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02 16:04:29 文章来源:办公厅 文章作者:办公厅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根据市委意见,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原定11月3日上午8:30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调整到11月17日上午8:30召开,会期两天,会议议程不变。
请出席人员、列席人员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会议;请各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5年10月30日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直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各新闻单位
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5年10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