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四十一次会议研究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4年6月26日(星期四)上午9:00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会议厅三楼会议室召开,会期两天。
一、建议议程
1、审议《淄博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
2、审议市人大农委关于提请审议《淄博市雷电灾害防御办法(修订草案)》的议案
3、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淄博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的议案
4、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淄博市专利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
5、审议市政府关于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6、审议市政府关于201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市级决算,并作出相应决议
7、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
8、其他事项
二、参会人员
请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请市政府一位负责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工作部门副县级以上负责同志、各区县人大常委会一名副主任列席会议。
请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审计局、市法制办、市地震局、市气象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三、材料、名单报送要求
请有关部门将汇报材料及提交会议的其他相关材料一式110份,列席单位将列席人员名单,汇报单位将汇报人名单于6月18日上午10:00前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科(联系电话:2301750);汇报材料电子版送交市人大常委会《人民与代表》编辑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楼三楼308室,联系电话:2308068)。
四、其它事项
1、请与会人员按时参加会议。
2、请市检察院、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审计局、市法制办、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各安排4名工作人员,在分组会议审议时,到场听取意见,答复询问。
3、请淄博日报社、淄博电视台、淄博人民广播电台安排记者到会,做好会议的新闻报道工作。
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