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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前法律考试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7年2月24日在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淄博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 王顶岐
发布时间:2017-03-02 14:28:04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各位代表:

  我受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五年来,在中共淄博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一个定位、三个着力”总体思路,主动作为,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较好地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立法工作在数量、质量上实现新提升。五年来,共审议地方性法规26件,其中制定9件、修订12件、废止3件。工作中始终把提高法规质量放在立法工作的首位,使地方性法规更加体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更加符合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更加公平地规范各方权利义务,更加注重克服“部门利益法制化”倾向,确保了法规质量。我市提交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21件地方性法规均顺利通过,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截至目前,我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达到59件。
  ——监督工作在广度、深度上实现新拓展。围绕市委部署、政府推动、社会关注的事项开展监督。共召开常委会会议39次,主任会议87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49项,组织视察89次、执法检查67次,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3096件(次)。五年来,先后开展了市政府部门专项工作评议、“两官”履职评议、部门预算备案审查等创新性工作,进一步拓展了监督工作的广度。同时每项工作都坚持把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放在首位,坚持做好顶层设计,坚持问题导向,综合运用广泛征求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组织专家会诊,定性定量评价结合,听取整改专题报告,进行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手段,进一步提高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决定重大事项在内容、形式上实现新探索。坚持抓大事、议大事,推动事关全局重大事项落实。依法审议批准预决算、普法和依法治市规划,认真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等重要工作,共依法作出决议、决定42项,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着力抓好代表议案、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共审议代表议案19件,建议、批评和意见801件,并案处理、督办议案11件,精选交办督办重点建议16件,在推动扶贫工作、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加快金融业发展、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促进公交集约化改革、防治土壤污染、发展健康养老事业、解决“大班额”问题等事关全市大局的工作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人事任免在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统一上实现新提高。严格执行法定任免程序,确保实现党委人事安排意图。坚持任命前组织拟任命人员进行法律考试、向常委会作供职报告等制度,完善任命后向宪法宣誓、听取工作报告、开展履职评议等监督措施。每次人事任免,常委会都要求被任命人员,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必须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对党和人民负责,接受党和人民监督。五年来,共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109人(次)、供职报告84人(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25人(次)。
  一、围绕核心把握方向,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
  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着力强化“四个意识”。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时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重要指示精神,狠抓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加深对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着力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贯彻市委重大决策部署。
  紧紧围绕市委决策谋划工作。自觉把人大工作纳入市委中心工作,统筹安排和推进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代表等各项工作和活动,确保人大工作与市委决策部署同心同向。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法规审查、监督计划、重要会议议题和决定重大事项、重点督办建议、重要制度建设等事项,都及时报请市委批准,及时通过法定程序将市委的重要主张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认真贯彻市委“一个定位、三个着力”总体思路,全力推动工业强市、文化名城和生态淄博建设。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文件精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专门制定实施方案,分解任务,细化责任,加强督查,指导区县人大推进组织机构和履职能力建设,在全面落实工作机构、人员编制,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优化代表结构等方面走在全省前列,为各级人大更好地履行职责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完善机制突出重点,加快地方立法步伐,努力在提高立法质量上下功夫
  地方立法权是我市的一项重要资源,常委会充分发挥这一资源优势,按照突出重点、急需先立的思路,有序推进立法工作。
  科学制定和实施立法规划。坚持立改废并重,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结合我市实际,统筹协调,科学谋划,编制了《淄博市人大常委会(2012-2016年)立法规划》,增强了立法工作的连续性、前瞻性和针对性。规划报经市委研究同意后,通过每年实施立法计划扎实推进规划落实。根据市委部署,常委会研究起草了《淄博市人大常委会(2017-2021年)立法规划草案》,为持续推进立法工作奠定了基础。
