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四十三次会议研究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8月26日(星期二)上午9:00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会议厅三楼会议室召开,会期一天。
一、建议议程
1、审议《淄博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
2、审议《淄博市专利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
3、审议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市企业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情况的视察报告
4、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5、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6、审议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7、其他事项
二、参会人员
请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请市政府一位负责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工作部门副县级以上负责同志、各区县人大常委会一名副主任列席会议。
请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市法制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三、材料、名单报送要求
请有关部门将汇报材料及提交会议的其他相关材料一式130份、列席单位将列席人员名单、汇报单位将汇报人名单于8月17日上午10:00前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科(联系电话:2301750);汇报材料电子版送交市人大常委会《人民与代表》编辑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楼三楼308室,联系电话:2308068)。
四、其它事项
1、请与会人员按时参加会议。
2、请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市法制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安排4名工作人员,在分组会议审议时,到场听取意见,答复询问。
3、请淄博日报社、淄博电视台、淄博人民广播电台安排记者到会,做好会议的新闻报道工作。
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