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大:出台《周村区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
发布时间:2019-04-02 16:23:12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李 倩
为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议事原则与程序,保证专门委员会依照民主、法定的程序行使职权,推进专委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周村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周村区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主要有三方面特点:
一是注重覆盖全面。《规则》共六章二十四条,包括总则、工作职责、会议制度、工作规则和附则,规定了会议的召开、议案的审议和审查报告的提出、听取专题工作汇报、执法检查、视察、主任会议交付的质询案的办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等方面的内容,涵盖了专门委员会议事的各个方面。
二是注重程序规范。《规则》遵循民主集中制的议事原则,凡是专门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的有关事项,都必须经专门委员会多数组成人员同意始得通过。建立专委会会议制度,明确专门委员会例会时间规定、研究事项、审议制度和参加人员范围等相关要求。
三是注重作用发挥。《规则》规定,专门委员会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督办“一府一委两院”承办的重点建议、批评和意见,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跟踪督查,对专项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专门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要求“一府一委两院”有关部门作专题工作汇报,回答提出的问题,陪同视察或者进行专题调查研究等。
一是注重覆盖全面。《规则》共六章二十四条,包括总则、工作职责、会议制度、工作规则和附则,规定了会议的召开、议案的审议和审查报告的提出、听取专题工作汇报、执法检查、视察、主任会议交付的质询案的办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等方面的内容,涵盖了专门委员会议事的各个方面。
二是注重程序规范。《规则》遵循民主集中制的议事原则,凡是专门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的有关事项,都必须经专门委员会多数组成人员同意始得通过。建立专委会会议制度,明确专门委员会例会时间规定、研究事项、审议制度和参加人员范围等相关要求。
三是注重作用发挥。《规则》规定,专门委员会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督办“一府一委两院”承办的重点建议、批评和意见,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跟踪督查,对专项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专门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要求“一府一委两院”有关部门作专题工作汇报,回答提出的问题,陪同视察或者进行专题调查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