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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市、区县、镇人大代表中扎实开展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2-27 14:48:18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依据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2019年1月24日审议通过的《关于在市、区县、镇人大代表中扎实开展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活动的意见》,制定市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紧紧围绕市委“一个目标定位、四个着力建设、十个率先突破”总体思路和工作布局,充分发挥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联系人民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意愿、汇集人民群众智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激励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担当作为,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引导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旗帜鲜明讲政治,改革创新谋发展,心系群众办实事,牢记使命履职责,争当政治上的明白人、改革发展的带头人、公益事业的热心人、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淄博老工业城市转型发展、全面振兴、走在前列汇聚强大正能量。
  二、工作措施
  (一)集中培训。把加强代表学习培训作为推动活动扎实开展的基础工程。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分别于4月下旬、6月下旬和8月下旬举办三期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培训班。各区县、镇(街道)都要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专题讲座、现场教学、经验交流等形式,增强代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提高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代表担当作为的能力和水平。
  (二)典型引路。充分运用全市各级各类媒体,统一开辟“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人大代表风采录”专题专栏,为人大代表展示风采提供平台。2月20日前,各区县人大常委会的活动实施方案和宣传计划、培训计划报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镇(街道)人大的活动实施方案和宣传计划、培训计划报各区县人大常委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每年2月20日前和6月20日前,每个区县分别推荐3-4名人大代表(原则上市、区县、镇三级人大代表各1名),推荐单位负责对推荐宣传对象严格把关、审核。由市负责宣传的市、区县、镇(街道)人大代表的宣传材料,由所在区县负责采编制作(市提供样片),由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把关,对宣传对象进行统一编排。自3月1日起,市各大媒体按照“每周宣传一代表”的要求,对市、区县、镇三级人大代表中的典型人物进行宣传报道。要重点宣传基层代表和一线代表,代表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上不在此宣传报道范围之内。通过宣传典型,使政治坚定、履职有为、奋发进取的人大代表受到褒奖和鼓励,充分发挥优秀代表的引领作用,推动活动扎实开展。各区县、镇(街道)都要参照市里的做法,自3月1日起,按照“每周宣传一代表”的要求,对本级(区县包括对镇级)人大代表中的典型人物进行宣传报道。由哪一级宣传,就由哪一级负责,在宣传前对拟宣传对象统一公示5个工作日。
  (三)正向激励。按照“五个紧密结合”的要求,激励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不辱使命、担当作为。市、区县、镇(街道)人大每年按照15%左右的比例,对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单位和人大代表,分别在各级人代会上进行通报表扬。通报表扬前,由拟表扬单位通过社会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听取纪委监委、公检法、税务、环保、安全生产、食药检等部门的意见。通报表扬向基层代表和一线代表倾斜,代表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上不在此通报表扬范围之内。对受到通报表扬的优秀人大代表,按照有关规定,优先推荐为下一届人大代表人选,以提升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的责任感、荣誉感、获得感。
  (四)鞭策落后。把鞭策落后作为提升代表素质、净化代表队伍的重要手段,推动能进能出成为常态。要引导各级人大代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对在活动中参与不积极、不主动的代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不能正常履行职责、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的代表,特别是对违反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代表,要及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作出处置。
  三、组织领导
  (一)淄博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活动领导小组,市领导小组在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设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附后),负责活动的组织、指导等工作。
  (二)各区县、镇(街道)人大都要参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做法,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本区域活动的组织、指导等工作。各区县、镇(街道)人大活动领导小组于2月15日前组建完成,报市人大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加强调度指导。市人大常委会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整个活动的调度、指导,适时召开现场会或经验交流会推进活动扎实开展。活动开展要力戒形式主义,不得给基层增加负担。各区县人大常委会、镇(街道)人大要根据市人代会通过的活动意见要求进行动员、部署,推动活动规范化、经常化和制度化。
   
  附:淄博市人大常委会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尚龙江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组长:刘曙光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许建国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法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树槐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翟乃翠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祁连山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张  波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吴宗乐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
    李明涛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预工委主任
    范新刚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人代工委主任
    阎炳义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城环委室主任
    周国桥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朱玉友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  磊  张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  涌  淄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成  文  博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徐  可  周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孙海青  临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春杰  桓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崔玉栋  高青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传新  沂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办公室主任:翟乃翠(兼)
    副主任:范新刚(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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