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流程再造 强化制度创新
以破产审判助力困境企业司法救治
发布时间:2019-10-25 文章来源:市人大监司室 文章作者:
近日,省法院以感谢信形式致函淄博中院,对中院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审理规范指引(试行)》起草过程中作出的成绩表示感谢。该《指引》具有明确、具体、可操作的鲜明特点,是淄博法院破产审判持续探索、深入总结的成果。近年来,淄博中院以被最高法院确定为“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为契机,紧紧扭住“困境企业司法救治”这一重点难点问题,持续深化“僵尸企业”处置制度创新,扎实推进破产案件审理流程再造,有效提升了破产审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我市凤凰涅槃、加速崛起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聚焦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工作重心,发挥破产审判职能
全市法院聚焦“困境企业”这类特殊主体,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公平清偿”、“依法减债”、斩断“担保链”的优势,对生产要素进行“松绑”、新旧动能进行“过滤”、有效资源进行“重装”,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保发展,助力新旧动能转换。依法推进万鑫集团十余家企业的重整挽救与持续运营,万鑫轮胎破产案件通过“破产不停产”、“清算不破营业”,生产规模达到建厂以来历史最高,这一做法被国企巨头中化集团复制借鉴。华元气体破产案件腾空土地近600亩,加速拆除危化生产设施,确保全市重点项目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如期推进。嘉周化工破产案件腾空占地43亩,引入“迪卡侬面料全球研发中心项目”,提供800个就业机会,入选我市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库。兰雁集团破产案件实现“淄博兰雁技术中心”这一国家级优质资质顺利平移,该技术中心每月研发几十种新产品,保持了行业领先水平。2018年以来,通过办理破产案件,盘活存量资产36.8亿元,释放土地资源125987㎡。
二是保民生,强化弱势群体保护。扎实推进“卧龙南苑”房地产烂尾项目破产处置,保障300余名购房群众合法权益;受理“星河花园”房地产烂尾项目破产重整申请,回应200余名购房群众重大关切;受理滨岭矿业、百盛集团、世纪大酒店、安琪儿电动车厂等企业破产案件,稳步推进1000余名企业职工的安置工作。2018年以来,通过办理破产案件协助安置职工7000余人。
三是保稳定,助力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积极参与“担保圈”金融风险化解,扎实推进三林集团、德诺集团等企业破产重整和清算案件,有效切断多个区县近百家企业担保链条,涉及第一担保圈金融债务90.2亿元,第二担保圈金融债务256亿元。
二、紧贴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建言献策、探索创新
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关心关爱企业家的十条措施(试行)》。其淄博中院以破产与金融审判职能为依托,提出的“依法挽救陷入担保圈困境的优质企业”被第8条全部采纳;“探索解决企业家个人对企业经营性负债提供担保的连带责任问题”被第7条吸收采纳,并写入落实方案。围绕落实上述两项任务,市法院扎实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创新工作制度,引入优质企业挽救“预重整制度”。针对企业深处债务困境,但直接进入司法程序会对企业商誉等产生不利影响的现状,积极借鉴美、日、韩等国破产审判实践,参照深圳法院相关做法,创设“预重整制度”提前介入,减少企业重整成本、降低程序性费用,走出一条突破现行法律、具有山东特色的困境企业挽救之路。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建立“法律程序推进与工作专班协调机制”。对正在司法程序中、陷入担保圈困境的优质企业,借力市委、市政府落实十条措施成立工作专班的力量、职能、优势,在招商引资、战略投资人引入、破产财产处置、职工安置、重整企业信用修复方面加强府院联动,形成司法资源、行政资源的整体合力,实现沟通实施的常态化、沟通争议解决的终局性。
三是创新工作方式,灵活运用困境优质企业挽救手段。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激发的工作热情,遵循“应救尽救、能救快救”工作理念,直面矛盾、勇于担当,不惧案情复杂、不怕矛盾缠身,以挽救困境优质企业的效率和效果为终极目标,对《“依法挽救陷入担保圈困境的优质企业”落实方案》所载明的银企对接、行政协调、司法介入等措施和手段,不拘形式,不循规蹈矩,确保实现救治企业的整体效果。
三、立足“整体工作全省争第一,单项工作全国创一流”,打造僵尸企业救治“淄博品牌”
一是为全省法院贡献“淄博经验”。2014年,最高法院在全国确定21家“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淄博中院作为全省唯一一家中院入选;2015年—2016年,先后参与最高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类型划分及代字标准》、《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法官工作平台使用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意见的文稿形成与意见反馈;全程参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平台流程梳理、方案论证等工作,受到最高法院高度评价。2017年,受省法院委托,起草《破产审判若干法律适用问题解答》,供全省参考。2018年,在全省率先成立专业化破产与金融审判团队;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破产案件收案181件,结案112件,均列全省第一。2019年,应山东法官学院邀请,为全省法院商事审判暨破产审判实务培训班百名学员进行授课。
二是为破产法学界贡献“淄博观点”。借鉴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破产重整案,淄博钜创纺织品有限公司重整案被誉为“全国出售式重整第一案”;企业破产重整司法建议获得第五届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二等奖;破产审判助力新旧动能转换、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调研论文分获第四、第五届山东破产法论坛一、二等奖;受邀作第九、第十届中国破产法论坛大会主题发言。
