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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人大信访事项办理程序日趋规范
发布时间:2010-12-14 10:04:18  文章来源:淄川人大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今年以来,淄川区人大信访工作从完善和落实制度入手,严抓程序,规范信访事项的交办、转办、督办,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一是修订完善各项制度。为保证信访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定下发切实加强人大信访工作的意见,明确人大信访与“一府两院”及所属部门的信访工作关系、工作程序、“四个百分之百”具体要求,规范受理、登记、转办、督办、回复等运作环节,对工作人员工作原则、工作方法提出原则性意见。同时,制定《信访工作室职责》,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二是从“严”抓程序。对信访事项的办理,严格按程序进行。对市人大交办的信访件,一律在第一时间向承办单位交办,并督促承办单位在要求的回复时间内,按规定回函格式上报办理情况。对自受理的信访件,每周集中向承办单位交办,一律使用正式文件,交办函包含办结回复时间及其他具体要求。回复件则要求承办单位一律使用正式文件,由承办单位领导签字把关,避免工作人员敷衍塞责。不用正式文件回复或回复中没有说明办理结果的,一律退回,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对办理完毕的可在规定时限内任何时间上报,未办理完毕的必须在规定时限之后2日内上报有关情况。

    三是突出办理实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受理的信访事项逐件审阅、登记,区分不同情况以发函、统转、介绍信等方式交“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单位办理。承办单位能够认真、及时办理区人大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做好当事人息诉罢访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据统计,办理情况按时回复率达92%,按时办结率达68%以上。

                                                                    (李群星   李居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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