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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刘池水在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座谈会上的讲话
(2008年1月16日)
发布时间:2009-05-19 09:03:41  文章来源:淄博人大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同志们:

    刚刚闭幕的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是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会议认真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各项工作,确定了今后五年我市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了各项选举任务,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这是全体代表和全市人民对大家的信任,我对各位的当选表示热烈的祝贺。近年来,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协助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立法、监督等方面的工作,为增强人大工作实效性,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充分;制度不够健全;组织活动流于形式;组成人员参与活动的主动性不够强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对待并加以解决。下面,我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新时期人大工作的特点,就如何进一步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及组成人员的作用,讲几点意见,与大家共勉。

    一、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人大专门委员会,就其性质和地位而言,是为了协助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而设立的工作机构,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某种程度上,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搞得好,常委会的工作就搞得好,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搞得不好,常委会的工作就受影响。因此,我们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专门委员会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一)充分认识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意义。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要行使职权,必须采取相应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而其中重要的一环,就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专门委员会工作。设立人大专门委员会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和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推进人大工作中,具有其他任何组织形式无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第一,加强专门委员会有利于完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内部组织机制。专门委员会按照一定的专业分工设置,与政府某一专业类工作部门或司法机关相对应,能够对一些专门性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为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问题提供依据。第二,有利于提高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策水平。对于提交人大和常委会审议的议案和法规草案,专门委员会可以广泛征求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和各方面人士的意见,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审议事项建立在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基础上。专门委员会与某些专业或专家有着密切的联系,通过听取意见和进行咨询,有利于解决人大及其常委会决策中的一些专业性、技术性问题,使决策更具合理性、可行性。第三,有利于加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经常性监督。专门委员会可以与“一府两院”相对口的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地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提供有关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经常有效的监督创造条件。第四,有利于调动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积极性。在人代会期间,专门委员会可以开展专题审议活动,人大代表通过参加专题审议可直接向本级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的负责人反映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商地方发展大计;人代会闭会后,专门委员会还可以通过组织各种检查、调查和召开座谈会等活动,让人大代表广泛参加对地方重大问题了解和讨论,为人大代表提供了更多的实际执行代表职务的机会。

