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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4-07-30 10:21:56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全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反腐倡廉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健全和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反贪污贿赂犯罪工作力度,突出查办了一批有震慑力、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认为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反贪污贿赂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惩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装备现代化和侦查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反贪污贿赂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会议对全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预防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抓好廉政宣传教育,让广大干部群众做到教育自我、规范自我、警醒自我、控制自我。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反贪污贿赂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宣传贪污贿赂犯罪危害性和反贪工作成果,注重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多样性、适时性和实效性,把宣传法制和预防职务犯罪贯穿于履行检察职责的全过程,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反贪工作的良好氛围。结合典型案例,分析研究新时期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前瞻性的检察建议,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尽快建立完善职务犯罪危险源点防控机制,全面提高反贪污贿赂社会预防水平。在依法打击的同时,加强教育,强化监督,结合执法办案,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从源头上进一步减少贪污贿赂犯罪的发生。
   二、进一步加大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工作力度
    坚持把反贪工作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倡廉建设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围绕市委发展实干、以项目建设为纲的工作导向,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切实做到反贪污贿赂工作与中心工作同步合拍、同频共振。围绕服务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大查办重点投资领域、资金密集行业的贪污贿赂犯罪力度,继续深化商业贿赂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治理,坚决遏制重点行业和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易发多发的势头。注重加大对全市行政审批领域的查处力度,妥善处理好查处经济犯罪与促进经济发展的关系,推动淄博经济社会发展和营商环境不断好转,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严肃查办社会管理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以及引发大规模信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贪污贿赂犯罪,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查办涉及民生领域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污贿赂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进一步提升反贪污贿赂工作水平和实效
    要把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贯彻好、执行好,始终把保证办案质量作为反贪侦查工作的生命线,不断提高反贪工作的法治化水平。积极探索反贪工作新思路、新举措,建立和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和线索管理机制,加强对新时期贪污贿赂犯罪特点、规律的分析研究,从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的相关信息中挖掘、发现案件线索。在加大对贪污贿赂犯罪危害性和反贪工作成果宣传的同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反贪污贿赂工作的参与度,拓宽和畅通人民群众举报渠道,完善落实举报人保护、举报奖励等制度,营造全社会支持反贪工作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对反贪工作的保障,坚持人、财、物向反贪工作倾斜,为不断加强和改进反贪工作提供坚强后盾。整合检察资源,与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快速查询机制,切实解决涉案信息查询难、收集难等问题。加强科技强检,加快侦查情报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步伐,不断提高侦查科技含量,全面提升侦查能力,推动反贪污贿赂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进一步加强反贪污贿赂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反贪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尤其要加强年轻干警的思想政治建设。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提升执法公信力为重点,坚定理想信念,筑牢群众观念,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扎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不断提高自侦和预防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确保队伍的纯洁性。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力度,积极开展岗位练兵,不断提高干警业务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作风优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反贪侦查队伍,为反贪工作健康深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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