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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2010年4月30日)
发布时间:2011-04-07 15:10:04  文章来源:不详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于4月中旬对全市“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06年“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作出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决议》和《关于批准〈淄博市依法治市第四个五年规划〉的决定》,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五五”普法依法治市的工作体制和运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自觉性明显提高,城市社区和农村普法取得新的进展,全市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领导重视,“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的工作,体制和运作机制更加完善

市委高度重视“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工作。调整充实了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县和市直各部门调整健全了“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完善了工作责任制和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普遍制定了“五五”普法规划和实施意见,明确了“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方法步骤、主要措施和要求。从调研情况看,我市“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工作,市委有规划和纲要,人大有决议和决定,“一府两院”在执行中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一府两院”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体制和运作机制。

(二)法制宣传形式进一步创新

各级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大力发掘、探索、拓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新形式。2008年,全市开展了“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措施,强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成效。全市精心培育了165个典型,发挥了带动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全市“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工作,得到司法部、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三)重点对象普法进一步深化

各级始终把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村“两委”成员和农民工作为“五五”普法重点对象,并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采取了不同的普法形式,提高了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等,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有了新的提高。以市人事局教育培训网为平台,实行网上培训、网上考试、成绩纳入网上电子档案统一管理,保证公务员全年学法时间保持在40小时以上。通过组建法制教育巡回报告团、“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等,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提高了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和做守法公民的意识。通过组织企业普法宣讲团,重点普及公司法、合同法等与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联的法律法规,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意识不断增强。通过广泛开展法律下乡活动、组织对村“两委”成员进行普法考试,提高了农村“两委”成员的法律素质和遵纪守法意识。通过发放明白纸、开通法律咨询热线、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形式,不断拓展农民工的学法用法工作。

(四)重点普法内容进一步突出

一是通过市领导发表署名文章、举办领导干部培训班、组织法律知识考试比武等形式,突出了对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国家的根本大法和基本法律法规不断深入人心,特别是对党政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影响,更加明显。二是突出了对服务平安和谐淄博建设的法制宣传。各级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充分利用每年4月“平安淄博法制宣传月”这个载体,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效果显著。三是通过开展“送法暨放心农资下乡”启动仪式、“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信访条例集中宣传一条街等系列宣传活动,突出了“三农”、消费者权益保护、信访、征地、房屋拆迁等热点、难点问题方面的法制宣传。四是突出了对地方性法规的宣传。通过法制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地方性法规宣传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大。

(五)普治并举,依法治市进一步拓展

一是政府带头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市政府将聘请的法律顾问组扩展为法律顾问团,增强了律师服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律师的法律意见,成为各级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二是司法、行政执法部门自觉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全部建立了依法治市规章制度,并向社会作出承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三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健康开展。全市已有3083个村建立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2489个村的村务公开及时、规范,3100个村建立了民主评议制度。342个村被命名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2个村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四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通过大力开展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通过采取经济、行政、法律手段,一大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开展“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工作以来,我市的综治工作成效明显提高,在全省考核中连续4年名列前茅,2009年,我市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一是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利益关系调整,新的社会矛盾不断显现,提高普法工作广度和深度的任务仍很繁重。二是“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工作的推进和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各区县、部门普法经费保障还不平衡,缺乏适应性增长机制。三是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广泛性、渗透性有待增强。

三、工作建议

今年是“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工作的最后一年,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的总要求,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推进“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工作。要针对“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拓宽思路,改进工作措施,努力使“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特点,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制需求。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工作体制。要继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一府两院”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充实基层普法工作力量,加强普法网络建设和普法队伍建设。要创新机制,明确职责,建立信息反馈和交流制度,建立“大普法”、“大治理”工作格局。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监督,抓住焦点,突破难点,消除盲点。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举全市之力,形成各级积极参与、优势互补、有序运行的普法工作联动、协动和互动机制,扩大普法教育覆盖面,将普法活动不断推向深入。

(二)进一步提高普法教育的实效性。普法教育工作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适应建设和谐淄博的需要。要把普法教育工作置于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加快发展的大局中去考虑、去谋划、去推进,形成有利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四位一体全面进步的法治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群众、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最终目标,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的需求。要把普法教育重点放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建立稳定与发展相互促进的管理机制上来,努力提高普法教育的实效性。

(三)进一步改进普法教育的方式。要强化普法宣传教育的阵地建设,努力实现宣教手段的现代化,充分发挥现代传媒、文化场所的宣传功能,灵活多样、寓教于乐,使“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形式更加生动活泼,内容更加深入人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和引导社会舆论的独特优势,打造和完善有影响力的法制宣传栏目和频道,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增强普法效果。要围绕全市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保稳定工作大局,大力开展建设“法治淄博”集中推进年活动。要巩固提高“法律五进”成果,宣传推广典型,进一步推动我市普法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进一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要把深入基层、服务基层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坚持重心下移,结合建设“平安淄博”,把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作为工作重点来抓,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成效,夯实依法治市的基础。

(五)“一府两院”要依法行政,科学执政,公正司法,推动依法治市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级政府要依法行政,科学执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各级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司法公信力。“一府两院”要认真学习《监督法》,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坚决落实依法治市的各项任务要求,为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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