    (二)认真履行专门委员会各项法定职责。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专门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对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为了加强专门委员会的工作,2005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专门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的若干意见》,该意见进一步明确和扩大了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各专门委员会一定要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若干意见的要求,充分发挥专业性强、便于组织协调等优势,一如既往地履行好各项法定职责。在立法工作方面,各专门委员会要积极牵头和组织起草法规案,确保立法质量;加强与法规起草部门的联系,提前介入,及时了解法规起草过程中的难点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保证按时完成法规起草任务;积极参与法规案的审议和修改,为常委会审议修改法规案提供重要依据。在监督工作方面,各专门委员会要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组织与本专门委员会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经常听取政府有关部门和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汇报,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协助做好地方性法规的备案审查工作。除履行好“研究、审议、拟定”和“视察、检查、调查”职责外,还要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专门委员会在审议市人大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时应加强与有关机关、组织和提交议案人的联系和沟通,听取并采纳合理意见。对切实可行的代表议案,应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提出审议结果报告,提请常委会审议。对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由专门委员会研究处理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专门委员会要认真研究处理并答复代表;对交由“一府两院”承办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代表反映比较集中应重点办理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专门委员会应进行跟踪督办,使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三)积极推进专门委员会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专门委员会要做到严格依法、依程序办事,必须在制度建设上狠下功夫。历届人大常委会对专门委员会的制度建设都非常重视,并把专门委员会的制度建设作为整个常委会制度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规范。当前,我们要在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时期的人大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对专门委员会已有的工作规范认真进行梳理,并加以调整、充实和完善,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议事制度,包括明确的职责范围、会议制度、工作程序、议案审议过程及表决办法等等。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进专门委员会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四)进一步提高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实效性。为了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防止专门委员会工作和活动流于形式,我们需要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突出重点。各专门委员会对口联系部门少则几个,多则达十几个,涉及的内容方方面面,在委员会自身力量有限的情况下,事事抓,面面俱到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新一届人大专门委员会在工作中一定要注意突出重点,不要事事抓,事事抓等于不抓。一年要做哪些工作,年初要谋划好,心中要有底。要根据对口部门的实际状况和存在的问题来安排工作事项,有重点、有选择、有步骤地把工作向前推进。对今年的工作安排,各专门委员会已有了初步设想和打算,希望近期能够定下来,20日前报送研究室,由研究室负责汇总、拟定2008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提交主任会议研究,一旦今年的工作要点和目标任务确定下来,各专门委员会要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二是注重实效。衡量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好坏,不是看活动数量的多少,关键要看活动质量、看实效,看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了什么实际的作用。各专门委员会要注意改进视察、检查方法,根据视察、检查对象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检查方式,特别是要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安排每一次视察、检查活动,要注重摸实情、讲实话、求实效。三是搞好调查研究。专门委员会协助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工作,很重要的任务就是要搞好调查研究。要把调查研究作为基本的工作方法和工作职责,努力吃透市情,掌握真实情况。对调研的基本情况,要进行认真的分析综合,找准工作差距和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强、能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这样,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策质量就能得到真正提高,就能够更有效地行使各项法定职权。四是互相配合,形成合力。虽然各个专门委员会各自从事某一方面的工作,相对独立,但也要注意互相配合、互相促进。开展视察、检查等活动,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参加,以此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二、认真学习和把握十七大报告对人大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全面提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各专门委员会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紧密联系全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际,紧密联系全市人大工作实际,带头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自觉地用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报告中反复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优化组成人员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十七大报告的这些深刻阐述,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新的历史时期得到不断完善,使我市的人大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取得新的进展。

    (一)要高度重视学习,争做一名“学习型委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在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建立起来的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的。我们的党是一个善于学习的党。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党的几代领导集体,都高度重视全党的学习。胡锦涛同志强调:“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政党的要求,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如果我们不能通过新的学习和实践提高自己,就会落后于时代,就有失去执政的资格、失去人民信任和拥护的危险。当前,国际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经济竞争十分激烈,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知识更新速度越来越快,各国综合国力的竞争日趋激烈,这对我们既有机遇也有挑战。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也非常繁重而艰巨,新形势、新任务、新目标迎面而来,我们原来所熟悉的东西正在发生变化,不了解的东西正在不断出现。要使我们的思想适应客观情况的变化,就必须倍加重视学习。另一方面,人大工作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强,搞好学习是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换届后,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发生了很大变化,许多同志刚开始从事人大工作,对人大的各项规定、有关业务及工作程序不熟悉、不了解,也需要有一个重新学习的过程。只有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依法行使各项职权时,才会胸中有数,才能有的放矢。总之,进一步加强学习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当前要继续深入学习十七大精神,重在深入人心上下功夫,在开拓创新上下功夫,在力求实效上下功夫,不断把学习活动引向深入。要把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结合起来。要在学好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同时,认真学习《宪法》和《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立法法》等法律知识,学习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有关业务知识,特别要注重向人大机关的老同志学习,他们通过十几年的亲身经历所总结和积累的经验十分宝贵,要虚心向他们请教,对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传统要发扬光大,努力使自己成为本职工作上的行家里手。还要学习其他各类知识,如经济、科技、管理、历史、文化等方面的知识,特别要重视齐文化的学习,目前在工作指导上和实际工作中,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想法和做法,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文化匮乏和文化缺少的反映,因此我们要重视对文化的学习,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以适应飞速发展的科学技术和信息化时代的需要。重视和加强学习,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力求学得更多一些,更好一些,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既要掌握大量知识,又要有科学的学习态度和作风,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要着眼于理论的运用,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力争通过学习,把专门委员会建设成为学习型机关,使大家的思想境界和工作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以适应新时期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的需要。