三是为上级贡献“淄博智慧”。受省法院委托,代为起草《山东高院关于规范执行转破产审查案件移送工作的意见》、《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审理规范指引(试行)》等指导性文件,对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进行规范。起凤建工破产重整案件入选山东高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典型案例;“担保圈”金融风险化解模式,入选全省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新旧动能重大工程典型案例。
一、聚焦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工作重心,发挥破产审判职能
全市法院聚焦“困境企业”这类特殊主体,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公平清偿”、“依法减债”、斩断“担保链”的优势,对生产要素进行“松绑”、新旧动能进行“过滤”、有效资源进行“重装”,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保发展,助力新旧动能转换。依法推进万鑫集团十余家企业的重整挽救与持续运营,万鑫轮胎破产案件通过“破产不停产”、“清算不破营业”,生产规模达到建厂以来历史最高,这一做法被国企巨头中化集团复制借鉴。华元气体破产案件腾空土地近600亩,加速拆除危化生产设施,确保全市重点项目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如期推进。嘉周化工破产案件腾空占地43亩,引入“迪卡侬面料全球研发中心项目”,提供800个就业机会,入选我市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库。兰雁集团破产案件实现“淄博兰雁技术中心”这一国家级优质资质顺利平移,该技术中心每月研发几十种新产品,保持了行业领先水平。2018年以来,通过办理破产案件,盘活存量资产36.8亿元,释放土地资源125987㎡。
二是保民生,强化弱势群体保护。扎实推进“卧龙南苑”房地产烂尾项目破产处置,保障300余名购房群众合法权益;受理“星河花园”房地产烂尾项目破产重整申请,回应200余名购房群众重大关切;受理滨岭矿业、百盛集团、世纪大酒店、安琪儿电动车厂等企业破产案件,稳步推进1000余名企业职工的安置工作。2018年以来,通过办理破产案件协助安置职工7000余人。
三是保稳定,助力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积极参与“担保圈”金融风险化解,扎实推进三林集团、德诺集团等企业破产重整和清算案件,有效切断多个区县近百家企业担保链条,涉及第一担保圈金融债务90.2亿元,第二担保圈金融债务256亿元。
二、紧贴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建言献策、探索创新
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关心关爱企业家的十条措施(试行)》。其淄博中院以破产与金融审判职能为依托,提出的“依法挽救陷入担保圈困境的优质企业”被第8条全部采纳;“探索解决企业家个人对企业经营性负债提供担保的连带责任问题”被第7条吸收采纳,并写入落实方案。围绕落实上述两项任务,市法院扎实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创新工作制度,引入优质企业挽救“预重整制度”。针对企业深处债务困境,但直接进入司法程序会对企业商誉等产生不利影响的现状,积极借鉴美、日、韩等国破产审判实践,参照深圳法院相关做法,创设“预重整制度”提前介入,减少企业重整成本、降低程序性费用,走出一条突破现行法律、具有山东特色的困境企业挽救之路。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建立“法律程序推进与工作专班协调机制”。对正在司法程序中、陷入担保圈困境的优质企业,借力市委、市政府落实十条措施成立工作专班的力量、职能、优势,在招商引资、战略投资人引入、破产财产处置、职工安置、重整企业信用修复方面加强府院联动,形成司法资源、行政资源的整体合力,实现沟通实施的常态化、沟通争议解决的终局性。
三是创新工作方式,灵活运用困境优质企业挽救手段。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激发的工作热情,遵循“应救尽救、能救快救”工作理念,直面矛盾、勇于担当,不惧案情复杂、不怕矛盾缠身,以挽救困境优质企业的效率和效果为终极目标,对《“依法挽救陷入担保圈困境的优质企业”落实方案》所载明的银企对接、行政协调、司法介入等措施和手段,不拘形式,不循规蹈矩,确保实现救治企业的整体效果。
三、立足“整体工作全省争第一,单项工作全国创一流”,打造僵尸企业救治“淄博品牌”
一是为全省法院贡献“淄博经验”。2014年,最高法院在全国确定21家“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淄博中院作为全省唯一一家中院入选;2015年—2016年,先后参与最高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类型划分及代字标准》、《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法官工作平台使用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意见的文稿形成与意见反馈;全程参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平台流程梳理、方案论证等工作,受到最高法院高度评价。2017年,受省法院委托,起草《破产审判若干法律适用问题解答》,供全省参考。2018年,在全省率先成立专业化破产与金融审判团队;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破产案件收案181件,结案112件,均列全省第一。2019年,应山东法官学院邀请,为全省法院商事审判暨破产审判实务培训班百名学员进行授课。
二是为破产法学界贡献“淄博观点”。借鉴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破产重整案,淄博钜创纺织品有限公司重整案被誉为“全国出售式重整第一案”;企业破产重整司法建议获得第五届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二等奖;破产审判助力新旧动能转换、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调研论文分获第四、第五届山东破产法论坛一、二等奖;受邀作第九、第十届中国破产法论坛大会主题发言。
三是为上级贡献“淄博智慧”。受省法院委托,代为起草《山东高院关于规范执行转破产审查案件移送工作的意见》、《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审理规范指引(试行)》等指导性文件,对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进行规范。起凤建工破产重整案件入选山东高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典型案例;“担保圈”金融风险化解模式,入选全省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新旧动能重大工程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