  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改革需要,突出立法重点,回应社会关切。一是突出城乡建设与管理领域立法。先后制定修订了城乡规划管理办法、招投标条例、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二是突出生态环保领域立法。制定了节约能源条例、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条例。突出水资源保护和库区和谐发展,分别修订了萌山水库保护管理条例、太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三是突出文化建设、民生事业领域立法。围绕保障企业职工权益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制定了企业民主管理条例、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为推动文化名城建设提供法制保障,修订完善了文物保护管理办法。
  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一是强化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地位,加强统筹调度,形成工作合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立法工作中的重大分歧。实行“两审三通过”审议机制,最大可能吸收常委会审议意见。二是创新立法工作模式,将有关部门各管一段的“接力式”模式,转变为部门“全程参与,分段领跑”模式,使立法工作环环相扣,密切配合,既提高了效率,又保证了质量。三是制定实施了立法协商、法规实施新闻发布会、法规实施情况报告、立法评估等制度,提高了立法工作规范化水平。
  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一是科学确定立法目的和原则,注重发挥法规的引领推动作用。制定实施性法规,坚持“需要几条就规定几条”,不搞“大而全”,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加强制度设计,力求务实管用。二是科学规范行政机关的权力责任,有效防止了“部门利益法制化”。坚持依法、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设定各方权力责任义务。凡与上位法或国家政策相抵触的许可、审批和收费等条款,一律予以取消;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问题,一律不予设置前置审批。三是不断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立法意见和建议,组织立法调研座谈会、论证会、协调会等70多次,征得各类立法意见和建议5000余条。
  三、围绕中心服务发展,拓展监督工作形式,努力在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
  监督“一府两院”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根本目的在于支持“一府两院”依法高效行使职权,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效率。
  努力扩大监督工作覆盖面。不断完善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供职报告、开展执法检查机制。每次常委会会议都安排听取审议部门专项工作报告,按年度计划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活动。届内先后开展部门专项工作评议,组织“两院”副职向常委会作履职报告,开展“两官”履职评议,实现了“一府两院”工作、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决定任命人员,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履职评议全覆盖。
  创新形式强化监督效果。常委会坚持抓根本、抓要害,促进解决实质问题。每年确定3-5项重点工作跟踪监督,直至抓出成效。先后对市政府23个部门开展专项工作评议。从年初常委会票决确定被评议部门、广泛征求各级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并向被评议部门反馈、督促部门整改、到被评议部门报告整改工作、常委会满意度测评,历时8个月,各个环节要求明确,层层递进,达到了促工作、转作风的目的。组织“两官”履职评议,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去年,在全省率先开展“两官”履职评议,工作中广泛征求各方面对被评议法官的意见建议,制定案卷评查“五个必查”原则,邀请检察官、公安干警、资深律师参与案卷评查,组织现场观摩庭审、查看庭审录像资料,组织与法院干警谈话69人(次),走访案件双方当事人21人(次),召开法官述职暨民主测评会,确保了评议工作全面深入,有效强化了法官队伍的法制意识、公仆意识和履职意识,也为审判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两官”履职评议工作受到省人大常委会和市委的充分肯定,被列为2016年全市十大自主改革创新经验之一。预算审查进一步深化。常委会认真贯彻《预算法》,开展财政专项资金调研,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加强了对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监督。探索实施部门预算备案审查制度,突出问题导向,强调“十查十看”,选取18个项目实地查看,涉及项目资金5000多万元,审查建议及时与市政府沟通并反馈相关部门整改。这项工作对促进政府及部门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省人大预算工委到我市专题调研,在全省推广,并将有关做法纳入省级工作制度。用好专题询问,分别就市委重点工作、重要地方性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和部门专项工作组织专题询问9次,现场答询182人(次),推动解决问题178个。
  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监督。市委决策就是人大工作的方向,常委会始终把监督工作重点放在促进市委决策部署的落实上。紧紧围绕推动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实现转型发展,先后就“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重点企业精准转调、发展电子信息产业、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等实施监督,推动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实现发展方式转变。围绕推动工业强市建设,加强对经济运行、“工业30条”专项资金和“三最”城市建设的监督,促进政策落实,优化发展环境。围绕推动文化名城建设,先后就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等组织调研视察,为文化繁荣发展献计献策。围绕推动生态淄博建设,加大对水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等方面的监督,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围绕推动法治淄博建设,先后组织现行宪法实施30周年、地方立法2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围绕“三公”法院建设、刑事检察、刑罚执行监督、规范化建设等13项工作开展监督,督促“两院”依法履行职能,维护司法公正。围绕推动民生改善,先后就教育、医疗、卫生、扶贫、养老等社会事业发展工作开展监督,促进民生事业发展,让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四、科学决策凝聚力量,选准履职切入点,努力在探索决定重大事项上下功夫
  常委会高度关注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转变工作思路,主动研究重大事项,认真审议重大事项,积极推动重大事项落实。
