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法院出台三项机制加强联络督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1-11-11 12:14:20 文章来源:沂源县人大 文章作者:罗 杨
为提高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众满意度,沂源县法院出台三项机制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督查工作,取得了很好成效。
一是建立一对一联络机制。督查室将联络任务分解到每位干警,规定每月每人联络人大代表不少于两次;对联络情况跟踪查实,未按要求进行联络的,直接与责任人通话,限期完成联络任务。
二是建立督办案件考核机制。实行督办领导负责制,将所有督办案件的责任落实到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随时将案件审理情况向人大汇报;将督办案件的办理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
三是建立重大工作通报机制。每季度编发工作简报一期,做到重大工作决策部署、社会关注的典型案件的审执情况坚持及时向人大进行专题报告和信息通报。
截至今年十月份,共接到人大督办案件11件,办结11件,与人大代表联络376人次,向人大报送工作简报3期,汇报典型案件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