切实规范人大建议办理工作,2011年收到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17条,对代表建议及时回复率达100%,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一是高度重视,自觉接受代表监督。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通过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参与案件调解等方式,向人大代表近距离展示法院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二是主动走访,广泛听取代表建议。积极完善代表建议渠道,院党组多次安排庭室负责人走访辖区人大代表,广泛听取代表们对法院审判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逐条认真分析研究;三是认真办理,加强代表建议落实。设立专门联络督察室,专人负责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抓落实、提质效,在规定期限内及时答复,对于办理难度系数较大的建议事项,由院领导直接办理、统一协调,并将代表满意度和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共同作为衡量建议办理工作质量的标准,确保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