  通过办理代表议案推动重大事项落实。办理代表议案是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常委会把办理人大代表议案作为参与全市重点工作,审议决定重大事项的切入点,组织代表深入调研、集思广益,提出了一批优秀议案。届内,历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由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案19件,常委会认真进行了审议,并会同市政府认真办理。督促关于“广泛开展帮扶困难群众”议案的办理,市政府启动实施了“十万农户脱贫奔康工程”,为全市扶贫攻坚赢得了时间、空间。跨年度督促“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议案的办理,常委会审议批准了市政府《淄博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使我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关于“加快发展金融业”议案的办理,通过深入调研、外出考察,系统深入地提出了加快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发展规划,出台了《关于促进全市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淄博市财产顺位抵(质)押管理办法(试行)》,提高了抵(质)押信贷占比,推动金融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从战略高度全面推进水资源保护及合理配置利用,对太河水库、萌山水库立法保护,积极推动地上水、地下水及客水的合理利用,为保障用水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发挥了助推作用。
  通过办理重点督办建议推动重大事项落实。实行重点建议督办制度,每年从代表建议中选取部分带有普遍性、应该办也能够办好的建议作为重点督办建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支持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浩同志提出具体要求,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分工督办;市委副书记、市长周连华同志亲自交办,分管副市长领办,确保了重点建议的落实。“加快老旧小区规划建设管理”建议落实到位,全市开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84个,改造背街小巷413条。“积极推进公交集约化改革”建议被列入市2016年重大项目,市政府出台了主城区公交线网优化方案,更新新能源公交车1000多台,改造线路7条,将12家运营企业整合为6家,回收社会车辆247台,采取了夜间延时、增加线路、高峰期加密等措施,大大方便了市民出行。通过督办重点建议,有力促进了城乡居民医保、发展职业教育、城乡结合部液化气市场管理、中心城区电动车管理等社会管理和民生工作的开展。
  通过作出决议决定推动重大事项落实。围绕经济运行,保障财政平衡,听取审议政府专项报告,及时作出批准预算决算的决议。围绕推动法制建设,认真审议政府普法、依法治市规划,作出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深入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关于批准《淄博市依法治市第六个五年规划(2016-2020)》的决定”。围绕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城乡规划建设,先后作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快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太河水库生态补偿机制等决议,批准了《淄博市主城区南部区域发展规划(2015-2030)》。还就我市与英国伯恩茅斯市建立友好城市、确定市树市花、授予荣誉市民等作出决议决定。
  五、创新思路搭建载体,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努力在发挥代表作用上下功夫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常委会积极搭建代表履职载体,创新代表工作机制,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探索构建代表履职载体。为方便闭会期间代表履职,经过考察论证,常委会在全市开展了“双联”工作。市委将“双联”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常委会认真抓好落实。一是建立联系平台网络。依据“四有三统一”标准,全市共设立民情联络站90个、民情联络点325个。市、区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固定联系代表1058名,全市五级人大代表固定联系人民群众32137名。二是不断完善“双联”工作机制。制定完善了代表公开接待群众、民情联络站点管理等十余项工作制度,着力完善代表建议和群众意见处理机制,确保群众合理诉求的解决。三是代表履职实现常态化。先后召开推进会、经验交流会,连年集中组织检查评价,持续进行调研督导,促进“双联”工作深入开展。各级代表按照“五个一”要求,密切联系群众,定期到站点接待选民、开展活动,听取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代表履职实现制度化常态化。“双联”工作有效拓宽了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推动了基层人大工作,累计形成各级代表建议1800余件,促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实际问题1万余件,达到了“察民情、听民声、释民惑、解民忧”的目的。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多次来淄调研、广泛报道,20多个地市、区县到我市考察学习。
  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处理工作,修订了代表议案处理办法,制定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在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质量、提高议案处理和建议办理质量两个方面持续发力,努力将代表议案、建议转化为促进科学发展的成果。加强对重点建议的督办,落实督办责任,集中督促检查,逐案听取办理结果汇报,并逐项对办理工作、办理结果进行满意度测评。改进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征求意见的方法,由承办单位直接征求代表意见,改为由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征求人大代表意见,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被满意”问题,届内共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801件,代表建议办结率、代表满意率分别达到96%和98%。
  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务。规范落实代表活动经费,加强代表活动场所及设施建设,从活动时间、待遇上保障代表权利,探索对一线困难代表履职给予补贴的办法。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培训、通报市情,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重视发挥代表小组作用,指导围绕主题开展活动,增强活动实效。创新代表活动形式,组织市人大代表围绕“绿动力”提升工程、孝妇河治理等开展跨区县异地调研。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和调研视察等活动。每年组织“市长、代表面对面”活动,密切代表与政府交流与沟通。
