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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工作呈现“四少四无”特点
发布时间:2010-11-26 14:58:27  文章来源:桓台法院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桓台县人民法院把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视为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对法院工作的有力支持和促进,坚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报告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主动邀请县人大常委会成员视察法院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观摩庭审等方式把人大代表请到法院,或者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走访人大代表,密切联系,征求意见。对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监督、转办的信访案件和人大代表反映的问题,实行院长挂牌督办制度,限期办结;对县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并反馈。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该院创新思路,强化责任,完善监督机制。每周二由院领导定期进行接访,与申诉人和信访人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畅通当事人表达意愿的渠道。通过定期接访制度,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发现确实应该改正的,则及时提交审委会进行讨论,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予以解决;对于长期缠访缠诉的信访老案,积极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进行化解,彻底予以解决。从而,使整体工作呈现了上诉少、发改少、申诉少、信访少,无抗诉、无上访老户、无矛盾激化事件、无群体性事件的“四少四无”特点。今年以来,该院案件上诉率、发改率、涉诉信访率同比分别下降0.32%、1.2%、5.6%,结案率同比上升7.9%,服判息诉率达92%,当事人评议卡、执法监督卡反馈结果显示,当事人满意率达99.4%。

                                                                     (宋元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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