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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2-10-22 10:29:35  文章来源:淄博人大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根据市人大内司委2012年工作安排,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内司委主任委员尚秋云带领调研组,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下简称《就业促进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分别到沂源县、临淄区有关单位以及市人力资源市场和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进行了实地查看,听取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沂源县、临淄区的工作汇报,召开了由人大代表、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人、部分高校和用人单位负责人以及学生代表参加的座谈会。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就业促进法》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思想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是民生之本”的重要思想和《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开发就业岗位,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强化就业服务,积极应对经济增速放缓对我市就业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效地推进了全市的就业再就业工作。今年1-5月份,全市实现新增城镇就业3.99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78万人次,分别完成全年计划的47.4%、54%,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92%,各项指标较去年同期均有较大增长,保持了就业局势稳中有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市政府将就业工作放在民生工作的首位,作为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重要内容来抓,坚持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建立了目标责任制,并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区县、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定期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合力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健全体系,明确责任,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协调统   一、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扶持力度。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促进就业和加强农民工工作的通知》等20余个促进就业的政策性文件,进一步扩大了政策扶持范围,加大了资金支持、技能培训、基层平台建设的力度,使就业政策体系更趋完善。近三年来,全市累计支出就业资金2.2亿元,其中社保补贴 7059万元、岗位补贴 2316万元、培训补贴 4978万元、职业介绍补贴 262万元。通过实行“援企稳岗”政策,减轻企业和劳动者负担6.5亿元,对272户困难企业发放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9303万元,稳定就业岗位6.4万人次,促进了就业局势稳定。
    (三)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就业技能。全市进一步加大了培训资金投入,制定了较为详细的培训计划,进一步完善了培训制度。近三年来,通过实施城镇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培训、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职业转移能力培训、进城务工人员转移就业能力培训和创业能力培训,累计培训24.5万人次。同时,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不断加大,目前全市技能人才已达32.3万人,占职工总数的78%。
    (四)优化创业环境,以创业带就业。市政府制定了《淄博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并相继下发了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等有关政策文件,为全面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深入推进创业助推“1+3”行动,举办了“创业项目进校园”“创业行动进社区”等一系列创业带动就业活动,张店、淄川通过了省级创业型城市评估。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工作稳步推进,各区县的小额贷款担保机构,三年来累计为841户发放贷款1.3亿元,带动就业9659人。特别是2011年市财政新增10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全市担保基金已达4293万元。2011年全市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02亿元,同比增长304.8%,有力推动了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开展。市里在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的同时,在区县共建立了36个创业园,为大学生毕业后创业提供了平台。
    (五)加强市场和信息化建设,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去年,市政府投资一千多万元,建成了1.54万平方米的新市人力资源市场,可同时容纳5000人进行求职,不仅能满足中心城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的需求,还可辐射到周边区县。截止目前,全市所有街道、乡镇全部已建立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初步实现了对城乡劳动力资源的统一管理。近三年来,全市信息化建设累计投入6179万元,形成了以市信息中心为核心,以基层平台为基点,覆盖全市的三级就业信息网络。通过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和信息化平台的桥梁纽带作用,强化就业服务,提高了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帮助更多求职者与用人单位达成了就业意向。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市在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以及就业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就业再就业任务仍然繁重。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就业再就业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就业结构性矛盾越来越突出,劳动力供给与市场需求不相匹配、劳动者技能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劳动者就业期望值与用人单位待遇差距较大的问题较普遍存在。进一步转变劳动者就业观念、增加残疾人就业岗位、就业稳定性不高等问题都有待于进一步解决。市场意向成交率较低,企业“招工难”现象比较突出。
