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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人大实行主任会议成员分工督办代表建议制度
发布时间:2010-03-29 15:27:00  文章来源:张店人大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为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日前,张店区人大制定下发《关于做好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通知》,实行重点人大代表建议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分工督办制度,以进一步加大对人大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督促“一府两院”及时高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促进涉及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等问题的解决。一是紧贴中央、省、市、区委确定的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这个中心,突出结构调整、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劳动就业、教育公平等领域,每名主任会议成员确定3—4件有代表性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二是强化督办代表建议的措施。对重点建议采取听取汇报、组织代表视察、现场督导等多种手段,加强与提出建议代表的联系、沟通,以代表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为标准,确保政府承办单位将建议落到实处。三是形成办理代表建议的强大合力。在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的基础上,区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作为督办组织机构,具体负责督办工作,各工作室予以协调配合。进一步规范承办单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程序和制度,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督促指导,通过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面复会、汇报座谈会、个别走访等方式,认真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保证办理工作实效,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四是加强代表建议承办部门的激励考核。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列入政绩考核内容,每年联合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对代表建议承办部门进行考核,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大会,表彰先进,部署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增强“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的责任感。

                                                                     (魏德亮 李青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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