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6号】
发布时间:2024-04-30 16:55:39 文章来源:淄博人大 文章作者:
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梁久军的提请,于2024年4月30日任命:
王伟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胡晓梅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局立案一庭庭长;
孙广学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张丽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免去:
张丽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局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倪玲玲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孙广学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王静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魏伟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敦金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