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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人大常委会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
发布时间:2013-04-02 11:37:27  文章来源:沂源县人大   文章作者:唐仁亮
    近日,沂源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和县人大代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实地察看了县交警大队南麻中队、事故处理调解中心、车辆管理所、指挥中心,以及县城瑞阳大道等县城主要路段的交通秩序,听取了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座谈讨论。
    执法检查组对全县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提出了建议:一是要强化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教育方式,突出重点人群,不断提高宣传教育实效,努力提高全民“文明行车、文明走路”的安全意识。二是要严格执法,不断增强执法成效。各有关部门要整合资源,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利用科技手段,针对超速驾驶、酒后驾驶、超载驾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惩处力度。要不断强化交通安全源头综合管理机制建设,努力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三是要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改善城乡交通秩序。要按照道路建设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规定,明确责任、加大力度,认真调研、科学设置交通安全设施,努力改善安全通行条件,确保安全畅通。要不断完善社会化管理机制,切实发挥好交通安全委员会及交通安全员的作用,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部门联动、区域联管、社会参与,努力建设全覆盖的城乡一体的道路交通安全体系。四是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队伍的思想政治、组织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热情服务有机结合。在加强执法和宣传的同时,进一步扩大与社会公众互动沟通的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持和维护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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