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下午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听取并通过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淄博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审查结果报告认为,2017年,全市上下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总体思路和工作要求,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统筹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市经济社会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良好态势。预计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1.2%,城镇登记失业率2.9%,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1%和8.2%,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审查结果报告指出,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稳增长压力仍然较大,部分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困难;转型升级仍任重道远;生态建设任务依然艰巨;实体经济融资难问题仍比较突出,金融风险防控压力大等等。对此,要采取更加扎实有力的措施,积极认真加以解决。
审查结果报告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体现了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指导思想明确,主要目标和总体安排符合我市实际,工作措施切实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提交的《关于淄博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为确保完成2018年计划,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围绕化工、建陶、机械、纺织等传统产业提质增效,突出工艺改进、装备升级和节能环保安全提升,扎实推进工业精准转调。坚定不移压减低端,化解过剩产能,加大“僵尸企业”处置力度,不断拓展发展空间。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不断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加速形成现代产业体系。以全国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示范区建设为契机,深入实施创新发展战略,扎实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大力培育新动能,形成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骨干龙头企业。着力推动传统产业提升改造、新兴产业提质增量、现代服务业做优做强,加快构筑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调整,以园区和专业化产业基地为载体,推动集约高端绿色安全发展。
(三)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服务发展水平。深入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创新,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和抵质押贷款比例,积极防控金融风险。充分发挥齐鲁股交中心、淄博保税物流中心的作用,提升服务地方经济能力。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信用淄博”。让市场和政府两种作用有机统一、相互协调、共同发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探索经济新常态下高质量发展的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办法,激励和调动基层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预警监测,对企业分类管理、分类施策,着力解决企业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充分保护企业家精神,稳定和引导预期,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增进人民福祉。建立完善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健全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大力鼓励创业创新,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淄博建设,努力维护社会和谐安定。深入推进生态淄博建设,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以更高标准办好教育、医疗、养老等惠民实事,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又讯 1月19日下午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听取并通过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淄博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审查结果报告认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市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财政政策落实力度不断加大,预算管理能力不断加强,财政综合实力稳步提升,重点领域和民生支出得到切实保障,财税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充分发挥,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审查结果报告指出,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财政收入结构还有待进一步优化,收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刚性需求增大,保障任务逐渐加重,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预算管理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预算编制需不断细化完善等问题仍然存在,需要加以研究解决。
审查结果报告认为,2018年全市及市级预算草案,符合党的十九大精神,符合预算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我市实际。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淄博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市级预算(含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预算、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预算)。
为做好2018年预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认真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密切关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动态,继续落实好减税降费等政策,提高政策透明度,切实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税费负担。继续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研究把握国家政策动向,精准谋划对接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级政策和资金支持。继续创新财政投融资机制,引导民间资本和金融资本参与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挥国有资本引导作用,努力推动国有资本做大做强做优,提高国有资本收益。
(二)严格规范预算收支管理。收入征管部门要密切关注税源变动趋势,加强收入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下大力气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确保对扶贫、民生等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持力度。严格支出预算管理,强化支出预算刚性约束,增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改变部分支出项目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将绩效理念贯穿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以及预算审查的各个环节,建立覆盖预算全过程的绩效预算管理机制。绩效管理要覆盖所有财政资金,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资金使用效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重点民生支出和重大专项支出的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让“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成为常态。
(四)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密切关注财税体制改革动向,积极推进符合我市实际的市与区县事权与支出责任合理划分改革。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科学全面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和执行率。提高预算透明度,拓展公开内容和范围,完善公开方式方法,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增强风险意识,把防控风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落实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