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的决议
(2020年3月26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0-03-26 12:24:12 文章来源:淄博人大 文章作者: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交流会精神,进一步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议案建议)工作,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增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根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作出如下决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高质量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有力举措,是认真落实栗战书委员长关于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提出的“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 “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要求的具体行动,是代表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是落实新时代人大工作任务、发挥好人大职能作用的内在要求,是体现人民意志、尊重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方面。
二、依法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直接体现。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是代表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履行代表职务的重要方式,是反映民生、民情、民意的重要载体。代表在工作中要加强自身学习,注重学习政治理论,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习宪法法律,发挥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以严谨务实的态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要积极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深入了解群众关切和诉求,吃透上情,摸清民情,表达实情,掌握相关领域工作重点和进展,善于从大局和全局思考问题、发表意见,提出内容高质量的议案建议。
三、做好代表培训工作,提升代表提出内容高质量议案建议的能力和水平
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是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的基础。做好代表培训工作,是有效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的重要途径。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把代表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围绕代表关注和履职需要,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相关培训活动,使代表培训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每届至少两次邀请有经验的老代表,介绍提出议案建议的经验和做法,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使代表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提出议案建议的法定程序、条件要素和相关要求,为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打下良好基础。
四、认真组织代表活动,为提出内容高质量议案建议提供平台
闭会期间组织代表开展活动,是代表深入基层、深入调研,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了解掌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重要途径。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确定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议题,组织代表集中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各代表小组要按照年度调研计划,对社会关注的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各选举单位按照统一安排,组织代表在每年人代会前对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每年年中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或跨区域调研。要以“三新”活动为抓手,发挥“1+3”代表工作新格局作用,依托“双联”工作平台,进一步提高代表活动成效,促进代表更好发挥主体作用。要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组织代表参加听证会、论证会、法院庭审旁听等社会活动。通过扎实有效的代表活动,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使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更具有全局性和科学性。
五、建立向代表报告工作制度,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保障
建立向代表报告工作制度,是代表了解经济社会发展、知情知政的重要渠道。各级人大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组织和部门,每年至少一次向代表通报重要工作。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向代表推送有关国家机关的工作报告、公报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相关资料,把向代表报告工作作为本单位、本部门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内容。通过定期向代表报告工作,使代表熟悉和掌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民生关切,为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提出内容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创造条件。
六、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
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加强对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工作的审核把关。对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要早布置、早准备、早审核、早提交。各选举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代表拟提出的议案建议审核把关。对代表提出的议案是否属于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案由是否明确、案据是否充分等要素进行审核把关,对代表建议的表述内容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否准确等审核把关;对专业性强、代表把握不准的议案建议内容,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或专业人士协助把关;探索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与部门沟通机制,确保代表议案建议有的放矢;超前谋划、精心部署,每年自10月份开始,集中做好代表拟提出议案建议的相关工作。
七、加大交办督办力度,促进议案建议办理高质量
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按照相关规定,对代表议案建议及时交办。承办单位于5个工作日内确认代表建议是否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建议,任何单位和部门未经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同意,不得擅自退回或自行转交其他单位。开通代表意见建议“直通车”,对涉及问题重大、带有普遍性或社会关注度高的意见建议、调研报告,按程序报告市委主要领导。加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督办力度,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实行领导分工责任制。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尤其是重点督办建议的跟踪督办,每年第四季度听取政府关于代表所提建议及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重点督办建议进行测评。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加强同各自分工联系的承办单位的沟通,把督办代表议案建议工作作为年度工作计划的重要内容,推动承办单位建立办理代表建议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抓好跟踪落实,兑现答复承诺,提高见面沟通比例,及时向代表通报落实情况。各承办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严格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把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让代表满意、群众满意。
八、强化正向激励,调动代表和承办单位的工作积极性
