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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人大常委会确定2013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3-03-27 09:23:41  文章来源:淄川区人大   文章作者:王光辉 鲍映辉

    2013年是淄川区确定的项目建设年和作风建设年。淄川区人大常委会按照区委的总体部署,牢牢把握“发展、实干”主线,突出项目建设年和作风建设年活动主题,提高监督工作实效,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一是紧紧围绕项目建设年,依法加强监督工作。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积极作为,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开展代表专项视察,围绕全区农业、工业、服务业、城建、民生重点工程、“四德”公约实施等“六大工程”组织代表进行专项视察,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支持“一府两院”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促进政府依法行政。规范信访受理程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受理、交办人大职权范围内的来信来访事项,扎实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依法决定重大事项,认真做好人事任免。认真审议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制建设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依法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推动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把好人事任免关,组织好拟任命干部的任前法律考试、考察、民主测评和有关拟任命干部供职,依法进行人事任免。

    三是创新代表工作方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密切同代表联系沟通,开展集中走访活动,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创新活动方式,组织学习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积极搭建载体,扩大有序参与,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视察活动,发挥好人大代表在推动项目建设和作风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集中交办代表建议,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落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基层人大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基层人大工作例会,指导和促进基层人大依法履行职。

    四是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提升常委会机关整体水平。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实施办法,严格遵守机关工作纪律若干规定,切实提高工作质效。建立全员调研工作大格局,下基层、接地气、访民意,认真组织开展调研活动,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服务区委决策。加强宣传工作,创新宣传载体,营造服务项目、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浓厚氛围,促进人大职权有效发挥,服务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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