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五级人大代表协同议事制度
发布时间:2022-04-19 09:39:28 文章来源:博山区人大常委会 文章作者:刘昕 苏阳
为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以及推动民生问题有效解决等方面的作用,近日,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博山区五级人大代表协同议事实施方案》。
广泛收集民意 确定议事主题
从便于组织、方便代表集中议事的角度出发,五级人大代表协同议事活动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牵头组织,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代表专业小组具体实施,原则上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其中一次安排在全国、省、市、区、镇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议事主题由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向五级人大代表进行征集,议事内容可以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政策和省、市、区工作决策部署要求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获得感、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等开展综合议事。也可以根据区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内容以及代表专业小组的特点开展专业议事。议题确定后,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告知相关代表,并可邀请与议题相关的部门、单位参加,回答代表或群众的询问,对相关问题作出答复或解释。
组织召开会议 形成议案或建议、批评和意见素材
五级人大代表在议事会上反映在调研联系群众中收集到的问题和意见。能够现场答复的,参加议事的相关部门现场予以答复。不能现场答复的,按照职权,分级办理。对属于镇(街道)职权范围的事项,交由镇(街道)相关部门单位办理;对属于区级职权范围的事项,交由区级相关部门单位办理;对于涉及国家层面、省级、市级的议题,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协助全国、省、市级人大代表根据调研、座谈、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等情况,撰写议案或建议、批评和意见,向同级人大报送。
跟踪督办落实 反馈办理结果
议事会后,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代表专业小组及时梳理议事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分类归纳转交各级人大代表和有关单位部门。各级人大代表及有关部门单位在意见建议办理结束时,及时告知议事人员,再由人大代表及时告知反映问题意见的群众。为促进问题得到有效落实,博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每半年听取一次五级人大代表协同议事情况的汇报,督促所提问题切实解决,确保所提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