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公众号

任前法律考试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委室动态
市人大举办《选举法》集体学习会
发布时间:2010-10-20 16:19:54  文章来源:市人大研究室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10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举办《选举法》集体学习会。邀请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作《选举法》辅导讲座。会前,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慧晏,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林建宁会见了李飞。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刘池水主持学习会。副主任吴明君、林春明、韩家华、曹在堂,秘书长王敦浦出席参加学习会。

    李飞就《选举法》修改的过程、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内容以及修改的重要意义进行了深刻的阐述。

    刘池水在讲话中指出,要切实提高对贯彻实施《选举法》重要性的认识。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高度,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贯彻实施选举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选举法顺利实施。要认真抓好《选举法》的学习和宣传。

    刘池水强调,要把学习和宣传选举法作为今明两年全市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专题培训、研讨、代表座谈和传媒宣教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选举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努力让干部群众充分了解、理解选举法的主要精神、重点内容和重大意义;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区县、乡镇领导干部对选举法特点以及精髓的认识,切实增强贯彻执行选举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选举法的实施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刘池水要求,要做好今后选举代表工作调研和谋划。各级人大工作者特别是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及时总结以往选举工作的经验,制定贯彻落实选举法的新措施,进一步加强与党委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及早开展工作调研,为党委当好参谋,为下一步选举代表打下扎实基础。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各区县人大常委会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分管选举工作的副主任、秘书长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学习会。

                                                                     (文字、摄影:杨朝顺)

版权所有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办: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鲁ICP备09053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