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工作进行满意度评价的公告
[十五届]第32号
发布时间:2021-03-09 09:26:58 文章来源:淄博人大 文章作者:
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执法行为,不断推动公安机关提高受案立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应立案而未立案等突出问题,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全市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监督。为做好这项工作,请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自3月9日上午9:00至3月13日下午17:00通过淄博人大微信公众号对全市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工作进行满意度评价。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淄博人大”微信公众号,在【权威发布】菜单栏点击【公开征集】,进入满意度调查页面直接进行选择后提交。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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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3月8日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