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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 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发布时间:2009-05-20 10:19:57  文章来源:市人大研究室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人大监督作为最高形式和最具法律效力的监督,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发挥着愈来愈大的作用,愈来愈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如何在新形势下,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职责,紧紧围绕党委的决策、政府推动的工作、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发挥人大监督的职能作用,依法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下面我结合我市的监督工作实际,谈谈我们对如何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的一些粗浅认识和做法,请省人大各位领导和兄弟市的领导批评指导,以更好地改进和促进我们今后的工作。

     一、注重调查研究,夯实监督基础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是搞好人大监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实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决定本级国家机关有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这种地位,决定了它在行使职权时必须认真搞好调查研究,透彻地了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民情、社情、政情,全面地掌握各方面工作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才能作出符合客观实际、符合人民利益、具有权威性的决议、决定。另一方面,由于人大常委会处于决定者、监督者的地位,不直接从事具体的行政、司法工作,客观上不如执行者那样能够直接地、深刻地体察各项工作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对事务的内部矛盾有时感知不深,这也要求人大常委会必须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深入地掌握情况。反之,如果不进行调查研究,就不可能抓住事物的本质和主流,也不可能把人民群众中分散的意见集中为系统的意见,在行使职权时,就难免出现偏差,甚至会造成重大决策失误。因此,地方人大常委会应该把调查研究作为工作的必经程序,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我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工作,坚持紧扣发展主题,服务全市工作大局,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采取召开座谈会、深入基层、组织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包括市委、政府有关部门在内的社会各界的意见,积极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全面深刻地掌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从而为开展监督工作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几年来,我们先后就经济运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保险基金运行、节能减排、产业结构调整等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写出了有分析、有建议、有价值的报告几十篇。不仅为常委会会议审议有关工作提供了依据,而且有的报告上了市委《决策参考》,有的被市政府主办的《经济社会发展》采用,有的以《参阅件》形式刊发,作为市委决策的参考,也有力地促进了“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工作。

    二、突出监督工作重点,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其监督在整个监督体系中是最高层次的监督。因此,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没有必要事无巨细、面面俱到,而应着眼抓大事、抓重点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监督工作质量,真正体现监督的权威性。我们坚持把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上,增强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认真听取审议关系全市改革和建设重大事项的专项工作报告。换届以来,我们先后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淄博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贷款事项的议案,作出了关于批准淄博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贷款事项的决议;听取审议了《淄博市碧水蓝天行动计划(2008—2010)》情况汇报,作出了关于实施《淄博市碧水蓝天行动计划(2008—2010)》的决议。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我们及时对部分工作进行了调整,重点听取了市政府关于“4·28”胶济铁路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处置工作和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情况和张店地区东部化工、医药企业搬迁情况的汇报。8月底,还将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筹办2009年全运会和2010年省运会情况的汇报、关于秸杆焚烧治理等情况的汇报;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汇报;听取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汇报。力求通过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汇报,确保宪法法律的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是围绕社会普遍关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开展执法检查。我市作为一个典型的老工业城市,由于历史的原因,结构性污染比较严重。为使淄博再现碧水蓝天,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实施碧水蓝天行动计划的决议》,并先后对环保法、省环境保护条例、淄博市孝妇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20多部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针对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不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等方面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加大执法力度、改善经济结构和燃料结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等建议,促进了相关工作的开展。为保证《淄博市粘土砖瓦生产用地管理规定》的贯彻实施,今年上半年我们组织5个检查组分别对张店、淄川等5个区县进行执法检查,实地察看了15家企业,委托博山等3区县人大常委会对本区县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市、区县政府高度重视,加大整治力度,截止目前,全市粘土砖瓦企业已由593家减少到40家,关停443家,转产110家,占地面积由1353.86公顷减少到139.4公顷,全市有246.7公顷粘土砖瓦生产用地得到复垦,推动了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三是加强对人代会决议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根据《审计法》、《预算法》和《监督法》的规定,我们依法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每年都认真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并作出相关决议。针对市级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预算外收入未缴国库、预算支出项目连续转结问题突出、预算批复不规范、预算约束力不强、存在预算资金延拨现象等问题,提出了加强财源建设、增强财政增收后劲、严肃财经法纪、强化预算管理等建议。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加快了以部门预算为主要内容的预算改革,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目前,市级部门预算已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稳步推进。从去年开始,常委会在审查预决算时还要求财政部门提供预算支出明细表,进一步增强了审查预算支出的透明度和监督工作的实效性。

    三、坚持多措并举,努力提升监督工作水平

    为了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我市人大常委会在学习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积极探索监督工作的方法、途径和措施,努力实现监督工作的新突破。在这方面我们主要抓了这样几个环节:

   (一)精心选择议题,增强监督针对性。有计划地听取审议政府、法院、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有计划地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是监督法对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一项明确要求。在监督议题的选择上,我们坚持每年年底向人大代表发出信函,征求对人大常委会和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及人民群众关心的议题,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紧紧围绕市委的重要决策、市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以及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确保监督议题选得准,开展工作针对性强。尤其是对市政府推进的重要工作,常委会各分管主任都能与分管市长取得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市政府的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也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适时安排常委会听取专项工作汇报,支持其依法有效开展工作。这样做,不仅保障了市委决策的贯彻落实,推动了政府工作,而且也及时解决了一些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从而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采取多项措施,提高审议质量。举行常委会会议,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题工作报告,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径。审议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整体效果。为此,我们采取多项措施,不断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一是抓好会前准备。每次会议前,要求各专门委员会把好调查报告质量关,做到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少夸奖成绩,多研究问题;少讲面上的情况,多解剖重点工作;少作空泛议论,多提建设性意见。并根据需要,邀请有关学者专家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通报调查情况,使常委会组成人员熟悉法律法规的内容,了解相关的工作情况,做到发言言之有物,言之有理。二是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公民旁听会议制度,鼓励新闻媒体进行全程采访,以提高常委会会议的透明度。三是抓好审议意见的形成。在审议意见形成过程中,坚持合法性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和可操作性原则,突出重点,明确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增强审议意见的针对性。

   (三)坚持跟踪督查,抓好审议意见落实。审议意见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的总和,是常委会集体意志的体现。落实好审议意见,是提高审议质量的归宿。为此,我们注重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强化措施,积极督办,确保审议意见得到落实。对常委会作出的每一项决议、决定,都要求市政府和“两院”认真贯彻落实,并在下次常委会会议之前反馈有关情况。先由相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对办理不力的,责成重新办理和落实。一些重要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常委会专门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并根据需要连续几年跟踪监督。如,为了深入贯彻《节能法》、《环保法》和省、市委关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我们于去年10月份对全市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了视察,实地察看了17个企业的节能减排情况,提出了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强化综合整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等建议,并作出了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决议。今年我们又将此项工作列为常委会工作重点,就市政府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决议情况进行视察,还要专门听取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决议情况的汇报,力求集中时间和力量抓一件和几件事情,一抓到底,直至抓出成效,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虽然我市在学习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过程中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各兄弟市相比,与监督法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借此机会,认真学习和借鉴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开创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该文系刘池水副主任在省人大读书会上的发言)

 

2008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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