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权是区县一级人大最重要的一项职权,也是衡量人大工作成效的关键。围绕以上问题,近年来,张店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监督思想明确。在监督工作中,区人大严格坚持遵循党的领导、集体行使职权、不包办代替原则,围绕即全区工作大局、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这“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进行监督。二是监督措施具体。突出监督重点。常委会充分运用法律确定的六种基本途径,广开意见征集渠道,坚持抓大事、议大事,将转方式、调结构、保增长、惠民生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主线,紧紧围绕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一个坚持,三个着力”的主要任务,将加强计划及财政运行、项目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发展都市农业、环境保护等内容确定为常委会听取专项工作汇报的议题,围绕劳动保障、国土资源保护、节能减排、安全居民小区建设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就业促进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项检查,推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解决。改进监督方式。第一,强化会前调研。根据各位常委会委员的任职经历和工作特点,将委员划分为城建、科教文卫、财政经济等不同的小组。会前,由人大常委会各副主任带领本组委员,针对常委会审议的议题,听取部门汇报,召开服务主体、执法对象和下属机构等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深入生产企业、农村(社区)和弱势群体,广泛听取意见,终端问效,努力提出高质量的建议意见。第二,规范常委会审议程序。建立常委会委员发言登记制度,鼓励委员积极发言。在对各位委员和副主任发言认真整理的基础上,将审议意见以正式文件及时抄送“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第三,加强审议意见督办。在审议意见的落实上,要求“一府两院”限期办理,并在下次常委会上汇报落实情况,实行“二次审议”。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如老旧工矿区拆迁、大学生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工作,采取听取汇报,开展视察、执法检查,组织新闻媒体跟踪采访等方式,促进了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
(魏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