    二是创业扶持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我市虽然在推动全民创业工作中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但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加大对创业的扶持力度。
    三是就业资金投入不足,影响就业政策落实。随着就业政策的逐步落实,以及进一步开发就业岗位和全面落实就业优惠政策,各级政府促进就业的资金矛盾日显突出,就业专项资金的支付压力越来越大,部分区县预算资金占年度地方财政支出的比例偏低,对上级下达的就业资金依赖性较强,影响就业政策落实。
    四是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不容忽视,人力资源市场有待于进一步规范。个别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负责人缺少对劳动者的人文关怀,漠视职工权益,不主动为职工投保的现象仍然存在。中介行为不规范、有关部门执法不严等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几点建议
    今年是我国积极就业政策实施十周年、《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五周年。各级政府在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过程中,一定要强化责任意识,让利民之策真正惠及所有劳动者,有力助推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建设。
    (一)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就业针对性。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继续广泛深入宣传《就业促进法》和政府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以及高校毕业生等不同就业群体的特点,加强宣传引导,帮助他们转变就业观念。对农民工和下岗失业困难人员,针对他们文化技能水平低的实际,既要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又要强化就业引导培训,结合市场需求,合理设置培训内容,增强培训实效,切实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水平。对大学生就业群体,要组织开展各类招聘和专项服务,落实好各项就业政策,畅通大学生面向企业、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渠道,促进大学生充分就业。
    (二)加强就业培训,提升就业技能。
    就业是民生之本,培训是就业前提。要充分发挥职业学校的作用,依托各类职业技术学院,紧扣我市发展实际,主动对接就业、对接产业、对接企业、对接求职者,有针对性地设置专业和开展培训工作,为就业提供有效服务;要整合资源,提高培训实效,统筹做好新生劳动力、企业在职职工、失业人员、城乡劳动者、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培训等工作,合理安排培训项目,避免重复浪费,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要成立专业培训机构,使职业技能培训走向市场化、专业化;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进一步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的水平,提高培训的专业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同时,要在全市范围内搭建岗位对接平台,强化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有针对性地满足项目的用工需求。
    (三)加快经济发展,增强就业拉动。
    发展经济是就业的基础,只有大力发展经济,才能进一步扩大就业机会。要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物流业,充分发挥其在扩大就业中的重要作用。要在推进产业结构升级的同时,统筹兼顾就业岗位开发,通过转变发展方式和结构调整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要结合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要鼓励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服务业的发展,更多拉动就业;要加快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的发展步伐,拓宽就业渠道;要支持经济较发达的乡镇和老工矿区城镇加快发展,实现劳动力就近就业。要把重点项目的就业影响评估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提高大项目吸纳就业的能力。人社部门要与大项目搞好对接,摸清重点建设项目的数量、类别、开工时间、新增就业等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岗。
    (四)优化创业环境,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作用。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创业工作的领导,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要建立健全支持创业的配套制度,认真落实有关创业的税收、贷款等优惠政策,不断优化创业环境,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财政、信贷支持政策,帮助高校毕业生创业实现就业,缓解社会就业压力。要大力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等活动,依托基层力量,切实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各级政府需要在政策扶持、创业指导和信贷服务等方面应进一步加大力度,帮助创业者减少创业成本,降低创业风险,使创业带动就业的潜力得到充分发挥。
    (五)注重权益保障,推进劳动者“体面就业”。
    要注重和加强对劳动者权益保护,努力实现从劳动者“能够就业”到“体面就业”的转变。要进一步加大就业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保障劳动力市场稳定,规范职业中介行为,加强企业用工监察,依法查处不签订劳动合同、滥用试用期、随意压低工资和延长劳动时间、拒缴社会保险费以及歧视性用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引导企业开展人性化管理,改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优化就业环境,建立良好的劳资关系,构建和谐企业;要积极采取工资集体协商等有效措施,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使广大一线职工能够合理分享企业和社会发展的成果。
    (六)加大资金投入,切实落实各项扶持政策。
    各级政府及财政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就业形势变化和就业工作需要,积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投入,特别是需要地方财政投入落实的各项就业扶持政策,要尽快落实相应资金,确保资金发放到位,保证各项优惠政策能够及时兑现。要合理安排用于人力资源市场、街道、乡镇、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平台建设等经费。要切实加强对就业再就业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检查,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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