为激发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承办部门单位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责任意识,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整体水平,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及时将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情况记入履职档案,作为对代表履职评价的重要依据。市人大常委会每届组织两次评选活动,对优秀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进行通报表扬。通过树立榜样、示范引领,增强代表履职尽责、为民代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出更高质量的议案建议,督促承办部门单位更加认真负责地办理好代表议案建议,提高全市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能力和水平。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和其他有关机关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中共淄博市委坚强领导下,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为把淄博建设成为务实开放、品质活力、生态和谐的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实现淄博凤凰涅槃、加速崛起做出新的贡献!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高质量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有力举措,是认真落实栗战书委员长关于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提出的“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 “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要求的具体行动,是代表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是落实新时代人大工作任务、发挥好人大职能作用的内在要求,是体现人民意志、尊重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方面。
二、依法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直接体现。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是代表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履行代表职务的重要方式,是反映民生、民情、民意的重要载体。代表在工作中要加强自身学习,注重学习政治理论,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习宪法法律,发挥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以严谨务实的态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要积极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深入了解群众关切和诉求,吃透上情,摸清民情,表达实情,掌握相关领域工作重点和进展,善于从大局和全局思考问题、发表意见,提出内容高质量的议案建议。
三、做好代表培训工作,提升代表提出内容高质量议案建议的能力和水平
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是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的基础。做好代表培训工作,是有效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的重要途径。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把代表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围绕代表关注和履职需要,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相关培训活动,使代表培训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每届至少两次邀请有经验的老代表,介绍提出议案建议的经验和做法,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使代表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提出议案建议的法定程序、条件要素和相关要求,为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打下良好基础。
四、认真组织代表活动,为提出内容高质量议案建议提供平台
闭会期间组织代表开展活动,是代表深入基层、深入调研,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了解掌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重要途径。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确定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议题,组织代表集中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各代表小组要按照年度调研计划,对社会关注的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各选举单位按照统一安排,组织代表在每年人代会前对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每年年中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或跨区域调研。要以“三新”活动为抓手,发挥“1+3”代表工作新格局作用,依托“双联”工作平台,进一步提高代表活动成效,促进代表更好发挥主体作用。要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组织代表参加听证会、论证会、法院庭审旁听等社会活动。通过扎实有效的代表活动,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使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更具有全局性和科学性。
五、建立向代表报告工作制度,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保障
建立向代表报告工作制度,是代表了解经济社会发展、知情知政的重要渠道。各级人大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组织和部门,每年至少一次向代表通报重要工作。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向代表推送有关国家机关的工作报告、公报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相关资料,把向代表报告工作作为本单位、本部门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内容。通过定期向代表报告工作,使代表熟悉和掌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民生关切,为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提出内容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创造条件。
六、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
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加强对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工作的审核把关。对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要早布置、早准备、早审核、早提交。各选举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代表拟提出的议案建议审核把关。对代表提出的议案是否属于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案由是否明确、案据是否充分等要素进行审核把关,对代表建议的表述内容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否准确等审核把关;对专业性强、代表把握不准的议案建议内容,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或专业人士协助把关;探索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与部门沟通机制,确保代表议案建议有的放矢;超前谋划、精心部署,每年自10月份开始,集中做好代表拟提出议案建议的相关工作。
七、加大交办督办力度,促进议案建议办理高质量
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按照相关规定,对代表议案建议及时交办。承办单位于5个工作日内确认代表建议是否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建议,任何单位和部门未经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同意,不得擅自退回或自行转交其他单位。开通代表意见建议“直通车”,对涉及问题重大、带有普遍性或社会关注度高的意见建议、调研报告,按程序报告市委主要领导。加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督办力度,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实行领导分工责任制。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尤其是重点督办建议的跟踪督办,每年第四季度听取政府关于代表所提建议及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重点督办建议进行测评。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加强同各自分工联系的承办单位的沟通,把督办代表议案建议工作作为年度工作计划的重要内容,推动承办单位建立办理代表建议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抓好跟踪落实,兑现答复承诺,提高见面沟通比例,及时向代表通报落实情况。各承办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严格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把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让代表满意、群众满意。
八、强化正向激励,调动代表和承办单位的工作积极性
为激发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承办部门单位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责任意识,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整体水平,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及时将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情况记入履职档案,作为对代表履职评价的重要依据。市人大常委会每届组织两次评选活动,对优秀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进行通报表扬。通过树立榜样、示范引领,增强代表履职尽责、为民代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出更高质量的议案建议,督促承办部门单位更加认真负责地办理好代表议案建议,提高全市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能力和水平。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和其他有关机关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中共淄博市委坚强领导下,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为把淄博建设成为务实开放、品质活力、生态和谐的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实现淄博凤凰涅槃、加速崛起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