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9-01-22 09:16:14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1月21日下午,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建国主持会议。
会议推选出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8人,他们是:周连华、马晓磊、许建国、王法亮、王树槐、韩昆山、翟乃翠(女)、许冰。会议通过了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决定于康梅(女)、包希安、巩曰锋、许冰、祁连山、李明涛、吴宗乐、张波、范新刚、阎炳义、谭秀中(按姓名笔画为序排列)为大会副秘书长。
会议通过了大会日程。根据日程安排,本次大会为期3天,举行3次全体会议。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关于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决定本次代表大会议案截止日期为1月23日上午10点,建议、批评和意见不受此限。
会议确定将周连华辞去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和关于接受周连华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审议;确定将韩昆山辞去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财政经济、农业与农村、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和关于接受韩昆山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审议;确定将许冰辞去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和关于接受许冰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增设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和《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决定将《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增设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决定(草案)》提交代表审议。
会议决定将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通过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及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的办法(草案)提交代表审议。
会议推选出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8人,他们是:周连华、马晓磊、许建国、王法亮、王树槐、韩昆山、翟乃翠(女)、许冰。会议通过了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决定于康梅(女)、包希安、巩曰锋、许冰、祁连山、李明涛、吴宗乐、张波、范新刚、阎炳义、谭秀中(按姓名笔画为序排列)为大会副秘书长。
会议通过了大会日程。根据日程安排,本次大会为期3天,举行3次全体会议。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关于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决定本次代表大会议案截止日期为1月23日上午10点,建议、批评和意见不受此限。
会议确定将周连华辞去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和关于接受周连华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审议;确定将韩昆山辞去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财政经济、农业与农村、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和关于接受韩昆山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审议;确定将许冰辞去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和关于接受许冰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增设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和《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决定将《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增设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决定(草案)》提交代表审议。
会议决定将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通过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及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的办法(草案)提交代表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