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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顶岐在地方组织法辅导讲座上的主持讲话
(2012年3月30日 根据录音整理)
发布时间:2012-04-23 10:42:28  文章来源:淄博人大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同志们:
    为适应换届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提高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履职水平,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今天上午举办《地方组织法》辅导讲座。
    下面,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万其刚局长为我们作辅导报告。

    刚才,万其刚局长给我们作了一个很好的报告。他着重讲了地方组织法的制定和修改的过程、人大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立法的基本理念和做法等方面的问题,听后很受启发、很受教育。通过听报告,刚刚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对人大工作的性质和地位、人大工作的程序和规则有了初步的了解,受益匪浅。已从事人大工作多年的同志,对人大工作的程序也有了新的认识。
    今天的《地方组织法》辅导讲座,可以说是全市人大系统一次大型法律集体学习。我相信,通过这次专题讲座,对全市贯彻实施好地方组织法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希望大家要结合万局长的专题辅导报告,全面准确把握地方组织法的精神实质和内容,真正理解和把握人大工作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理解和把握人大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以及人大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的内容、方式、程序和要求,依法做好职权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下面,我就深入学习贯彻《地方组织法》,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讲几点意见,与大家共勉。
    一、进一步加强对地方组织法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地方组织法》是关于我国地方政权的组织、产生、职权和工作程序的基本法律,是地方政权建设和人大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地方组织法》所赋予的各项职权,是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力的直接体现,也是执政党把自己主张经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实现依法执政的重要途径。贯彻实施好《地方组织法》,对于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深刻领会,认真把握,把思想进一步统一到地方组织法上来,不断加深对我国政治制度和国家体制特点及优越性认识,进一步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性和自觉性。通过学习,切实提高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人大常委会机关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
    二、明确任务,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权
    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了全市今后五年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总体要求是强化生态文明、加快内涵发展,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中心工作,就是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齐心协力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宪法、地方组织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决定任免干部等四项基本职权。依法行使好这四个方面的职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基本任务。希望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按照宪法、地方组织法的要求,认真参与和行使各项法定职权,充分发挥好带头作用。一是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要强化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把立法同我市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紧密结合起来,及时把市委的重大决策和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为推动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二是加强监督工作。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主要对象是“一府两院”。人大和“一府两院”是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有着共同的奋斗目标。要从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工作出发,认真贯彻《监督法》,运用听取和审议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专项工作报告、视察、执法检查等法律规定的方式,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要密切与“一府两院”的联系,努力做到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实施监督,同心协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三是积极参与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的问题都是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要立足全市工作大局,对涉及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和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作出决议或决定,积极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四是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要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命的关系,保证人民群众对干部任免的知情权、参与权,把干部选准、用好。要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切实保证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忠于职守,忠于法律,忠于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被任命人员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增强宪法和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决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接受评议,积极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虚心听取代表意见,并把人大监督作为推动和改进工作的动力,保证和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三、掌握人大工作方式方法,树立常委会及专门委员会良好形象
    我到人大之后,通过一个阶段的学习,对人大工作有了一些新的理解、体会和看法。
    第一,确确实实感到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一方面,根据宪法、法律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省及省会城市、较大的市等人大及其常委会分别拥有国家和地方立法权,旨在制定法律法规、认可和变动规范性文件,调整社会关系,约束人们行为,在国家权力体系中占据特殊地位。另一方面,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同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有着内在的本质联系。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国的主题,而其管理国家的基本组织形式就是人民代表大会。人大是党领导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载体,其根本任务就是进行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担负着立法、监督等重要职责,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违法行为都必须依法追究。人大在依法治国中担负着重大责任,应当通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第二,确确实实感到依法行使职权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特点。一是人大的职权是法定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实行一院制,人民的一切权力都统一地、集中地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并在这一前提下,合理划分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关职能。各国家机关的职权都是法定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享有的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都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办事,既不能失职又不能越权。凡是法律没有规定的职权就不能随意介入,不能干扰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二是人大的工作程序是法定的。宪法和法律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程序有一系列的基本规定,违反了法定的工作程序,就不能保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进行正常和富有成效的工作。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依法行使职权的时候,不能怕麻烦、图省事,而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办事,以维护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三是人大的工作方式是法定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主要是通过举行会议集体行使职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举行会议,进行选举或者通过议案、决议、决定,法律规定要求必要的人数,要求必经的程序,要求具有法律效力的结果。在闭会期间,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活动同样要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这样才能保证真正发挥出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第三,确确实实感到人大工作制度完善规范。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多次对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立法法等进行了修改,并制定了监督法,作出了一系列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关系密切的重大决策,对做好人大工作产生了十分积极的影响。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了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代表大会会议议事规则,立法程序,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决算、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等监督形式和工作机制,行使职权的方式、程序非常规范和完善,保障了地方权力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
    第四,确确实实感到民主集中制是人大的组织原则和活动原则。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问题,都是重大的、长远的、带有根本性的、事关全局的问题。因此,必须充分发挥民主,必须由集体来行使权力。这就是说,凡属重大问题,包括制定任何法律、作出任何决定,都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充分酝酿,集思广益,然后按照多数组成人员的意见作出决定,同时尊重和保护少数人的意见。人大集体行使职权,也是由人大工作的特点决定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民主性、程序性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和决定问题,作出决议和决定,都要经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在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上,同级人大代表或者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分职务高低和文化程度、民族、宗教信仰、职业、党派的不同,都享有同等的权利,都承担同等的义务;主任或者副主任、代表或者委员,都只有一票的权利,表决时每票的效力完全平等。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权在集体,个人无权。人大及其常委会是通过会议集体行使职权的国家机关,任何一个代表或者委员都不能作出有法律效力的决定。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个人,不能直接处理问题。召开会议,集体决定问题,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基本工作方式。人大集体行使职权,是人民民主的客观要求。人大只有集体行使职权,才能防止少数人说了算或者把少数人或个别人的意志强加给国家权力机关,从而保证国家政权的性质,从根本上体现人民当家作主。
    总之,人大的工作岗位非常重要,希望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人大代表,都要认清各自的职责,切实增强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是人大工作中必须始终遵循的政治原则。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市有机统一起来,自觉维护市委的领导。二是提高能力,强化纪律,认真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任务。一要树立职务意识。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都是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务,是人民授予的职务,职责非常神圣,我们没有理由不去做好。二要提高自身素质。人大工作涉及面非常广,要真正履行好各项法定职责,需要具备方方面面的知识。三要遵守纪律。希望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要按时参加会议和有关视察、执法检查及调研活动,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的,要按规定请假。四要廉洁自律。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都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切实维护好人大的形象。
    同志们,新的形势和任务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都要积极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按照市委决策部署,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不负宪法法律赋予的重任,真正做到:认真学习、努力工作、依法履职、不辱使命,为强化生态文明、加快内涵发展,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请大家再次以热烈的掌声向万局长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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