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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人大:以事项确定职责,依职责确定部门
——创新开展部门评议工作
发布时间:2022-05-07 17:28:30  文章来源:博山区人大  文章作者:李娟
  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经历了一个发展的过程。为依法强化对区政府部门的工作监督,博山区第十七届、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分别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监督工作新机制的实施意见》,确立了评议主体、评议方式及评议要求。2022年,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进一步深化和创新监督方式,将评议工作的侧重点由监督“部门”向监督“事项”转变,使评议工作更加精准,进一步增强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准备阶段:立足“大局所需”,成立评议工作领导机构
  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了锚定“三大目标”,打好“七大攻势”的目标任务,发出了“创新实干、勇毅笃行、走在前列,奋力谱写富强优美活力博山精彩篇章”的号召。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落实好区委既定工作部署,关键靠实干,关键看作风。为做好本次部门专项工作评议,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成立了5个专项调研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在落实区委决策部署、服务全局中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取得更大成效。
  调查阶段:围绕“民生所系”,确定专项评议事项
  评议前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是评议工作取得扎实效果的重要保证。4月份,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人大常委会各对口委室负责,分组、分批开展调研。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全区服务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急需解决的痛点、堵点问题,结合区政府市民投诉中心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对2021年以来群众净投诉量、重复投诉量、服务过程满意率和办理结果满意率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确定了28项具有全局性、带动性的专项评议事项。
  票决阶段:根据“职责定位”,票决确定职责部门
  5月7日,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以差额投票表决方式,从28项备选评议事项中票决了20项进行集中评议,按照职责划分,确定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为2022年专项评议事项职责部门。
  通过开展部门专项工作评议,可以使区人大常委会更加及时了解掌握专项评议事项推进落实情况,督促被评议部门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大力发扬“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立足职责定位,紧盯提高解决专项评议事项和问题的质量标准、落实效果,更好地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真正让党委满意、代表满意、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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