    (二)要立足本职,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作为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先进分子,理应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争先创优,在具体的社会实践活动中献计出力,以自己的行为与智慧来号召和带领人民群众,为建设殷实小康、构建和谐淄博作出应有的贡献。一是要在推进地方立法、建设法治淄博上发挥作用。要适应率先发展、科学发展的需要,搞好地方立法规划,加快地方立法进程。当前,要围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生态文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城市管理、完善和扩大基层民主、保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加强立法。并切实加强立法调研论证工作,加大协调力度,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思路解决立法中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防止部门利益,突出地方特色,增强可操作性,使地方立法更好地适应改革和建设的需要。二是要在协助常委会提高监督实效上发挥作用。要善于依法监督,以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以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作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制度。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加强对公共权力制约监督、财政预算审查监督、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以及司法案件监督等方面,深入进行探索和实践,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要在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上发挥作用。要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客观需要出发,抓住在建设殷实小康、构建和谐淄博和实现“两个率先”的进程中带有根本性、长远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和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向常委会提出听取和审议有关专题工作报告的建议,跟踪督查,督促报告机关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不断改进工作,进一步完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逐步实现人大讨论重大事项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四是要在畅通民主渠道,密切与代表联系上发挥作用。要健全代表知情知政制度和机制,使人大代表知晓全市重大事项和国家机关重要活动,把握市情政情和工作大局。有重点地吸收代表参加专门委员会组织的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视察等活动,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不断激发代表认真履行职责,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政治热情。

    (三)要忠于职守,树立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良好形象。应当肯定,过去我市绝大多数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能够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在加快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做出了一定的成绩和贡献。但不可否认,有的同志目的不明确,更多的是为了个人的政治荣誉、政治待遇。因而选上委员后,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忘记了应如何正确履行职责。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这与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身份是不相符的。作为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只有为人民利益行使职权的权力,而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殊权利。因此,在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充分发挥作用的同时,都要履行担任委员职务而产生的特定义务。一是要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并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督促“一府两院”不断改进工作。二是要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这既是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最重要的一项权利,同时也是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最主要的一项义务。每位组成人员都必须按时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议题,踊跃发言,充分发表意见。一般情况不准假,更不允许随意缺席,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出席会议或需中途退席,必须严格批准手续。同时,对请假的次数予以限定。对那些连续多次不出席会议、长期不参加专门委员会工作的组成人员,应劝其辞职。三是要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其位要谋其政。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是经过选举产生、由一定法律程序认定的一项职务。作为一名委员必须要依法履行其职务,开展法律规定的各项工作。四是要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作为人大代表中的优秀分子,必须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体察群众疾苦,听取和反映群众的呼声。只有这样,才能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策符合客观实际,符合人民的愿望和要求,才能把党的主张与人民的意愿从形式到本质,高度地统一起来。在日常工作中,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一方面要为民代言,通过各种形式,密切与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以及与本专门委员会相关行业的联系,了解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意愿,对各方面反映的情况,特别是重大情况,要深入调查、具体分析。对群众反映的正确意见,要认真负责地反映上来,并尽可能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策提供依据。另一方面,要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人大的决议决定,对一些不正确的意见,要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积极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还要善于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不负人民的重托和希望。五是要遵守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会议规则以及对组成人员的行为要求。每位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都要珍惜组织和人民的信任,树立形象,把人民的重托、为人民代言作为自己庄严而神圣的政治使命,接受人民的监督,遵纪守法,洁身自好,廉洁奉公,多做奉献,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切实做一个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合格委员,树立组成人员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常委会将更加重视和发挥专门委员的作用,积极为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知情知政和履职创造条件,营造更加和谐宽松的工作环境。相信大家有能力、有信心做好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为开创本届常委会工作的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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