  依法组织换届选举。按照市委部署,成立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联席会议,举办换届选举培训班,组织专题会议部署换届工作。加强对区县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着重加强对选区划分、选民登记、候选人公示、选举等各个阶段工作的督导,突出强调换届纪律,严格落实“九个严禁”要求,保证了换届选举合法合规、风清气正、顺利成功。全市区县、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全部召开,共选举产生市、区县、镇三级人大代表6240名。
  六、增强素质改进作风,筑牢履职根基,努力在加强自身建设上下功夫
  坚持把常委会自身及机关建设作为开展工作的根本基础,扎实推进能力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
  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坚持把强化理论业务学习作为提升素质的重要措施。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及宪法法律,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固定学习日制度,丰富形式和内容,增强学习效果。实行履职专题辅导制度。针对法规审议、重要视察、执法检查、办理代表议案等,邀请有关专家或部门负责人举办辅导讲座,围绕市情、专业知识、重点问题、立法背景、思路措施等进行专题辅导,有效提高了履职能力。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坚持靠制度管人管事,围绕规范履职、提升效能,先后制定完善了《关于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关于改进视察执法检查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实效的意见》、《关于实行常委会审议意见记录、审核、备案的办法》等16项制度。研究制定《关于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的意见》,积极发挥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办文办会、厉行节约、严肃纪律、文明机关建设等制度,形成了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
  努力改进机关作风。严格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深入查摆、整改“四风”问题、“不严不实”问题,努力打造干净、担当、有为的干部队伍。加强工作统筹调度,健全月计划、周要点制度,强化协作配合,保证机关工作运转高效。重视调查研究,重点工作坚持调研先行,力求办法措施对路管用。组织机关干部两次观摩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现场,激励干部按照“六个干”要求,积极投身“一个定位、三个着力”和“十个新突破”中心工作。扎实推进“五型”机关建设,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评连续荣获优秀等次,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各位代表,五年的实践,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保持正确方向,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必须坚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履职,不断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必须坚持尊重人大代表的主体地位,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大胆实践,始终保持人大工作生机与活力。
  各位代表,上述成绩的取得,是中共淄博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和“两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市政协、各级人大及社会各界鼎力协助的结果,是市里的老领导、老同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地感谢!
  在总结过去五年工作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地方性法规的规范引领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增强监督实效的方式方法还需要继续改进,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利用信息化网络技术开展工作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将在今后工作中改进完善。
           对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建议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我市转型发展、走在前列的攻坚时期,人大工作任重道远。建议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围绕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贯彻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定不移落实“一个定位、三个着力”总体思路,坚定不移推进“四位一体、组群统筹、全域融合”,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奋力谱写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建设新篇章做出积极贡献。
  一是坚定制度自信,提升履职能力。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宪法、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不断提升履行法定职责、服务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发挥主导作用,有序推进立法。科学制定、认真落实立法规划计划,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突出淄博特色,拓宽群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不断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更加注重提高立法质量,更加注重地方性法规的贯彻落实,更加注重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效果。
  三是强化监督实效,推动科学发展。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围绕全市重大部署精选监督议题,进一步完善部门专项工作评议、专题询问、履职评议等方式,不断创新监督形式,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支持政府依法行政,支持“两院”公正司法,深化“两官”履职评议,重点推动法院解决“执行难”。
  四是保障代表履职,发挥代表作用。完善代表履职保障和激励机制,完善代表活动平台,完善“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努力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深化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组织好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组织好代表履职学习,支持和服务代表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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