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市、区县、镇人大代表中扎实开展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活动的培训计划
发布时间:2019-02-27 14:41:03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依据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在市、区县、镇人大代表中扎实开展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活动的意见》,根据《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市、区县、镇人大代表中扎实开展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市培训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加强代表学习培训作为增强人大机关干部和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扎实开展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活动的基础工程。通过学习培训,使人大机关干部和人大代表全面了解和掌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基础知识,熟悉和掌握执行代表职务的基本技能,推动代表优化知识结构、提升专业能力,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行代表职务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增强代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全面了解活动开展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方式方法和基本要求,提高代表参与活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水平。
二、参训人员
第一期培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代工委全体人员;区县人大主任,分管副主任,人代工委主任;各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共150人左右;
第二期培训:市、区县人大代表小组召集人,共180人左右;
第三期培训:镇人大代表小组召集人和市、区县、镇部分人大代表,各区县人代工委工作人员,共180人左右。
三、培训内容
1、政治理论、宪法、法律和人大制度的基本理论。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内容,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学习《宪法》、《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了解宪法的基本知识、选举制度的基本内容、地方国家机构的组成情况等,了解代表的性质、地位、作用和代表的权利、义务等。
2、代表履职的程序、形式和方法。围绕代表依法履职,学习中央、省、市关于代表工作的文件,学习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方法以及代表在闭会期间参加各项活动等方面的规定,了解对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程序和方法等。
3、代表履职所需的其他知识。围绕省、市委中心工作和省人大工作部署,结合监督和代表专题调研、视察,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等方面的工作,掌握所需要的有关知识,提高代表综合素质。
4、解读《关于在市、区县、镇人大代表中扎实开展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活动的意见》《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市、区县、镇人大代表中扎实开展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活动的实施方案》等。
四、时间安排及课程设置
1、2019年4月下旬,时间3天。其中,邀请全国人大或省人大从事代表工作的领导面授如何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市人大主要负责同志解读《意见》《实施方案》;邀请省、市党校等方面专家、教授讲解“旗帜鲜明讲政治”有关内容;邀请省或我市一位优秀全国人大代表介绍履职经验等。
2、2019年6月下旬,时间3天。其中,邀请全国人大或省人大常委会从事法律工作的领导面授《宪法》《代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市人大主要负责同志解读《意见》《实施方案》;邀请省、市党校等方面专家、教授讲解“旗帜鲜明讲政治”有关内容;邀请一位优秀市人大代表小组召集人或优秀市人大代表介绍履职经验等。
3、2019年8月下旬,时间3天。播放第一、二期视频录像。
五、具体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级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要高度重视,把此次培训作为强化代表履职意识、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有利契机,各级从事人大工作的人员要把此次培训作为推动工作创新、提升工作能力的契机,学好、用好、落实好。
2、统筹处理好工作与培训的关系。人大代表多数是兼职代表,要妥善安排处理好本职工作,珍惜培训机会,积极主动参加,保证代表参训率,代表参加培训情况要录入代表履职档案。
3、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培训期间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参加与培训无关的活动。
4、注重培训实效。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按照培训内容要求,认真做好代表参加培训的筹备和各项服务保障工作,认真做好与全国人大、省人大领导来淄授课联系对接工作,认真做好授课资料、图片、录像的整理等工作。
六、组织领导
1、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培训计划、联系授课人员、组织协调培训课程、通知参训代表等工作。
2、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安排培训地点和会场布置、食宿、交通车辆等服务保障工作。
3、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负责三期培训班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起草领导讲话稿、主持词等,汇编讲课资料等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加强代表学习培训作为增强人大机关干部和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扎实开展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活动的基础工程。通过学习培训,使人大机关干部和人大代表全面了解和掌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基础知识,熟悉和掌握执行代表职务的基本技能,推动代表优化知识结构、提升专业能力,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行代表职务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增强代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全面了解活动开展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方式方法和基本要求,提高代表参与活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水平。
二、参训人员
第一期培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代工委全体人员;区县人大主任,分管副主任,人代工委主任;各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共150人左右;
第二期培训:市、区县人大代表小组召集人,共180人左右;
第三期培训:镇人大代表小组召集人和市、区县、镇部分人大代表,各区县人代工委工作人员,共180人左右。
三、培训内容
1、政治理论、宪法、法律和人大制度的基本理论。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内容,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学习《宪法》、《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了解宪法的基本知识、选举制度的基本内容、地方国家机构的组成情况等,了解代表的性质、地位、作用和代表的权利、义务等。
2、代表履职的程序、形式和方法。围绕代表依法履职,学习中央、省、市关于代表工作的文件,学习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方法以及代表在闭会期间参加各项活动等方面的规定,了解对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程序和方法等。
3、代表履职所需的其他知识。围绕省、市委中心工作和省人大工作部署,结合监督和代表专题调研、视察,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等方面的工作,掌握所需要的有关知识,提高代表综合素质。
4、解读《关于在市、区县、镇人大代表中扎实开展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活动的意见》《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市、区县、镇人大代表中扎实开展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活动的实施方案》等。
四、时间安排及课程设置
1、2019年4月下旬,时间3天。其中,邀请全国人大或省人大从事代表工作的领导面授如何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市人大主要负责同志解读《意见》《实施方案》;邀请省、市党校等方面专家、教授讲解“旗帜鲜明讲政治”有关内容;邀请省或我市一位优秀全国人大代表介绍履职经验等。
2、2019年6月下旬,时间3天。其中,邀请全国人大或省人大常委会从事法律工作的领导面授《宪法》《代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市人大主要负责同志解读《意见》《实施方案》;邀请省、市党校等方面专家、教授讲解“旗帜鲜明讲政治”有关内容;邀请一位优秀市人大代表小组召集人或优秀市人大代表介绍履职经验等。
3、2019年8月下旬,时间3天。播放第一、二期视频录像。
五、具体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级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要高度重视,把此次培训作为强化代表履职意识、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有利契机,各级从事人大工作的人员要把此次培训作为推动工作创新、提升工作能力的契机,学好、用好、落实好。
2、统筹处理好工作与培训的关系。人大代表多数是兼职代表,要妥善安排处理好本职工作,珍惜培训机会,积极主动参加,保证代表参训率,代表参加培训情况要录入代表履职档案。
3、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培训期间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参加与培训无关的活动。
4、注重培训实效。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按照培训内容要求,认真做好代表参加培训的筹备和各项服务保障工作,认真做好与全国人大、省人大领导来淄授课联系对接工作,认真做好授课资料、图片、录像的整理等工作。
六、组织领导
1、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培训计划、联系授课人员、组织协调培训课程、通知参训代表等工作。
2、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安排培训地点和会场布置、食宿、交通车辆等服务保障工作。
3、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负责三期培训班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起草领导讲话稿、主持词等,汇编讲课资料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