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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顶岐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2年4月28日)
发布时间:2012-05-18 08:49:43  文章来源:淄博人大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本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的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出勤率高、审议认真、发言踊跃,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各项议程,开得很成功。会议审议了《淄博市萌山水库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淄博市酒类流通条例(草案)》,审议通过了《淄博市消防条例》、《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的意见》,决定任命了新一届市政府组成人员,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批准任命了各区县检察长。在此,向新任命的同志表示热烈祝贺!希望本次会议任命的同志倍加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更加扎扎实实地工作,积极作为,不负党和人民重托。
    刘慧晏书记在本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主任会议和市人大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上强调,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和机关工作,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紧贴市委中心工作,积极履行法定职责,认真专业务实地做好各项工作。要不断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做好人大工作的总体工作思路和要求。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好刘慧晏书记指示精神,做好人大常委会工作讲几点意见,并对本次会议任命的同志提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意义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要进一步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要不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和发展。”。胡锦涛总书记、吴邦国委员长的这些重要论述,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求真务实,干事创业,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新的历史时期得到不断发展和完善。新一届市人大任期的五年,是我市强化生态文明、加快内涵发展,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的关键时期。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力量凝聚到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更加自觉地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上头脑清醒,在路线原则上立场坚定,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要依法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
    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概括起来主要有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基本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要牢固树立以人文本、立法为民理念,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重实效”的原则,大力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要把立法同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密结合起来,紧扣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和谐主题,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制定完善地方性法规,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要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创新立法工作机制,完善立法程序,拓宽民主渠道,提高公民参与度,不断提高立法质量。要重视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废止,使地方立法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特点,更好地适应发展需要。
    (二)努力增强监督实效。要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始终把市委的决策部署、政府推动的重点工作、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人大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综合运用听取报告、开展视察、执法检查等方式,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积极支持 “一府两院” 依法开展工作,及时沟通情况、加强工作协调,努力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实施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各国家机关要在市委领导下,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同心协力加快推进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建设。
    (三)认真审议决定重大事项。要围绕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组织审议,广泛征求意见,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形成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全面推动各项决策落实和工作开展。要不断总结经验,准确把握重大事项的界定范围,全面有效地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使人大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四)依法做好人事任免。要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不断健全选举、任免工作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到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有机统一。要认真总结加强任免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促进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免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要加强对任命干部的监督,通过听取工作报告等形式,促使他们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五)重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和保障。要不断创新代表工作思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抓好代表学习和培训,精心组织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使代表活动更加规范有序、富有成效。
    三、要切实加强和改进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我们44名同志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这是省、市委和全市人民对我们的信任和重托,这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希望各位委员特别是新进入市人大常委会的同志,全面落实意见要求,尽快转换角色,进入状态,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一要明确职责。人大常委会委员是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务,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位委员特别是兼职的委员,要把人大常委会委员作为第一职务,认真履行职责。从本次会议起,常委会实行常委会会议简报制度,每一位组成人员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都应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在分组或联组会议上积极发言,把提请审议的议题议深议透,审议发言要提前准备、有理有据、切中要害、便于落实。二要加强学习。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要认真学习宪法、法律及人大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依法行使职权的能力和水平。三要转变作风。要强化宗旨意识,密切联系基层,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出发点和归宿,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岗位担当意识、作风效能意识,大力弘扬认真专业务实作风,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四要勇于创新。要积极探索人大工作的新路子,进一步健全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使人大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四、对新任命的同志提几点希望和要求
    依法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重要体现。每位同志都要倍加珍惜组织赋予的重托、人民给予的信任,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全力以赴地履行职责,做好任期内的各项工作。
    (一)政治坚定,科学发展。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思想修养,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在思想和行动上自觉与中央、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这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市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发展目标,体现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要切实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自觉按客观规律办事,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全面统筹经济、社会、环境、民生、可持续发展等重大问题,紧密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创新思路和理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在强化生态文明,加快内涵发展,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上打开新局面,取得新成效。
    (二)牢记宗旨,执政为民。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固树立人民公仆的意识,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把对党、对上级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统一起来。要始终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了解党和政府政策的落实情况,了解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了解群众的困难和问题,多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把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转变成实际行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深入了解和把握市情,高度关注和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更多的群众享受改革发展带来的成果。
    (三)依法行政,接受监督。要认真学习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争做依法履行职责,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的表率。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被任命人员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增强宪法和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决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对涉及全市的重大事项,要自觉主动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同时接受评议,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虚心听取代表意见,切实改进工作。
    (四)求真务实,奋发有为。要大力发扬认真专业务实的作风,把党和人民的事业看得高于一切,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恪尽职守,脚踏实地,勤奋工作。要充满激情,干事创业,善于攻坚,敢于担当,决不能拈轻怕重,回避退缩。要勇于创新、开拓进取,结合部门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增强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正确处理好部门工作与全局工作,部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部门与部门之间,要密切协作,相互配合,相互支持。要加强团结,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善于依靠集体的力量推进工作,带领一班人同心同德,和衷共济,共同创造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业绩。
    (五)严格自律,廉政勤政。要正确对待权力,时刻牢记一切权力都来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要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努力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争做勤政廉政的楷模。要牢记“两个务必”,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树立和维护“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要带头践行健康文明的生活作风,讲操守、重品行、修美德,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
同志们,强化生态文明,加快内涵发展,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目标宏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相信,各位被任命干部一定能恪尽职守,不辱使命,奋发进取,扎实工作,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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