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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7年2月24日在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魏玉民
发布时间:2017-03-05 15:19:20  文章来源:淄博日报  文章作者: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依法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主动服务中心工作。着力服务工业强市建设,制定服务工业强市建设16条意见、服务企业发展和保护企业家意见,依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163人,办理涉及企业经营秩序类犯罪案件158件。坚持“刑责治安”,助推工业强市建设。着力服务文化名城建设,积极在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中开展同步预防,严厉打击破坏文物古迹犯罪,促进文化名城建设的加力提速。着力服务生态淄博建设,坚持“刑责治污”,制定《淄博市检察机关关于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刑责治污工作的意见>的实施办法》,推行跨区域环境污染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机制,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推动了我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围绕保障群众财产安全,批捕“金珍堂”等非法集资类犯罪654人,起诉网络诈骗、赌博类犯罪149人。围绕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起诉非法经营疫苗、生产销售“毒冻粉”等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类犯罪405人。围绕保障扶贫开发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严肃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7人,真正使扶贫政策和资金惠及贫困群众。
  主动健全服务机制。完善检民联络便捷机制,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解决问题1万余件次。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多元化解机制,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713件,为生活陷入困境的刑事被害人协调发放救助金187万元,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坚持“刑责治非”依法处理到位,未发生因检察环节处置不当引发的赴省进京上访事件。全面推行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二、深入推进平安淄博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9279人、起诉21086人。突出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捕涉及黑恶势力、故意杀人、涉枪涉毒、“两抢一盗”类犯罪5195人、起诉8760人。
  依法适用宽缓刑事政策。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理念,努力以最小的司法成本获取最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对构成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准逮捕220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真诚悔罪的决定不起诉682人。对189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宽缓处理,帮助95人重返校园、重塑人生。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411名在押人员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依法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健全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察宣告机制,确保案结事了。强化社区矫正监督,发现并纠正社区矫正罪犯脱管漏管问题281个、督促收监执行63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涉毒、涉赌等管理、安防漏洞,通过检察建议等形式提出整治意见,促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三、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大力加强职务犯罪查办工作。按照中央、省市委和高检院、省检察院关于加大反腐败力度的要求,立查贪污贿赂犯罪754人、渎职侵权犯罪271人。按照高检院部署,持续加强追逃工作,共抓获、劝返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8人,彰显了党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
  大力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与121家单位会签预防工作意见,建成警示教育基地34个,党员干部受教育13万人次。结合司法办案向党委政府提交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50份、向有关部门提出预防检察建议236份。桓台县检察院研发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分析系统获得国家版权局著作权认证,周村区检察院创建的“互联网+精准预防”模式被市委确定为第一批自主改革创新项目。
  四、全面加强检察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侦查机关适用刑事强制措施专项监督等活动,监督立案499件、撤案640件,纠正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问题848个。推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议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0件。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问题346个,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24人,纠正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146人。组织开展财产刑执行情况专项检察,监督罚金刑、没收财产刑进入执行程序案件307件。同步监督86名服刑罪犯特赦工作,确保特赦决定准确顺利执行。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打造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格局,提出抗诉、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8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23件。针对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察监督,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促进依法行政,推动了“三最”城市建设。
  五、坚持不懈改革创新,不断激发检察工作发展活力
  全面加强“三项建设”。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形成规范司法长效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建设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两网两室”、同录中心。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建成全省一级派驻基层检察室26个,检察室在基层治理法治化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检察工作更接地气。
  全面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认真做好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工作,全市遴选员额检察官313名,一线办案力量增加21%。统筹推进配套改革,确保检察权按照新的模式顺利运行。改革中探索出的“两表三书”等做法在全省推广。改革工作得到了中央政法委改革督察组和省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
  全面加强机关精细化管理。规范决策程序,各项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公正。大力推行“电子检务”,人员分类管理和办公、办文、办会全方位实现网上运转,做到了透明、高效、规范,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内生动力更加强劲。
  六、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大力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深化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重大部署、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向党委、人大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深化专业能力建设。注重理论素养提升,与中国政法大学等9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队伍的法学理论功底更加扎实。注重检察业务实训,队伍的办案能力和实战水平得到新加强。注重专门人才培养,涌现出省级以上检察业务专家、市级业务标兵、基层办案能手146名。
  深化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着力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廉政教育日”活动、“每月一督察、督察必通报”,确保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常态化,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坚持系统内巡察全覆盖,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基层延伸。坚持以公开促廉洁,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今后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我市转型发展、走在前列的攻坚时期。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市委、省检察院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一个定位、三个着力”总体要求,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忠诚履职、锐意进取,为奋力谱写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建设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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