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大建立代表活动通报制度
发布时间:2011-04-07 09:11:55 文章来源:淄川人大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代表活动的制度化,既是代表工作作为法定工作的必然要求,又是代表作用能够充分发挥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完善代表活动的各项制度,近日,淄川区人大常委会印发《2011年代表工作意见》,实行代表参加活动通报制度,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一是建立区以上人大代表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活动通报制度;二是建立代表小组活动通报制度;三是建立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会通报制度。通过建立代表活动通报制度,进一步增强代表的履行责任和义务的意识,保证人大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
(许 前 吕荣芳 陈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