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前法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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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高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增强监督实效,桓台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从今年开始每次举行常委会会议对县政府部门、县法院、县检察院工作报告实行投票表决。投票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相关工作报告可以投同意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工作报告获得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同意票方可通过。没有通过的,下次常委会会议再次进行报告表决。每次表决结果当场公布。
(孙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