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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思路 主动作为 积极探讨新时期人大工作新思路
发布时间:2011-05-24 11:00:48  文章来源:临淄人大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对照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新要求,积极探讨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是当前人大工作亟待解决的重要内容。人大工作只有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开拓,才能更好地适应形势的需要,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一、探索新的监督方法和方式,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人大监督工作越来越需要主动顺应经济发展的新趋向、社会运行的新特点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创新思路,积极作为。

    关口前移,向全过程监督转变。在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实践中,往往是事后监督。为使“一府两院”工作的决策更加科学,使监督工作更加主动,就要改变过去单纯事后监督的模式,注重向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全过程转变。事前要主动介入。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策出台和重大项目立项前,常委会要及早介入,因地制宜,提出有理有据,符合实际的意见建议,督促政府将重大事项提交常委会审议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促进科学、民主决策。事中要积极参与。注意全方位把握工作全局,了解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工作中的深层次问题,体察“一府两院”工作对人大工作的客观要求,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事后要抓好检查。在“一府两院”某项工作结束或告一段落后,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视察与执法检查等形式,对其作出审议意见,抓好跟踪反馈,督促落实,从而促进“一府两院”切实改进工作。

    主动作为,深入推进工作评议。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中,人民群众对人大监督作用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工作评议作为人大加强监督工作的有效方式,使探索新方法与发挥人大工作优势、体现特点结合了起来,与规范工作、完善机制、增强实效结合了起来。工作评议通过确定评议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和评议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反馈和通报评议结果、督促整改落实等环节,除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进行定性评价外,还通过投票测评给予定量评价,并向社会公开,拓宽了监督渠道,强化了监督的力度。工作评议可以实现对工作的监督和对人的监督的有机统一,使人大监督更有深度、更具实效。在工作评议中,把部门主要领导的工作业绩和存在的问题寓于其中,并将评议结果通报上级主管部门,实际上体现了对部门主要领导履行职责的监督,既是对部门工作的监督和支持,也是对个人工作的监督和支持,进一步增强了部门履行职责、做好各项工作的责任感和压力感,激发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票决求效,激发监督工作活力。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是人大实施监督的主要形式。从传统的举手表决情况来开,常委会组成人员或碍于面子,或迫于从众压力,几乎都是全数通过,表决成为一种形式。票决制对“一府两院”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体现常委会对该项工作的满意程度,相对于以往举手通过的模糊态度来说,在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质量,准确表达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独立意志,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强化常委会的监督权威等方面有明显促进作用。实行票决制,票决结果的不确定性,产生了对报告单位的一种无形压力,起到了强化监督、促进“一府两院”及部门工作的双重功效,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通过票决反映出来,每一次表决都有分量、有力度,很好地调动了大家的履职积极性,促进了作用发挥。

    二、完善新的工作体系和机制,努力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不断提升代表履职的层次和水平,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新时期人大工作的内在要求。

    建立机制,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热情。调动代表履职热情,促进代表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必须健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要有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深入开展代表述职评议工作,让代表向选民或原选区单位述职,由选民对代表履职情况采取“面对面”的方式进行评议,把监督权交给选民,代表从监督“一府两院”到接受选民监督,使代表明白 “代表谁”和“怎么代表”,激发代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选民对代表的信任及对代表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健全激励机制。在人大代表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是提高代表素质、发挥作用的有效措施。要通过建立人大代表履职档案,对代表在大会期间和闭会期间履职的情况进行跟踪考核,使代表活动有章可循、有档可查,并作为评选优秀代表的重要依据。对评选出的优秀代表在人代会上进行隆重表彰,对优秀代表的事迹,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进行广泛宣传,增强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丰富载体,努力拓宽代表履职平台。基层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的时间不定、保障不足和监督不够是影响代表工作的难点。常委会要以阵地建设为载体,重视发挥代表小组活动室和代表联系选民接待室的作用,以此为抓手,加强工作指导,健全制度、完善功能、拓展内涵,使之成为代表学习培训的基地、履行职责的平台、联系选民的场所和集中活动的阵地。要探索多方面、多层次的视察方法,开展富有成效的履职活动。精心制定代表年度活动方案,量化活动内容,采取代表集中大型视察和代表小组视察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参与、支持和监督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活力。要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引导代表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视察,建有用之言,献务实之策。

    强化措施,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代表建议寄托着人民群众的希望和期盼,办理好代表建议,对提高代表工作热情、增强履职实效、密切政群关系至关重要。而如何督办好、落实好代表建议是人大面临的一道难题,需要在工作中不断改进建议办理方式方法。要规范提出关。针对代表建议质量不高,政府及其部门办理难度较大,不办代表又不满意的情况。组织代表开展专题培训,对建议怎么提、提什么,行文格式等进行规范;并结合实际制订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办法,规定建议提出的范围、途径,应遵循的原则,为建议提出定规矩。要把好筛选关。代表提出建议后,由议案审查委员会进行初审,再提交常委会相关机构集中会审,通过把好筛选关,极力保证代表建言的积极性,引导代表注重提出质量,保障建议提得准、能办好。要注重督办关。建立重点建议督办制度,每年从代表建议中选择部分代表反映集中、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建议作为重点督办件,组织代表对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及时将视察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承办单位认真整改,不断提高建议办理满意率、办结率。

    三、树立新的工作理念和标准,不断提升自身工作水平

加强自身建设是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的基础,是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的重要保证。人大常委会要担负并胜任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必须把加强自身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努力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

    加强学习,不断强化新的工作理念。加强学习是提高素质和履职能力的客观需要。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学习,并不断改进学习方法。通过集中辅导与专题交流相结合的方法,以邀请专家辅导、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科学知识和法律法规,不断掌握新思想、新理论用于新实践,努力提升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人大工作既要在宪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框架内展开,又需要贴近时代要求,创新工作理念。要树立人大工作必须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理念,尤其要善于围绕中心工作和有利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来依法行使职权,以务实的态度开展人大各项工作。要树立有效行使职权必须把敢于和善于结合起来的理念,妥善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将支持寓于监督之中,最大程度的实现监督与支持的关联性、一致性、统一性。要树立践行使命必须致力于有所作为的理念,工作中,以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着眼点,做到民有所盼我有所思,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

    完善制度,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制度是规范、引导、约束人们行为的基本准则,是推进人大工作开展的有效手段。常委会的各项工作要达到规范化、科学化,就必须重视制度建设。要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对常委会工作的新要求,认真规范工作行为。按照“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的思路,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对已有制度和规定进行梳理和改进,用严格的工作制度和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使人大各项工作进一步具体化、明确化,更具可操作性,以适应常委会工作不断深化的需要,维护常委会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人大决议和意见得到全面执行和落实,实现人大工作的最大效能。

    以人为本,切实加强常委会机关队伍建设。常委会职能的发挥一定程度取决于常委会机关干部队伍的建设。要全面提高机关效能建设,加强学习培训,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工作约束和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效率。要加大机关干部提拔交流力度。机关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交流渠道是否顺畅,直接影响着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常委会要把机关干部的教育和培养作为重点,积极为他们的锻炼成长创造条件,加强机关干部队伍的合理流动,建立起能进能出、良性循环的干部交流机制,增强人大机关的内部活力,激发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人大机关充满生机和活力。

                                                            (蔡传银  耿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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