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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到淄博中级人民法院参加法庭庭审
发布时间:2012-05-03 08:33:00  文章来源:市人大人代工委   文章作者:张学林

    4月26日上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进行依法审理,5名市人大代表应邀参加了庭审。

    通过庭审,代表们普遍认为,市法院实现了对所有庭审案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同步录入电子档案,保证了庭审的公开、公正;实现了最高院远程提讯、复核死刑案件等远程信息化管理;达到了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于一体的、具有高科技水平和现代化管理的审判环境,对此,代表们给予了高度评价。本次庭审,庄严肃敬,程序严谨,审判人员思维敏捷,业务娴熟,表现出了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审判能力,整个庭审过程紧张、有序、公正、规范。

    庭审之后召开了代表座谈会,在座谈会上赵绛帼审判长又对庭审案例进行了分析讲解,使代表们对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又有了一个详尽的了解和清醒的认识。代表们普遍反映,这次组织的庭审活动非常有意义,虽然都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庭审活动,但受益匪浅,这不仅是代表依法行权履职的过程,也是一个很好的法律知识学习的过程,对今后如何依法维权和依法经营,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代表们对整个庭审的管理、组织、安排表示非常满意。

    本次参加庭审活动的市人大代表:万翠华、石志葵、杨冰、李红、周连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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