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大常委会把信访工作作为强化监督的重要渠道,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措施,不断推进信访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信访行为。为适应当前信访形势需要,安装信访信息化系统,配齐必须办公设备,制定下发《切实加强人大信访工作的意见》,修订完善信访制度12条,重新设置《人民来信来访处理专用纸》、《人民来访介绍信》等规范性信笺,规范受理、登记、转办、督查督办、回复等运作环节,使信访工作有章可循。
二是创新机制,务求 “事要解决”。坚持在“我督你办”上下功夫,不断强化督办力度,定期召开信访情况通报会,对重要或突出信访事项,专题研究部署,一批积案和突出信访事项得到及时妥善解决。同时,聘请人大信访法律顾问,让他们参与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在法律咨询和监督中发挥作用,使各项信访事项都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越级访和重复访明显减少。
三是搭建平台,做好双向运作“文章”。与“一府两院”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寓支持于督办之中,在“我督你办”上做好“协调”。对一些较为复杂和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事项,采取与承办单位一起“面复”上访人,进行面对面交流,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既促进了各项信访事项的及时解决,又达到了当事人息诉罢访的目的。要求基层单位设立信访机构或配备人大信访工作人员,成立了有21个单位组成的信访联席会议制度,逐步解决了渠道不畅、信息不通、工作配合不够等问题,最大限度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
(李群星 李敏绪 翟淑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