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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任免审判人员职务的说明
——2010年3月23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亚宁
发布时间:2011-04-07 15:48:47  文章来源:不详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法院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对部分中层正副职岗位进行了调整,并拟任命2名同志为审判员。为便于审议,现就提请事项做如下说明:

一、提请任命事项

1、黑大昌拟任市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黑大昌,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市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该同志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多年,理论功底扎实,工作认真负责;主持刑一庭工作以来,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扎实推进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不断探索完善附带民事调解工作方法,开展恢复性司法,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增进和谐,审结的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75%。

2、戴永成拟任市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戴永成,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市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该同志1997年转业到市法院以来,主要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近三年每年办案都在150件以上,做到了以审促调、定纷止争;主持民一庭工作期间,克服案多人少的矛盾,合理调配审判力量,充分调动审判人员的积极性,“高快好省”地审判案件,表现出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不断延伸派出法庭工作职能,对全市“法官便民工作站”的设立和职能发挥情况加强督导,在便民利民、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3、魏玉赅拟任市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魏玉赅,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市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该同志1997年转业到市法院工作以来,刻苦钻研业务,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能力;从事执行工作多年,实践经验丰富,作风严谨扎实,办理了大量重大、疑难、复杂、新型案件,表现出较强的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所办案件力争做到穷尽每一项执行措施,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田秀沛拟任市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田秀沛,民建会员,大学文化,现任市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该同志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两年来,刻苦钻研审判业务,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个人承办或担任审判长参审案件120余件,案件质量和效果保持了较高水平。此次因工作需要,拟交流到刑一庭任职。

5、封刚远拟任市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封刚远,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市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该同志熟悉刑事审判业务,办案数量多、质量高、效果好。在政治部工作期间,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优势,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增强干警体质,丰富机关文化生活,表现出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6、王忠熙拟任市法院审判员

王忠熙,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市法院立案信访局信访处处长。该同志审判业务能力较强,2002年从基层法院调到市法院工作以来,严格依法办案,所审理的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缠诉。负责信访工作以来,综合采取说服教育、困难救助、行政协调等措施,结服了一大批上访老户,为全市法院信访数量逐年下降,信访秩序逐步好转作出了积极贡献。

7、王松刚拟任市法院审判员

王松刚,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原任临淄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2010年2月交流调任市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上述同志均具有审判资格,近三年年度工作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无违法违纪记录,符合法定任职条件,能够胜任提请任命的审判职务。

二、提请免职事项

1、上述提请任命的黑大昌、戴永成、魏玉赅、田秀沛四名同志因岗位变化,需免去现任的副庭长职务;

2、因工作需要,下列同志另有任用,提请免去:陈树礼的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王霞的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陈济敏的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现提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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